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withink.net/thread-13790-1-1.html
1.思想的本源尚不能占据①和控制②整个自体,因而更不可能对它物实现融合及控制。思想与它物之间必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是无法融合的。我们只能看到物体的表面而不能看到物体的实质。能够与物质相融合的,只能是物质本身(物自体)。物质是具有排它性的。即便是能思维的特殊物质——人,对自己的身体特别是内部脏器、细胞的运动知道多少?我们能控制它们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控制的只是:人体外部的——手、脚的活动与不活动;嘴的进食与不进食;鼻的呼吸与不呼吸;眼的看与不看;大脑的思维与不思维等等。而除此之外,我们只能任其如机器一般的规律运动。这些体内的脏器和细胞,我们是不能通过思维去达到控制和指挥它们的。可以说当这些有机组合体一旦形成,它们的运动便是纯自然的,并不受人类思维的限制。思维只是这种纯自然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附属于物质的运动的。
注:①占据是指身体各处并不都有思维。
②控制是指思想无法操控的方面,如:心跳、血流、吸收等。
与思论坛从感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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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沙发 发表于 2009-5-15 11:55 | 只看该作者 2 . 正像欧洲近代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先生所提出“六个沉思”那样,我们不得不对自身的感觉产生怀疑。那么首先,当我们不用所有的感官去感觉事物,那么事物会是什么样子呢?是否还是我们用感官感觉的那样呢?当然,这样你便无法去凭空想象。这种情形我们也无法去实践。因为我们从自然中得来的任何观念性的对事物的认识都是借助于这些感官而来的,即使一些诸如幻想性的思维也是来自我们感官对事物感觉印象的基础之上的。那么这方面的探索研究我们便无法去完成。
虽然如此,我还是要谈一下对感官在认识事物的真实性上产生怀疑的根本理由。这里我必须做一些类似于现实的假设:首先我们用现有的感官去感知微观世界,假如我们的身体同这些微观世界一样的小,或者就小到同这微观物相当的程度,那么我们便能很清楚地看清这些微观物,诸如细菌、病毒、分子、原子、电子、甚至更微小的粒子,我们能看清它的外形,就像是我们现在看清的普通物质,如树木、石头一样,但那又能怎样呢?我们的感官还是会同现在一样仍然看不清它们的内部结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平常所能看清的宏观物质在此时又是什么样子呢?我们是根本看不清的,就如同我们现在看银河系一样,更无法去理解了。就似那俗语所形容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然后我们再换另一种方式,假如我们同那些宏大的恒星、行星一样大,或者我们就同那银河系属于一个档次,那么用我们现有的器官去感觉这些宏大的物体,我们就会同我们平常看普通物体一样地看清它们的外形,这些恒星就像普通的物体一样在我们身边运转着,但那又怎么样呢?此时我们还是依然无法看清这些恒星的内部结构,更无法看清我们平常认识的现实物质的形状。那么我们现实的对物质的感觉到那里去了呢?那些现实的我们身边所能感觉的物质又上那里去了呢?我们看不见那么它就不存在了吗,当然不是。此时我们就如另一句俗语所说:是“只见森林,而不见树木”。当然认识世界的能力要求我们必须既要看见宏观、又要看清微观,这是目前我们的感官所达不到的。就是说我们所能认识的世界必然有一个范围,而我们的身体大小和感官的能力决定我们的认识限制在这样一个范围内,而无法超出,(即便我们在今后不断地得到一些发明仪器的帮助),我们无法像我们幻想的“神”那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晓、神通广大。所以我们总是“看清了森林,便看不见树木;而看见了树木,便又看不见森林”。我们的认识受到了感官方面的限制,使我们对宇宙或自然的认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即:认识是有一定极限的,我们的认识在到达这一边缘时便无法再行突破,认识的能力便行将结束。
