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工作是辅助社会交易,与片面逐利的商业金融从业人员有很大的可比性

律师治国的弊病是由律师本身的职业特征决定的 [ 何求 ] 于:2010-02-19 09:08:24 复:2728899
实在是看不惯现在的一些法律界精英的人模狗样,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干着讼棍的勾当,在这里多说几句。统而言之,律师工作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只不过是手段;不是为了申张社会正义,正义充其量是个幌子;“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这是刀笔师爷的活吗。律师的工作只是为了己方利益的最大化,和/或责任的最小化,把结果用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的工作是辅助社会交易,与片面逐利的商业金融从业人员有很大的可比性。在英美普通法体系中,特别是在陪审团制度下,律师真可以说是可以翻云覆雨,更是把这一特征发挥到了极限。律师和陪审团的对话,就像car dealer 和我们这些买车的人的对话,玩的是信息不对称的零和游戏,把这些东西搞到政治里去,能好的了吗。

Clinton和Obama这两个律师最会玩的就是”take all the credit and admit no fault”—好事都是我干的,错都是别人的。克林顿算是赶上了好时候,八年的dot com bubble. 能传世的最精彩的表演,恐怕还是“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 with that woman”,which he insisted is legally correct. 另一位律师不同意,于是才有满纸香艳的斯塔克斯报告供我们欣赏。奥巴马更是以惊才艳艳的teleprompter reading搞定了美国人民。执政一年,已风光不再。“自我纠错能力很强”,问问美国人民,is America on the right track? 再到给美国拍胸脯打保票还来得及。奥巴马在华尔街干的,那叫bailout, 那不叫“自我纠错”,main street恨的牙根都痒痒,tea party都要二次革命了。你拍马都拍到马蹄上了,老美实在是消受不起这个。

律师的问题是什么,他们不解决问题,no leadership, 而且在所有行当中屁股是名正言顺的坐的最歪的。巧言令色,鲜矣仁。

通宝推:随意溜达,白玉老虎,唵啊吽,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