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回答: orfr ORBIT/FR Inc. brose2000_cpamarketreflections2010-03-31 14:42:17

http://www.ccxi.gov.cn/news/jsp/news.jsp?newsid=XW2010040003&newstitle=%5B%CD%BC%5D%B4%F3%C1%AC%C2%CC%C5%B5%D6%D8%B9%A4%D3%D0%CF%DE%B9%AB%CB%BE%BD%A8%C9%E8%CF%EE%C4%BF%BB%B7%BE%B3%D3%B0%CF%EC%C6%C0%BC%DB%B9%AB%CA%BE

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0年4月7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绿诺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地理位置见图。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232906 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8763.11 m2,包括1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2/5 F,含员工餐厅、宿舍)、1栋办公楼(5 F)及其它配套建筑等。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产品包括电厂发电机组结构件(10000 t/a)、压力容器(中压,8000 t/a,用于钢厂烟气脱硫系统、水处理系统)。

  二、项目周围概况
  本项目拟建地块为长方形,呈东西走向,该地块北侧隔23#路为日本和光规划用地,距离约为50 m,再往北为STX生活区规划用地,距离约为450 m;东北侧隔规划工业用地为新湾家园小区,距离约为600 m;东侧隔31#路为实德规划用地,距离约为30 m;南侧隔24#路为浙商园规划用地,距离约为30 m;西侧隔30#路为华录模塑规划用地,距离约为30 m。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机械设备噪声、扬尘、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噪声和扬尘影响尤为明显。
  2、运营后
  (1)废水:本项目的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部分,其中生产用水为水压试验用水,产生的废水可循环使用,只需补充蒸发损失;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包括切割工序的烟尘、焊接工序的烟尘、喷砂工序的粉尘、喷漆工序的废气、热处理工序的废气以及员工餐厅产生的餐饮油烟。
  (3)噪声:包括生产设备、配套设备及物料搬运碰撞的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余料、焊渣等和员工的日常生活垃圾。
  (5)危险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漆雾过滤、废擦拭布、废油漆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

  四、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要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对裸露地面及工程材料、土堆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进行覆盖,适时洒水,及时清扫工地出口撒落物,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置操作间。文明施工,减轻噪声影响。
  2、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的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部分,其中生产用水为水压试验用水,产生的废水可循环使用,只需补充蒸发损失;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漏处理的化粪池厌氧处理后,出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的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出水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南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污染
  ①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经车间通风系统引至20 m烟囱高空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②本项目在焊接工位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车间通风排气筒高度为20 m,净化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源强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③本项目喷砂处理工序配备除尘设备净化石英粉尘,再通过20 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石英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④本项目喷漆涂装线带有干式过滤材料+活性炭吸附装置,含二甲苯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通过20 m排气筒排放,二甲苯排放源强、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⑤本项目热处理工序采用LPG作为热源,产生的废气再经不低于25 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可满足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⑥本项目对餐厅炉灶安装去除效率不低于85 %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将净化后的废气经专用的封闭排气筒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可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机座减振、管路消声、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并设置隔声间或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和隔声门窗。
  (4)固体废物:对生活垃圾应分类装袋,定点封闭存放,及时清运,在储运过程中均应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沿途撒落、飘散造成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余料和焊渣等全部回收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内设防雨淋专用场地作为贮存中转站,地面、裙脚建造成硬化、耐腐蚀、防渗的结构,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物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申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风险评价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LPG储罐区火灾爆炸引起的伴生污染,发生概率为3.7×10-6。本项目风险值R为4.69×10-5(死亡人/a),位于10-5~10-4(死亡人/a)之间,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避免对人及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电厂发电机组结构件及压力容器(中压,用于钢厂烟气脱硫系统、水处理系统)的生产,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57号)中的限制、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内,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及《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均相符,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环境污染,经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后,均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维护建设区域各项环境质量。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七、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以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绿诺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中心大街58-4号
  联系人:孙荣林
  联系电话:1584243419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技术开发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锦联大厦703室
  联系人:李学鹏
  联系电话:62628669-818;
  传真:66669060
  E-mail: 82398887@163.com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十、附件
  公众参与调查表
  《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附件: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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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绿诺重工有限公司长兴岛加工基地工程投标 -marketreflections- 给 marketreflections 发送悄悄话 marketreflections 的博客首页 (89 bytes) () 04/17/2010 postreply 1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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