我们在用上述两种方式考察自然时,那么我们平常所看见并称为“物质”的东西此时它们又在哪呢?它们还像我们平时看见的那个样子并在进行着变化吗?故而我不得不对我的感官产生怀疑。事物或许并不是以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存在的。我们所看见的只是它存在方式的一种被感知表象的形式。而物质的存在方式用不同的感官得出来的结果便不会是一个样子。因为我们只具有这样一套感官,故而我们只能感觉到它的这种被感知的形式,此外其它的被感知形式,因为我们并不具备别样的感官而无法去完成对它们的实践证明。
3.对视觉的怀疑
人们总是特别地相信自己的感官,认为感官所感觉到、所接触到并反馈给大脑的信息是绝对不会有错的。是的,人们只有这样一副感官,而且千万年来也可以说从人类的始祖开始到现在我们所对周围事物的共同感觉几乎是相同的,而不会有太大的差异。所以人们在进行互相交流时总是取得一致的结果,从而增强了自信,认为事物就应该是我们感觉的那个样子,而不对其产生任何怀疑。这里要特别突出强调的是人类的视觉,我们总是对我们的视觉毫不怀疑,我们通过视觉所观察到的世界应该是真实的,物质的存在就是我们的视觉里所表现的那个样子——眼见为实吗?谁也不会对它(视觉)产生丝毫怀疑。倘若产生怀疑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和对真理地抵毁。但却恰恰相反,我们凭视觉对事物所产生的影像,只能是事物对这种感官中所表现的独特形式,这种形式是单一的,而且这种单一的形式还受到观察范围的局限性。比如说为什么我们看不见细菌?而为什么我们又不能看的见宇宙或自然的全貌?我们白天看不见星星是不是白天星星就不存在呢?我们看不见空气,空气是否就不存在呢?答案当然是自明的,这些都反映了我们视觉的局限。而另一方面,这种视觉的单一性又表现在与动物视觉的区别上:人与人之间是能够进行交流的,而人与动物之间是很难进行交流的,那么动物们对物质感觉是否同我们一样呢?我这里指的是对物质的表面、大小、形状、颜色、虚实、表面粗糙度等等方面,当然我们无法与动物进行交流,我们也可能置换成动物的感官去看世界,即使有一天我们真能置换成动物的感官去感觉世界,即使有一天我们真能借助于动物的眼睛观察世界,那么我们用同样的方式所取得的结果(即用人类的视觉神经反馈给大脑的印象和用动物的神经反馈给动物大脑的对事物的印象),未必能取得一致。这是单纯对视觉来说的,而对那些不用视觉观察世界的动物呢?比如说蝙蝠,它对周围物质的感觉会与我们人类对同样物的感觉一致吗?这也未必。当然,这是我们目前无法去证明的,但是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怀疑——自然界的物质会不会因不同的感官而产生的感觉不同的呢?为什么我们的视觉不能穿透物质进而观察到物质的内部及另一面呢?当然,倘若如此,那么以这种形式对事物的观察和与我们目前对事物的观察是肯定不一样的。而同样是一种物质水(H2O),为什么我们就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形态而不是一致的呢?当然你用通俗的说法无非是水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即汽、液、固三态及其变异:如冰、雪花、雾、霜、水、水蒸汽等等。但是这是我们知道其结构的前提下,我们知道这是(H2O)的变异。但是我们平常是否根据视觉把它划分成了不同的物质了呢?
为什么我们能呼吸到空气而我们的视觉就看不到空气呢?它难道是盲区吗?空气(氮、氧等组成)是确实存在的。动物们是否也看不见空气的存在呢?或许也有可能,因为大多数动物都是凭视觉去观察的。
人只是凡身一个,我们的器官是从物质中产生出来的,它能够满足我们的基本生活,但倘若要对宇宙及其物质世界进行深入的探究则是远远不够用的,我们的器官将受到其自身物质性的限制,而我们的观察和思维也将受到这些自身器官的限制。
