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宇宙中,势能(交易的价值)从不属于任何一方,永远是相互作用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宇宙中,势能(交易的价值)从不属于任何一方,永远是相互作用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样,在社会中,一笔交易只要双方都知情并同意,交易的问题就应该由双方共同负责,交易如果犯罪,应该是双方共同有罪。
大多数网民都有上色情网站的经历,而且是无罪的。色情内容如果有罪应该是让大家看才有罪,没人看的色情内容是不会有罪的,例如,家庭自拍色情照片不犯罪,即使储存在网上。所以,看与提供应该是这一犯罪的两个必要条件,不能只惩罚供应商。
现实的情况是,甚至内容的供应者都不一定有罪。“风艳阁”一案对经营者判处十年徒刑,但是超过34万的帖子才是主要内容来源,有多少发帖者被判有罪呢?可以理解,这些都是为了缩小打击规模,但是,这种缩小变成了部分犯罪者的获利就有问题了。
在宇宙那样的完美追求系统中,只有双方不利(竞争、排斥)和双方有利(互利、吸引)两种相互关系,这是完美契约的表现。在社会中,由于信息不透明、欺诈、强迫等错误追求方法,存在一方有利一方不利的契约,此外,还存在一种“违法契约”,看色情内容、买卖毒品就是这类。对于违法契约,应该认定交易双方都有罪,否则,就使得犯罪的结果出现了一方有利一方不利的情况,只会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在色情网站问题上,旺盛的需求始终会引诱人去经营色情网站。如果说色情内容会引诱观众犯罪,那么观众的需求也是在引诱人犯罪,何以前者有罪后者无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