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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贪官怕被抓,逃到外国;台湾是贪官在台上,证人怕被灭口,跑到外

(2006-08-22 16:28:36) 下一个

梁柏薰深夜返臺自首 很怕「入獄被幹掉」   已經開始服刑的梁柏薰,昨天出庭與陳哲男對質後,神色落寞地還押。   記者邱勝旺╱攝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梁柏薰爆料惹來殺身之禍?據了解,梁柏薰不只一次向檢調表示,他覺得台北監獄有幫派分子在「插旗」圍事,擔心陳哲男的勢力反撲,他在獄中會被暗殺、追殺,希望躲在看守所「卡安全」。   梁柏薰告訴辦案人員,雖然他「單挑」陳哲男的心意已決,但還是很怕執政黨指使獄中的黑道人物對他不利,因此要求不要將他發監台北監獄,讓他能夠待在台北看守所。檢方表示將依規定發監,但答應梁柏薰會要求監所加強戒護。   據了解,梁柏薰返國投案以來,台北地檢署已三度提訊,梁在往返看守所、地檢署過程,不止一次向辦案人員說出心里的擔憂。   梁柏薰說,他怕挑戰總統陳水扁的「重臣」,會惹來殺身之禍,覺得台北監獄有竹聯幫、四海幫在搞組織、爭地盤,他只是一介生意人,沒有黑道背景,很擔心黑道人士會派人「插旗」(把風、放哨之意),找機會幹掉他。   由于梁柏薰在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中,既是被害人,也是重要証人,檢調提訊問案時,對他都禮遇有加,不僅派專車接送,開庭空檔還安排他與女性密友會面;即使坐囚車,也會讓他與其他被告、受刑人隔開。   儘管如此,還是沒有增加梁柏薰的安全感,仍提出希望能留在台北看守所代執行徒刑的要求;檢方認為梁的請求和規定不符,表示礙難照准,決定要將他發監台北監獄,但會注意他的安全。 凤凰卫视洛杉矶3月15日报道(记者沈玫绮),台湾商人陈由豪香港 ... 大家都知道,“法务部”及“警政署”十大通辑的名单中本来没有我(陈由豪)的 陈由豪再爆料扁收受献金 2004年09月24日 17:04 凤凰卫视洛杉矶3月15日消息(记者 沈玫绮)台湾商人陈由豪香港时间15月12时,在洛杉矶举行记者会,说明对陈水扁捐献政治献金的证据。他并提出两点诉求,第一个诉求是要告诉大家,他过去一个月来对陈水扁及其团对所做的指控都是属实。在物证方面,陈由豪提供了他在民进党大老的带领下到吴淑珍家时录下的录音带的对白CD;在人证部分,陈由豪先生公布了带他去民进党大老的身份。另外一个诉求就是他希望能够借着这些证据希望陈水扁能够还他一个清白。 以下是记者会内容,仅供参考: 召开记者会是被迫之举 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记者招待会让我有机会以负责任的态度来面对大家,同时也回答大家心中的疑问。我现在只是一个很小小的人物,却被陈水扁政府用政治手段威胁、恐吓,我的名誉被践踏,面对恐怖的政治机器,我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控诉陈水扁政府对我的政治迫害。 陈由豪接受凤凰卫视采访 大家都知道,法务部及警政署十大通辑返的名单中本来没有我(陈由豪)的名字,苏盈贵立法委员在立法院执行中,法务部也表示,原来名单没有我,如果“行政院”要将我列入,那么理由是什么,他们的标准又是什么?是不是以陈水扁的标准来做标准?而且又是谁下的决定?法务部的名单中没有我,游院长没有说没有指示将我列入,陈水扁更说他在报上看到以前都不知道,难道我的名字是自己跳进去的吗?