为什么同样的物质因为光线的明暗不同我们会感觉到不同的颜色呢?请别用常规的解释方法。实际上,人的视觉只是对光的感觉,无光则会是一片黑暗,既使物质存在我们将什么也看不见,此时你还会相信你的眼睛吗?肯定不会,否则你会碰壁的,因为此时睁着眼与闭着眼是一样的。你会用其它的感官——即用手去摸、用耳去听,小心奕奕,以怕碰到物体而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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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藤椅 发表于 2009-5-15 11:56 | 只看该作者 4.我们都知道,水的折射能使物体“变形”(这是相对视觉而言的),物质本身可能无变化,这是相对于在空气中而言的。但是我们在空气中所看到的物质是否又比真空中的物质又有了少许变形?这虽没有人研究过,但一般地说来,变形是肯定存在的,因为视觉通过空气的介质与无介质的真空中看同一物质是肯定有所区别的(这种变形我们暂且抛开物质在这两种情况下的本身变化而单纯通过我们的视觉观察而发生的变化)。那么物质在真空中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是否能以真空中物质的形象作依据呢,这谁也不知道。
并且我们知道,人在空气和水中听同一声响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那么声音在空气里与在真空中也是一样的吗?我们的耳膜是否能在真空中听到物质的响声呢?那么谁去做过这个试验呢?即离开了介质能听到声音吗?我们不能不对这些产生怀疑。
嗅觉通过空气分子的扩散我们便能够嗅到气味。倘若是真空中我们还会闻到物质的气味吗?那是不可能的(既然是真空那么肯定是不会有空气分子存在的)。
我们通过这些途径、这些介质得来的信息是否可靠,这不得不引起我的怀疑。
在对事物的认识方面,我们所要保留的,正是物质的一些实质的东西,即我们常称为物质的客观性,象形象、特征、密度、质量(而不是重量)、整个过程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其原理(因),而我们所要抛弃(排斥)的正是那些带有人类感官特点的、而非物质属性的一些假象:像颜色、声音、味道等等,去掉人类为了理解而为其规定的名称和逻辑概念;去掉人类为了对其进行比较而设定的有关大小、老幼等等;以及为了理解方便而增加的一切修辞和逻辑过渡过程。
5.再谈我们对事物的理解,这要分成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自身感官得来的直接的东西——也即直觉;另一方面是通过他人的经验(或书本)间接得来的。在第一方面,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直觉易发生错误,这里我重点论述第二方面,即通过他人的经验或书本上得来的间接知识。并且我们知识的相当大成份都来源于此。这些知识当然包括今人的,但绝大多数是来自于先人们的。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我们从感觉上总误以为知识的来源是先天的。当然知识不会是先天就有或是上帝赋予的,而是由那些先人们积累而来的,是先于自我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出生之前,那些先人们已经积累了很多成熟并系统的对世界的认识和看法,通过文字或口授而代代相传。
关于人类认识的由来这一方面,洛克先生在他的专著《人类理解论》中叙述的已经比较详细,我就不再多言,这里我想说一下有关这些知识的可靠性。他人(包括先人们)知识的由来,首先必须是通过人的观察,进而对事物产生了初步的见解,这些初步的见解,在当时当地通过了交流而得到多数人的肯定或赞同,因而才能得以传载。而我们不管被定义之物以及说此话的人所在的环境及背景如何——是否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或背离,就以现今物质(及其存在的场所)按其原始定义去硬套、去揣测想象进而达到所谓的理解,并用诸如类比、分析、综合的方法实现我们间接的对事物的认识,未免不失偏颇。
不应否认:首先,我们的认识在很大程度是以“人”为本的,即以自身的感觉,从人自身的角度为出发点而产生的对事物的看法。前面论述过人的感官是值得怀疑的,它在反映事物的真理性方面已经打了一定的折扣,而再加上这以个人角度去理解事物而产生的观点(即使暂时得到了一些人的承认),里面也会含有很多错误(或片面性)。其次,通过语言和文字的媒介传递给他人的信息也未免不失实。这其一是说:语言和文字本身就无法绝对客观地表述清楚一件事物,它只能是一种相对辅助的行为。其二,它的抽象性、它的多义性,未免在其传递过程中不使人产生误解。也就是说当初讲此话的人他心中对此事(物)所包涵的意思和后者对此意(或语言)的理解难免在范围上有所不同,或被人发挥、或被曲解其意,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人意思的错误理解还少吗?
