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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最快下周移送地院

(2007-02-03 20:47:55) 下一个
國務費案 最快下周移送地院
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關總統府昨日發表聲明,指鑽戒是陳水扁總統送給岳母的禮物一事,辦案人員昨日沒有正面回應,不過,據了解,檢察官陳瑞仁在偵辦時,特別傳訊蒂芙尼Tiffany中山店的女店員,得到充份的證據,顯示第一夫人吳淑珍購買鑽戒時,曾親自測量戒圍。
檢方此項說法,等於直接駁斥總統府昨日發表的聲明,所謂鑽戒是陳水扁總統送給岳母禮物之說。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浮報弊案,原起訴檢察官陳瑞仁為對其起訴案件負責,已決定親自蒞庭執行公訴,未來台北地院在審理時,如以「證人」身分傳喚陳水扁總統出庭作證,勢將出現「雙陳」當庭交鋒的畫面。

至於全案何時會移審院方?據了解,由於同案被告有緩起訴處分的部分,台北地檢署必須待台灣高檢署核定後,才會移送台北地院,本周可能來不及,最快下周才能完成移審程序。

此外,國務機要費案何時送審,是檢方起訴後深受各界關注的問題,不過,因國務費案中的曾天賜、種村碧君都是緩起訴處分,依現行規定,檢察官必須依職權提起再議,經台灣高檢署核定後,才能確定,所以檢方必須等到高檢署核定,才能將全案移審法院。

同時,國務費案的起訴書類,尚未完成加蓋官防大印的程序,也就是尚未完成書類的製作程序,也還沒有送達當事人,所以也無法立即送審。

依法院慣例,沒有涉案人在押的刑事案件,由於並未涉及人身自由,所以沒有立即送審的迫切性,過去曾發生起訴後長達一個多月才送審的情況。

至於送審法院後的蒞庭論告問題,據了解,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昨天上午與陳瑞仁討論後,得到陳瑞仁同意,已經確定由陳瑞仁擔綱領軍論告。
 發票換現金 扁須證明未入私袋

林淑玲/特稿

陳總統昨天再度喊冤,強調「絕對沒有任何一塊錢進到私人的口袋」。不過,對照檢方起訴書,他想要司法還他清白,就得拿出更有力證據。特別是官邸拿大把發票換回現金,卻無從證明曾從私人口袋拿錢出來辦外交,就很難擺脫貪汙罪名。

府方昨天對「國務機要費案」再做兩項說明,第一是陳總統所稱「錢沒有進到私人口袋」;第二是透過公共事務室表示,國務機要費從未曾用於第一家庭私人購買鑽石等精品。

府方第二部分說法,早已被陳瑞仁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推翻。檢方當時因為陳總統接受偵訊時提到,夫人買的部分物品是用於公務饋贈;檢方特別約談相關店家售貨員,從吳購物時有試穿、試戴、量尺寸、送回修改,確認部分衣服、皮鞋、鑽戒、太陽眼鏡等是吳自己要用的。同時,陳水扁自己在檢方約詢時也承認部分是他送的。

總統府為了擺脫監察院要求說明百萬鑽戒的壓力,透過公共事務室公開澄清這指鑽戒是送珍媽的。還是證實陳水扁確拿國務機要費購物送給自家人。

府方才說「國務機要費從未用於第一家庭私人購買鑽石、精品」,不費吹灰之力就被攻破了。

另一方面,扁這幾天陸續指出,他五年在國務用途上花了九千四百萬,只進帳九千萬,強調國務機要費絕未進到他私人口袋。主要在凸顯「大帳戶」的概念,認為扁家雖有拿私人發票報帳,但付出的更多。不過,扁要援引這個概念,就得把錢的流向交代清楚。
從起訴書可以發現,檢方把官邸拿出來報銷的發票,拆成兩大類。一類是代「貴婦團」買禮券發票,共卅一張,一千一百九十五萬元。有關這部分,檢方認定該發票的確用於兩項機密外交,不涉貪瀆,只涉偽造文書。

另一類是其他雜七雜八的官邸消費發票以及官邸透過各種管道蒐集來的發票,有七百一十二張,共一千四百八十萬元。對這部分,檢方認為扁家把發票換來的錢放進私人口袋。

陳總統依此一處理方式,批評檢方雙重標準,十分不以為然。不過,從兩大類發票報銷流程,錢的流向,的確大不相同。卅一張禮券發票,吳淑珍拿出發票,沒有換回現金;但另外七百一十二張發票,吳淑珍則是一手發票,一手換回現金,全部落袋。

陳瑞仁在調查國務機要費過程中,曾調查第一家庭成員銀行帳戶,從府方每月發放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時,扁家關係帳戶沒有異常變動,據以認定扁家並沒有A「機密費」。

同一邏輯下,扁若要證明吳淑珍用發票換到的一千四百八十萬元(非機密費),沒有流入私人口袋,就應該要交代這筆錢的流向。第一、如果官邸設有專戶,處理從國務機要費領出來的錢,帳戶在哪裡?第二,如果沒有專戶,而是混入扁家私人帳戶,出帳的紀錄何在?

陳總統宣稱,為國家利益,他有很多事情不能講出來。但如果府方無法證明,官邸把錢領回去之後,有拿出來做公務用途,就大有問題。
儘管起訴書中沒有交代,但陳瑞仁既然查過扁家帳戶,若有相對應的支出,以這麼資深的檢察官,沒有看不出來的道理。

如果照陳總統所言,扁家只是提供發票,協助推動機密外交,總統府或陳水扁可得告訴司法單位和國人,扁家什麼時候把吳淑珍到處蒐集發票換來的錢付出去?用什麼方法付出去?

查黑中心 可動用第二預備金

劉鳳琴、陳木隆/綜合報導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將以假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詐財的第一夫人吳淑珍起訴後,立委也突然關切查黑中心的預算是否夠用,表示若有不足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

依新修正的法院組織法規定,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產生的檢察總長上任後,最高檢察署即應成立特偵組,專辦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高官所涉的貪汙案件。至於二千年六月一日掛牌咦鞯摹覆榫兒诮鹦袆又行摹梗瑢㈧短貍山M成立後走入歷史。

但新任總長遲未產生,連帶也影響特偵組的成立,反而是查黑中心在行將走入歷史的節骨眼,偵辦了國務機要費案,認定總統涉及貪汙,並將總統夫人起訴。

查黑中心也因此一夕爆紅,因去年查黑中心只編列了七百萬元的辦案經費,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後,國親立委突然關切查黑中心的經費是否夠用,並向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表示,經費若不夠可動用第二預備金。謝文定表示,目前查黑中心經費還夠支應,但因特偵組成立指日可待,因此明年已不再編列查黑中心的預算。

而對於陳瑞仁,法務部長施茂林說,陳瑞仁一向自我要求很高,辦案細膩深入,相當不容易。

施茂林七日到宜蘭宣示反貪行動方案,強調已責成各地檢署,明年底前,偵辦卅件重大貪瀆案件,對象從公務員擴大到企業界的金融掏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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