大家也知道其中的政治操纵的痕迹楚楚可见,“国家”的公权力被如此的滥用,陈水扁团队公报私仇,不是政治迫害,我请教大家,是什么? 陈由豪在美国起诉陈水扁 我要告诉大家,连宋当选不当选不关我的事,我的背后也没有国民党,也没有共产党,我只有我自己。我只想洗刷我自己被列入通辑要犯的冤屈,证明陈水扁和他的团队说谎,我现在先向大家报告一件事:我已经在美国向陈水扁政府提出了侵犯人权以及诽谤名义的告诉,美国法院已经受理,请大家参看送给大家的附件一。也就是说,美国法院也认为这件事有问题,愿意审理,在我讲完后,我想我请我的律师对此事做比较详细的说明。 民进党政府“未审先判”,将由豪列入十大通辑要犯之一,并且以种种罪名要求美国政府将我拘留,并驱逐出境,但我要告诉大家,由于美国政府完全不予理会,陈水扁政府在本月9日竟恼羞成怒,通过台湾驻美的代表处和各办事处,要求侨界张贴寻张海报,并鼓励在美侨民非法绑架我,让我全天候处于恐惧的阴影之中,我不得不要求美国法院替我主持公道。 陈由豪展示各种献金收据 到底谁在说谎 今天我召开记者会的第二件事就是要公布我手中已有的人证和物证,这些证据就已经足以知道陈水扁执政团队的诚信于清廉的对象与假象。首先我就大家最关心的,我是否到陈水扁民生东路的家,吴淑珍女士一直否认这些事,而且到法院告我,我觉得非常奇怪:我到过他们家,有什么大不了,我心甘情愿,送给他政治现金,不要求回报,有什么好否认的。 吴淑珍一直否认我去过她家,收过我的钱,那么我现在就给大家说明,我手中有60万的收据,就是附件三,大家可以看到,这一张是给东营收据30万,这一张是给东展30万,都是他第一届做竞选市长时候的收据,但是我在这边要指明,这个发票虽然是1994年12月2日,但是实际上我们收到的时候已经是1995年1月,所以在这张传票里面,大家可以看到,传票写12 月31日,我们的报销凭单是元月7日,就是1995年。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们实际上收到去冲我们1994年支付所谓的捐赠款,因为那时候捐赠款还拿不到收据,只能拿到收据才能去冲,但是已经过了年,也就是市长已经选举完毕才拿到,假如对台湾选举的人清楚就知道,他最近讲,因为一个公司规定只能报30万,所以我给他捐的钱绝对不是30万,因为是30万他就当场开收据,不必事后开。他在1月7日做12月的最后一天的帐,两个公司都一样,都是12月31日做帐,收到收据是1月,所以去冲以前的帐。冲以前的帐就代表说他收的绝对不是30万,他自己讲的,比如说东鼎在2000年,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后面捐多少钱,这个由扁团队给我们说明。 第二个,假如说那时候我们送了钱,假如我没有去过他家里,钱怎么到他手里,也请他说明,捐钱总是有人拿钱去啊,怎么去的,钱不会自己跑到他的口袋里,也不会跑到他的办公室,是送到他的办公室,还是送到他的家里,请他说明。我第一次到陈水扁的家里送给他现金,事后他过了年当了市长才补了这两个收据给我们,作为一个证明,假如不是这样,请扁团队说明,这些人和物,什么人把钱交给他,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请他交代清楚。 所以我要说,我没有说谎,说谎的绝对不是我,是吴淑诊,是邱义仁,是吴乃仁,是黄芳彦(音),是陈水扁的团队,整个团队在说谎。我在两天前,3月12日去做了测谎,而且测谎是经过美国机构所认证的专业机构,我们写在(附件二),而且测试也通过了。这是我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诚意,因为这个事情开始我说我敢勇于面对测谎,我问扁团队有没有人敢出来测谎,所以以前任意指责我说谎的人,包括武淑珍女士,敢不敢去测谎呢。 