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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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三、要学习顺服并得以完全

(2007-08-05 07:46:27) 下一个
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三、要学习顺服并得以完全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五章8节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希伯来书二章10节


基督借着苦难“学了顺从”,他因受苦难而“得以完全”;圣经上记载这句话的书卷,也说他是“没有罪的”。基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罪”(希伯来书四章15节另译)。

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基督是无罪的。虽然他是神的儿子,也是真正的人,也面对我们所有的试探,和我们一样拥有欲望和身体的软弱,包括饥饿(马太福音二十一章18节),忿怒与忧伤(马可福音三章5节),以及痛苦(马太福音十七章12节)。但他的心却是完全爱神的,行事为人始终是怀抱着这个爱:“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二章22节)。

所以当圣经说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意思并不是说他以前不顺从,现在学会顺从了。它的意思是:每一次面对新的试炼,他都确实——在痛苦中——学会了顺从的意义。圣经说他“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时,并不是指他渐渐地脱离了缺陷,而是指他逐渐地履行了完美的义,那是他为了拯救我们所必须履行的。

那就是他在受洗时所说的。他受洗,并不是因为他是个罪人。相反的,他对施洗约翰解释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三章15节)。

重点在这里:如果神的儿子成为肉身以后,没有经过试探与痛苦,来试验他的爱和他的义,而直接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不适合作为堕落之人的救主。他所受的苦难不单承受了神的忿怒,也实现了他真实的人性,使他能够称我们为弟兄姊妹(希伯来书二章17节)。在神的救赎计划中,耶稣被称为第二个亚当,第一个亚当由于悖逆神,把所有人都陷入罪中;第二个亚当顺服神,使罪人得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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