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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鑽戒又漏報? 監院:惡性重大!最高罰鍰30萬

(2007-02-03 20:47:57) 下一个
扁嫂鑽戒又漏報? 監院:惡性重大!最高罰鍰30萬
2006/11/09 16:44 Video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為了扁嫂一只Tiffany鑽戒,總統府陷入空前的招盼?C。因為,這只鑽戒不但沒有申報,且府方的說法一共變了七次之多。圖為陳放在麗晶酒店的同款鑽戒。

第一夫人吳淑珍用國務機要費買兩支鑽戒,不僅檢方要查,監察院今(9)日也正式發文給台北地檢署,調閱國務機要費相關筆錄,要追究財產申報不實的問題;尤其先前吳淑珍漏報珠寶案子還在處理,現在又爆出新的違法案件,不僅是財產申報法實施14年來的重大違法行為,有監察院官員私下以實在是「惡性重大」來形容。


陳總統向人民報告主動提到,曾經向友人黃維生借貸450萬。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當中也記載,第一夫人吳淑珍購買兩只昂貴的鑽戒,一只32萬元,另一只更高達132萬元。

可是翻開財產申報表,平常珠光寶氣的吳淑珍相關欄目上空空如也,更不用說是因為國務機要費,被扯出的兩支鑽戒了。根據統計,扁嫂漏報財產過去已經有6次紀錄,民國93年就因為6次進出股市,金額達到1千萬以上,卻沒有申請動態申報,被連續處罰罰了44萬元。事隔兩年,扁嫂沒學乖,13件珠寶、2支鑽表以及聲稱向親友借的17件珠寶還是不申報,都被揪出來。

而先前的17件漏報尚未結案,2枚鑽戒又憑空出現,讓監察院財產申報處的官員實在看不下去,有官員私下說,「扁嫂一而再、再而三違法,實在惡性重大,這一次罰鍰絕不手軟。」根據某報導,甚至有監院官員表示,「陳水扁夫婦既然敢講,監察院就照他們胡扯的去查。」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的官員表示,9日一早就正式發文給地檢署,調閱有關鑽戒與債務的筆錄,監院會仔細研判內容,只要確定扁嫂有2只鑽戒價值超過應申報的20萬元,監院會再去向府方求證,為何未依規定申報。

官員指出,依據財產申報法第11條,不依規定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都要裁罰。扁嫂過去已有6次漏報財產的紀錄,被裁罰44萬,加上93、94年珠寶申報不實,還在等待裁罰中,若這次2只鑽戒又漏報,不管是不是自己買的,都將被裁罰最高額度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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