凤凰卫视记者沈玫绮现场报道 神秘的民进党大老就是沈富雄 此外有两个人也可以证明我到过陈水扁的家,第一个人证就是我最早发表的时候所提到的民进党的大老,这个人就是沈富雄委员,他是一个朝野十分敬重的立法委员,也是一个非常清廉的政治人物,我作为他的同学和好友,感到非常的骄傲,我与他认识交往50多年,他绝对是民进党内少数具有理想富正义感,绝对不准同流合污的代表人物,我了解他现在的处境十分困难,本来我不愿意把他名字公布,因为我不想他陷入两难的困境,但是我今天别无选择,其实民进党已经把他名字公布了,黄芳彦在《时报周刊》已经把他的名字讲出来,说他和陈水扁不熟,所以不可能带其他人到他家里,这已经把他指名道姓了,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不讲他也是一样讲了。 今天我再重复把他名字提出来,我觉得面对富雄兄我只能说对不起,但我希望你我都能超越个人朋友的情谊,选择站在正义的一方,说真话,说实话,这样的选择是痛苦的,也是危险的,但却可以无愧于天地,无愧于良心。 我在公开信里也讲的清楚,沈委员和我两次一起到陈水扁家中致送政治献金,而且都是由吴淑珍接待,请大家参考物件三和附件四,有我去赠送(献金)的时候在公司领款的证明。但是黄芳彦(音)先生,你忘记了,沈富雄是陈水扁派系正义联线的会长,你怎么说他们不熟呢,假如说他真的不熟,为什么2000年“总统”选举后,沈委员夫人还可以带我夫人去到“总统”官邸去见 “总统”夫人呢?这都是吴淑珍女士亲口证实的事,更何况我在1994年第一次到陈水扁家里,他只是竞选市长,与我当时的身份要到陈水扁的家去捐献,不会像黄芳彦所讲的那么困难。我们希望大家用常识逻辑去思考问题。 吴淑珍敢不敢发誓 我的第二位人证就是我当时的司机,两次都是他载我到陈水扁家,他现在站出来心中也是非常恐惧,但是我很感激他,也非常佩服他的道德勇气,这位王先生,我们很感激的请他来,这边做一个见证人,他是很虔诚的基督教徒,所以本着基督教义,他愿意站出来替我伸冤,我抱着百分之百的感激。但是我在这边和各位再澄清几件事,以往由于时间过的久,有时候会有一些记忆上的误差,最近经过不断的搜寻证据,不断的回想,有一些我必须在这边做澄清的,我第二次和沈富雄到陈水扁家里是1998年,陈水扁竞选市长连任前,还有我给他一千万是用蓝色的袋子装着,不是两个袋子。 吴淑珍女士曾经说过,如果我到过她家,她就叫陈水扁退选,我前几天,也发过誓,如果我没有到过他家,我就跳楼自杀,我不期待(陈水扁)退选,但是你敢不敢和我一样的发誓,证明你没有说谎,你敢用你的生命来发誓,你没有说谎,吴淑珍女士,你不要只叫我去跳楼,我敢发誓,我敢测谎,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 政治献金笔笔皆有据 其次是有关陈哲男是否收过我一千万现金。我给他现金,(他)没有给我收据,但是在“民国89年”(2000)9月5日,当天上午我公司的员工从我个人在农民银行细致分行的帐务中提领到了一千万,当天的提款单我也可以给各位参考,在附件六,这个是我当天中午取款完了马上给他的一个证明。我的司机载我去,他也可以替我做这个见证,他也在这边。 再来是有关我给陈锦生(音)在张景森的一百万现金的部分,我给他们也没有收据,因为这种钱张景森也不可能给收据,但是我有银行的取款的记录,在附件七,张景森和我在他家附近的咖啡屋,他讲和我只见过一次面,但是我实实在在的告诉大家,大概有5次之多,而不是一次,这一点我的司机也可以来作证。前天当时“中港轻化”(音)的专案负责人吴瑞星(音)先生,最近实在看不惯张景森的谎言,愿意站出来证明他自己陪着我见过张景森两次,吴先生也传真了一份亲笔签名信给大家,请大家参考,这在附件七。 最后是有关于东鼎捐给陈水扁2000年政治大选的政治献金部分。