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采用“正版认证计划”之后应该可以对遗失windows、office光盘按照边际成本补盘

回答: 能量本征态marketreflections2010-08-18 15:59:11

bidu: marginal profit vs marginal loss, 11/11, 11/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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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真理:软件光盘损坏、遗失怎能不补! 分类:真理2006.12.5 03:41 作者:unifytruth | 评论:-1 | 阅读:245
一些正版音乐、电影光盘的售价可以上百元,Photoshop四千多块,Microsoft SQL Server据说要四万多块,可是一张光盘的边际成本很低,即使加上送货成本和适当的利润恐怕也不到十元。如果一个人无意划伤、丢失了一张winxp光盘,他应该损失一千多块吗?答案是否定的。
归根到底,这是授权合同问题。一张正版光盘的购买契约其核心内容是使用光盘中内容的授权,而不是通过该光盘使用这些内容的授权,如果光盘损坏、遗失,虽然光盘价格可能很高,但是只要能证明原光盘已经损坏,或者企业能防止原光盘的再次使用,就可以要求企业以十元以下的价格提供光盘。在毁坏光盘的犯罪行为中,肇事者需要承担的是光盘生产和运输成本,不是授权费用,没有必要让作为第三方的生产企业从犯罪行为中获利,更不要说从犯罪中获取暴利了,这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光盘是娇气的商品,容易划伤也容易丢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好好保护,就像没人会细心呵护买回家的大白菜一样。如果一种商品本身很廉价,就没有必要为它购置保险柜、配备警卫。软件授权合同中规定“光盘损坏、遗失不补”并不比规定“致死不负责任”更有理。
一种计算机软件的授权应该是“授权某人在某台电脑上安装某种软件”,如果软件光盘丢失,软件企业应该以边际成本提供新光盘,如果要求重新购买光盘,实际上是软件企业违约了,相当于企业对生产、运送新光盘索取与软件授权相同的费用,这无疑是一种暴利。如果软件企业认为自己的出售契约是“授权某人‘用某一光盘’在某台电脑上安装某种软件”,那是很奇怪的。
由于音像业对音像产品还没有采用正版认证制度,也无法阻止多人、多台设备使用同一光盘,在现有条件下还可以遗失不补。但是软件业已经有很好的正版认证机制,遗失补货是企业的义务,至少,微软采用“正版认证计划”之后应该可以对遗失windows、office光盘按照边际成本补盘。
由于光盘容易出现无法读取、丢失等问题,音像、软件业可以更多地通过互联网向各种设备提供授权和产品,并且不可在设备间转移,这样,毁坏后可以很容易地识别并允许再次下载。
“按边际成本补货”的原则也适用于很多成本低廉但是授权昂贵的商品,例如,门票、奥运授权商品等。问题仍然是确认损坏,如果用户能提供毁坏的商品,就应该能低价获得补货。

“准确履行合同”是一个完美追求方法。在宇宙中,粒子相互作用时双方都能通过场准确地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但是在社会中,很多契约都没有准确地执行,以上就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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