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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税务局的坦白从宽政策扯开去

(2009-10-16 06:56:02) 下一个

纯粹胡侃

昨天是海外美籍绿卡人员坦白从宽的最后期限,该谈的都谈了,该瞒的也瞒,后面就看运气了。

其实美国税务局也是虚张声势,因为它的人手根本不够去查本国的逃税漏税,更不要说海外的了。美国税务局是专门雇了一批查税的,但是一般还是按照收入大小来决定查税的频率,如果你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人士,年收入百万千万以上,那么被查的可能性极大,几乎是100%。要是你回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的,真要隐瞒收入不报,被查到的概率估计比在美国的中产阶级被查的比例更低。如果回国的美籍人士大量被查,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回国的成功率,所以从这点上我们也可以看看美籍绿卡回国的成功率是多少了哈!

另外扯开去了,全世界也只有美国政府,政府到不算最庞大的,但是管天管地管得还是蛮宽的,世界人民的“疾苦”它要管,世界“和平”它也管,连自己的公民在海外的收入也不会放过要捞一把。当然美国政府也不是光捞钱,它的驻外使领馆对海外本国公民也不是不闻不问,要是在海外犯个法被人家拘留什么的它的使馆人员也会去看看“管管”,搞得人家最后烦了就干脆放人。象北朝鲜这样的没有关系的国家,庄严地审判了人家,最后也非常不讲原则地放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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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wurenzhi 回复 悄悄话 你说的没错,新政策可怕的是,增加了刑事责任。以前只有民事责任。——虽然我相信,最后的刑事责任必然是与法庭达成更多赔款为和解。

所以,按我的小算盘算的话,还是值得的。当然,已经在过去形成大量瞒报的,也许逃回国内是一种办法。据说张五常就是这个原因呆在香港的,美国回不去了。

不在美国工作不是关键,关键是有无财产在国内(房产除外)。

唉,其实人活着,看穿了,钱财身外物,还是活个心安的好。何必为这事耿耿于怀。只是后来者,早知道就早准备,尽量不要被山姆大叔敲竹杠就是了。以来者,就看各人造化了。

不过我顶佩服大叔这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看来是向咱们学习的。
aChineseBostonian 回复 悄悄话 To wurenzhi: 首先我不在国内工作,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第二好像一旦查到据说数量大除了罚款还要坐牢,这个有点可怕。
wurenzhi 回复 悄悄话 我还有个想法,也算是小算盘吧:

假如有10万刀总额,年利10%,就是1万刀。扣掉15%的税吧,去掉1500元。如果被发现,罚没10万(或总额一半,两者取大者)。1500买个几率,当买安眠药。再说了,现在人家都设办事处了,赶紧转移呀。那1500还当分手费,值得。

长久来说,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再说,还不是豆包呢。我家乡下的人认为:别惹“发穷恶”的人。
wurenzhi 回复 悄悄话 很好奇您自己的对策,是交待了?瞒着?还是和这事不相干?

我自己觉得美国做的不地道哦,有点“发穷恶”的意思。

本来这个话题应该很多人关心,可惜到现在文学城里就你一人提这事。听说国税局准备在北京设办事处,给大家的坦白来点方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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