日前我提出了一张30万的收据,请大家参考附件九,没想到,陈水扁团队竟然说,是给东鼎用的。此外,黄芳彦最近接受《时报周刊》第1359期的访问时,曾提到我在2000年的捐款中有2千万,但邱义仁却说只有1千万,你们两个人是谁在说谎,我也不懂。 现在我再提出来,一个支持民进党活动的十多张发票,共 1千万元(请大家参考附件十和十一),连同上一次邱义仁曾承认的两张各500万,共1千万的政治献金的感谢状,还有一张30万的收据,共计2030万的证据,证明我在公元2千年捐给陈水扁竞选“总统”的钱绝对不只邱义仁所说的只有1千万。请陈水扁的团队告诉大家,你们到底是向我拿了多少钱,有多少钱是真正进了竞选总部的公帐,有多少钱是跑入私人的口袋中。此外,我也想请陈水扁团队解释几件事,第一,我最近提出一张30万元的收据(附件九),被吴乃仁说成邱义仁公布的那1千万只是为了配额规定才开给我捐款上限30万元的抵税收据。 这就是当时所谓的吴乃仁说配额抵税上限30万的这一张收据,3月15日(这是和他自己宣布的一样的日期,这个都一样),但是大家仔细看这一张,贴印花戳了。这一张,以往捐的现金都有印花,这一张没有印花,表示说收的是票据。政府的规定收受现金第一连应按金额千分之四贴印花税,第二收受票据免贴印花税,但应把捐赠日期载明票据名称、号码、银行。但在这边票剧名称、号码、行户名都没有,完全和政府的规定不符合。 大家再看,虽然这个收据只有30万,但是截止本次累计金额是99848749元。陈水扁团队说,这30万收据就是邱义仁所说的30万,那么这30万,我们就要问问,那970万跑到哪里去了,既然我们捐了1千万是用这个来抵税,截止时期是9900多万,这并没有包括970万,那970万跑到哪里去了。 献金到底跑到谁的口袋? 我不管别人捐的钱扁团队怎么作帐,但是我捐了这970万到哪里了呢?有没有在这里面,显然是没有,因为他只给一个30万的收据。是到哪里呢,是做假帐呢?还是跑到私人的口袋里呢? 第二,我还要说明扁团队说30万元完全是抵税的上限,但东鼎曾经在2001年9月5日及同一年10月17日先后捐赠了300万和200万给民进党,各位手上也有这两张收据,当时民进党主席是谢长廷先生,这两笔钱虽然超过,因为按照抵税上限是300万,但是谢先生还是开具了500万收据给我们,表示这个钱是全数给党部的,没有一分钱跑到私人口袋的,也就是民进党开收据根本没有考虑抵税的上限,就算邱义仁和吴乃仁硬捞的说我捐了1千万,因为税的规定有30万,民进党党部的做法和陈水扁团队做完全不一样,为什么?民进党可以全数开收据,为什么陈水扁的团队不能全数开收据呢,我要告诉大家,吴乃仁和邱义仁是在说谎,因为捐款是不是能够抵税,要由会计师及“国”税局来认定,而不是由竞选总会的财务会来认定。所以陈水扁的竞选总部是否向“中选会”诚实申报这些捐献,我想这是所有人要提出的疑问,他假如说没有诚实,假如说没有申报的金额,钱都到哪里去了呢。有没有超过上限,也不知道。 最新10多张证据 第三,我要请大家来看看今天才公布的另外10多张发票,其中10张发票是西宁南路海霸王餐厅2000年3月1日至11日,也就是“总统”大选前每天开给东鼎共5210万元的发票,大家都知道,海霸王餐厅是民进党的长期支持者,东鼎的员工再怎么会吃,第一个距离太远,不可能去吃,就是去了,也不可能一天到海霸王吃50多万,还要连续吃10天,这 10张发票就是陈水扁用海霸王餐厅做人头和东鼎拿了500万元以后,用这个发票给东鼎保障的一个证据。还有附件十一,有一张承包民进党文献的一家台北市广告公司用制作费名义还给东鼎的发票,以及一张负责扁团队南部造势大会增黄音像公司,还有一笔桃源卖笔的公司开的发票总共刚好1千万,东鼎员工再怎么会用,也不会一次买了1百多万的笔吧,这就是民进党利用其他名目向东鼎索取证据的目的,陈水扁说这些吃的用的都不是他们的,没有关系,我请台湾的媒体,现在就向这几家查询,反正有发票,经营又这么大,他们想赖也赖不掉。 