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归纳·演绎逻辑学”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学”决不可混为一谈!柏拉图的“归纳·演绎逻辑学”是教导人们如何从“已知的知识
柏拉图的“归纳·演绎逻辑学”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学”决不可混为一谈!柏拉图的“归纳·演绎逻辑学”是教导人们如何从“已知的知识体系”推导出“未知的知识体系”的逻辑学;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学”是教导人们如何从非条理化、非系统化的“已知的知识体系”重复性地推导出条理化、系统化的“已知的知识体系”的逻辑学。简言之,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学”是不能获得任何新知识的、所谓的“重言形式逻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