以下为此次记者会的问答部分,仅供参考: 收集人证、物证最困难 凤凰卫视驻洛杉矶记者沈玫琦:你好,我是香港凤凰卫视沈玫琦,刚刚看到您所公布的所有的证据及内容,我想请问您在收集这些证据,包括录音带、CD,包括您刚刚所出示的支票及收据里面,哪个部分是收集的最困难的?为什么? 陈由豪:我想最简单的就是在美国可以做的,比如说测谎是很简单的,因为我们只要人去测谎就可以了,最困难的我想是从台湾拿资料,因为今天在扁政府下要去把这些东西拿出来,都遭遇到很大的困难,譬如说东鼎,我一再给大家表示说,在2000年我们把东鼎给卖掉了,现在的董事长是新换的,其实我们有更多的证据可以提出来,由于现在比如说东鼎的领导阶层不愿意多事,所以就不愿意我们可以去看他的帐簿,所以我们能够拿到的实在是我个人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个人经手的比这个要大很多,但是我没有证据就不敢讲,因为没有证据又要遭到扁团队的抹黑。我只能这么讲,在东鼎我个人所知的绝对比现在公布的多好几倍,其他的也是一样,譬如说东帝士集团碰到火烧,在火烧过程中有一些证据也烧毁了,也是遭到收证的困难。 还有现在在台湾的每一个员工也怕我们现在政府的迫害,也不敢出来帮忙做人证,其实人证更多,他们都不敢出来。所以在举证上面,我是很有把握等到扁团队这一次落选,或者是他这一次仍当选,在下一届他不当选的时候会更水落石出。 你看看韩国历届总统下台后,被起诉,被定罪的高达三分之二,为什么?因为他们有独立检察官制度,法律比台湾健全,韩国总统下台以后,大家也没有恐惧感,可以很诚实的把结果显现出来,这是我答复凤凰卫视的答案。 四年半之前陈由豪退出东帝士 TVBS记者:董事长,您刚刚有说,你非常的负责任,重诚信,你谈一下你到底现在在台湾的负债有多少,可以不可以谈一下你的身价资产,未来你会不会照你所说的全面退出家族的职位,这个钱你打算怎么还? 陈由豪:我想你今天所问的不在我今天的讨论范围,因为我今天讲的是法律的清白,还有陈水扁的迫害,并没有讲到我个人债务问题,不过你既然提了我还是很愿意、很坦诚的来答复这个问题。我在四年半前整个退出东帝士的经营,到现在已经有四年半了,我已经全部退出,更不要讲在2003年3月我就搬来美国,我现在连回去都不能回去。 2002年3月到现在已经刚好两年,其实我真正的是在四年半前就已经整个退出东帝士集团。我很负责地讲,在我还在负责的时候,我们债务最高的时候大概是快将近1200亿,那时候资产很大,那时候的数据我也忘记了,但是在我四年半退出经营的时候,我又做了一个正确的统计,因为我要负责任的交给别人,那时候给银行的负债大概是600亿,那时候所有东帝士的资产是1100亿,所以是远大于资产。 是诚信问题不是黑金问题 东京新闻记者:您之前指控陈水扁的官邸是“黑金中心”,您显然也讲过说送钱是你心甘情愿的,是不是自己变成“黑金中心”的一分子,就像他们也认为说,你如何指控对方是这个样子呢?其次陈水扁目前还是否认的状态,现在你在海外这个地方所指控的都是当初在市长选举,或者是大选的时候政治献金的部分,这个部分对方有所回应,他们承认他们收了钱,你目前遭受通缉的身份似乎还是没有办法有改变,所以说在这个时候,你之前有讲,在政治方面并没有任何的需求,但是很明显现在距离大选已经剩下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您选择在今天开记者会,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想法? 陈由豪:你问了很多问题,我是不是可以两个问题两个问题地回答,我脑子不好,你问了五个问题,我只答你一个问题,可能不大好,我能够记得我就回答。第一个你说我到他家是自愿,“黑金中心”是指今天他做了“总统”以后,他这个团队的腐败,所以我把今天讲的分作两段,一段是一个诚信的问题:我到过他家,我捐给他钱,他为什么要否认呢?这是合法的,没有说不合法的,但这是一个诚信的问题,所以本来没有问题,他把他制造变成一个大问题。在美国你也知道,尼克松(美国前总统)为了一个“水门案”就下台了。这是一个谎言,我今天捐给他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他都否认了,我说两次去他家他也说没有,我捐了600万他也说没有----这变成了一个诚信的问题,这不是黑金的问题。 陈由豪称没有选择时机 第二个黑金问题我已经交代了,他旁边两个人,一个是陈副秘书长,这是黑金问题。第二个问题你讲为什么现在来讲,对不起,我是从他给我判到十大通缉犯,我11月26日公布了以后,我的家族、我的太太、我的大女儿都非常愤慨,他故意把我丑化,为了我不听他的话,我不去咬蓝,他就一直逼着从东华案起诉,又把我变成通缉,这样我只好起来反抗。 我以前没有要求你(陈水扁)做什么,但是你不能无故来害我,我所捐的钱没有要求,但是也不能说你可以无故不听你的话,就来践踏老百姓的人权,所以我才有2月1日发这三封信,这三封信是善意的,结果2月1日,他如何把我丑化,假如不是五天才答复,第二个作为“总统”的人骂我,说我是经济犯,说我是蓝营的竞选总干事,说我是“疯狗”,一个 “总统”是读法律第一名毕业的,到现在为止,我不是罪犯,你凭什么读法律基础的说我是罪犯呢? 而且把我列为十大通缉要犯,要犯是已经定型的,不是通缉犯,是通缉犯还是合情合理,我凭什么做十大通缉要犯呢,法务部竞争署说没有这个名单,“院长”说他没有指定我做通缉犯,“总统”说他在报纸上得知,法务部没有得知谁有权把我定成通缉犯,因为他明明知道这是违背“宪法”,所以他不敢承担,有做的事情都不敢承认,这是一个政府应该所做的行为吗?在这个行为之下,我只好在三月初再去公布第四封信、第五封信,还有法律意见书,到现在我没有选择时机,3月9日你们在美国都知道,海报贴出来是3月 9日,我今天出来有什么不对,我请教你们,如果你们是我的立场,你们会怎么做。 吴淑珍只是闲话家常 台湾东森新闻:我们请夫人和我们讲一下,你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你去和夫人见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做了哪一些事情?谢谢? 陈由豪夫人:在那次我是透过沈夫人带我去官邸见吴淑珍女士,去的时候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和她解释我们没有债留台湾,也没有套空公司的资金,但是吴淑珍女士对这个问题都不予回答,只是闲话说一些家常而已。 回台湾只有死路一条 问:因为上个礼拜另外一位光碟事件的主角也提出了一段话,呼吁您说,您会不会带着您的证据回台湾,会不会有这样的打算? 陈由豪:我想大家都已经听的很清楚了,我是如何被迫害的,我今天回台湾假如扁政府还在执政,我只有死路一条,我回去是白死,死不可怕,也无所谓,但是死要死的有价值,我在海外还可以去奋斗,让陈水扁有所警惕,我回去死路一条,对台湾对其他人没有一点好处,今天让台湾更能够在阳光下去把所有的政策定出来。我知道阳光法案也很快的会有结果,我要回去,我一直呼吁,就是我愿意回去,但是第一个把这个法案赶快定出来,还要有一个独立审判制度,独立检察官,我们现在有吗?我在信中讲的很明白,比如说刘英的案子,大家都很清楚,检察官要求他羁押,羁押权是在法院,第一个法官判他不必羁押,检察官又提起来,又判了第二个法官,他说也不要,结果第三次大家都知道,请我们最高检察长女儿来判就关起来了,所以说台湾的司法没有错,大部分检察官素质也不错,但是有小部分是拍马屁的,小部分是陈水扁的工具,但用这些工具来修理能够得到公平的待遇吗?今天假如说我讲的这些不合理的事情,假如说司法真正的独立,今天怎么可能把我列入十大通缉犯,叫我回去送死可以,我怎么可以上他的档。谢谢! 台湾代表处不会给我公平 问:我们都知道您目前还是被台湾政府列为十大通缉要犯,对于洛杉矶这场还我清白的公开的记者会,之前媒体也曝光过,我们也看到你的朋友来拜访,诸位单位有没有表达关切,就是十大通缉要犯却在洛杉矶公开的召开记者会,他们的态度是什么? 陈由豪:我不知道我们这边的文化经济办事处的态度是什么,不过前天有两个人来旅馆要拜访我,我拒绝了,因为显然大家也知道,这十大通缉犯从11月26日在台湾就公布了,为什么?因为我3月初公布了四、五两封信,更把陈水扁政府恼火了,他们觉得我羞辱他,其实他是践踏我,把我的人格全部践踏在他们的脚底下。今天政府的机构还是要听命于“外交部”,“外交部”还是要听命于“行政院”,我不相信当地台湾的代表处能够给我公平的一个待遇,说我只能采用不理睬他们的态度,因为我在这边我觉得美国的法律是公平的,不然他不会受理我的告诉。所以我在美国我只能用这个办法来保护我,谢谢! 台湾百姓是聪明的 问:我想请问一下,您提出的证据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收据还是没有办法证明您的资金流向是流向扁政府团队,如果对方还是全盘否认,您下次还采取什么行动,但是您刚刚也提到,这些钱的流向是希望台湾可以有人好好去调查,但是谁要去调查呢,如果您不相信台湾的司法的话,您今天的这个会不就是白开了吗? 陈由豪:其实我们今天要解决的这三个问题,陈水扁家里我也不是没有去过,因为政治献金是合法的,流向是献金,我一开始讲过是不可能有收据的,假如有人证明已经去过他家里,他就是有诚信的问题。我刚刚讲了,我们有两个人看到我去他家里,加上测谎,我想要证明去过他家提出更多的证据是不必要的,这已经是百分之百的证明,至于这些资金的流向,是民进党的立委一直强调,说献金送人家,你没有收据和证明,至少资金来源的证明,日子应该是对的,拿钱出来是正式有的,至少证明你有拿钱出来。台湾老百姓是聪明的。 东鼎和海霸王事件的背后是谁 问:陈先生,您刚刚提到十几张收据中,包括海霸王餐厅开给东鼎公司的10张收据,还有另外三张其他的单位开给东鼎公司的收据,加起来总共1千万元,这个发票当中没有一个字提到和陈水扁团队或者是和民进党有关的字样,您是用什么样的推论来下这个结论说,这一千万元也是东鼎公司捐给陈水扁团队,或者是民进党的政治献金呢? 陈由豪:每一个人的常识都可以清清楚楚的,说海霸王刚刚在竞选时间那一段,3月1日到3月11日,总统选举是上任3月20日,不可能东鼎的人跑到海霸王,但是东鼎在台北市的工作人员加起来10个人,怎么连续 10天花了500多万。第二个海霸王一向是民进党支持者,其他四张收据也一样,不可能东鼎去买这些东西,我要提的就是我们也希望你们媒体去问问他们,你们开这些发票交给东鼎给谁,可以问问是东鼎谁去消耗的,不可能一次吃那么多,用现金给他的,一定是有东鼎的支票,东鼎的支票在海霸王有没有呢,我想他们没有东鼎的支票。像这些很简单的要求他们出来,而且可以用伪证的方法请他在法院作证,很简单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刚刚都说明了,不是民进党拿来的,也不可能说东鼎用这些东西,再从这些发票的提供者去查查,应该很容易找到应该有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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