从这一点来看,即便是来自于书本上他人的间接经验,也是不能100%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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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板凳 发表于 2009-5-15 11:56 | 只看该作者 6.从人的感官说开去
人的感官为什么能对物质有所感觉?为什么能把物体的影像反馈给大脑?虽然在这个问题上人类做了很多的努力,这个根本的问题我们现在仍然不能解决,所以到目前为止仍不能得出较科学的令人满意的答案,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对此便一无所知,至少对此有一些猜测。
故而,这里也不能彻底解决这个根本的问题,但还是想围绕这个问题阐述一些想法。
首先要提出的是:人的整个感觉活动过程除了感官对外界接触以外,整个反馈过程是人体自身内部的独立活动而与外界无关,这是首先要确定的。外物(我们当即所接触之物)不因我们的主观性而变化,即不因我们的感觉而缩小,也不因我们的感觉而增大,更不会因我们的感觉而变了形状(当然触觉和味觉对特殊物质的变形除外),更不会因我们的感觉而消失。所以整个反馈过程是在人体自身内部完成的。当然感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外物的接触。其二是人身体内部的整个反馈过程。
(一)接触
接触,这是感觉的源泉,是主观与客观的对话。没有接触便不会有任何感觉产生。触是感官与物质表面的接触,即在进行信息的采集和通过接触点上感官与物质之间的一种交流(交换)。触:几乎是在一刹那的事,是在很短的时间完成的。当然你不停地“触”便形成了一个触物的连续过程。触物一般来说不会引起我们自身感官功能的改变,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因我们看了一眼所触之物而使视觉受损(当然超出视觉所承受的强光源的灼伤除外;听觉超过人体听力所承受范围的声音能导致耳聋的除外;接触对皮肤有损伤的热源、冷源、尖锐物、以及有腐蚀性的物体除外;同样嗅、味觉也有其限度,我们讨论的是在人的感官所正常工作的范围内)。触物也不会引起我们自身感官功能的改变。即我们不会因尝盐是咸的后,而第二次再去品尝就是甜的、或是苦的;也不会因我们看到花是红的,而紧接着再去看它又变成蓝的或是紫的。
触物,说细了就是我们的感觉细胞在与外界进行接触。我们用手(或是用舌尖、用鼻嗅等)触到物体的表面(或部分飘浮分子)才能使我们的器官发生感应。但是我们的视觉和听觉在这方面表现的却不是很分明,给人以没有触及到物的假象,这是由于我们的这两个感官较那几个特殊而已,这易给我们造成错觉。实际上它也通过了对物质的接触,只不过是我们视觉借助于光粒子,而我们的听觉是通过空中声波来完成的,这种对物质的接触比较特殊。而看似物体很远,但是它通过光的反射已经清晰地进入了我们的眼帘,这里光粒子在其中起了媒介作用,借助光粒子,实现了我们对物质的接触。
实际上我们的眼睛是看不见物体的,无光的黑夜便是最好的说明。我们所能看见的形状是借助于光粒子在物体表面拓成的摹(模)(就如我们在碑刻上拓字一样),光在物体的表面拓成的光摹映射到我们的眼睛,使我们感觉到了物体表面是平整还是粗糙、颜色是深还是浅等等。我们实实在在看见的只是光摹,这也就能说明为什么我们只看到物体的表面而看不透物体的内质,是因光无法进入物体内部的缘故,倘若光能进入物体的内部(像水、空气等物质),那么我们就能够看到其内部(透明)。这就说明光的媒介作用是我们视物的条件。当然光的明暗可使我们对物体的颜色感觉有些变化,这也是媒介的差别所在。
我们的听觉也是通过空气中媒介粒子产生的场传播进入我们的耳膜而实现听力的。倘若在真空中无声场的作用我们的耳朵就似聋子,就什么也听不见,这一点也说明了空气粒子的媒介作用。这或许大家都能够理解,倘有异义的话,那么就请拿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吧。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不通过媒介物我们对物质的感觉应该是真实的(当然某些感官若不借助于媒介物便无法发挥其作用),而通过媒介物我们对物质的感觉还能是真实的吗?这不免使我对此产生怀疑,倘若我们换一种媒介物呢?光这种媒介我们是无法更换的,但是通过更换光的颜色,比如在红光下、在蓝光下、在黄光下,物体的形状虽无改变,但其外观的颜色却发生了变化,我们发现这同白光下所观察的颜色有所不同了。倘若将空气换成水,我们的耳朵所听到的声音便也会有所变化——即我们常说的失真(失去了空气中我们已习惯了的那种‘真’)。通过以上两点就会知道,我们的视觉和听觉都是通过媒介物而起作用的。倘若这媒介物更换的话,我们所得到的感觉便会不一样,当然我们无法更换光这种介质,倘若能的话,我们不妨试一试。
通过媒介得来的也会因媒介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就说明我们的视觉和听觉在通过媒介与外物接触的时候,首先已经失去了一层“真”的含义,但是我们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媒介中生活,而无法去更换这种媒介,所以我们也大可不必为这种不真的出现而烦恼,这足以使我们去应付目前的日常生活。
但是,从我们的感官只能接触到事物的外表来说,这已经使我们对事物的全部真实性大打折扣,而我们的感官对事物“触”的那一刹那,由于媒介的缘故又将失去了一部分的真实,而当我们的感官在身体内部进行反馈的这一过程中,其真实性又将丢掉一部分,这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
(二)反馈
感官与物质实现接触后并不能独自地得到感觉,这一点我们可以用脱离开肢体的手和脑死亡人的眼睛或耳朵去证明,即断开的手指无论怎样使它与物质进行接触,它也不会有任何知觉,而大脑死亡的人的眼睛及耳朵再睁着它也仍然不能对事物产生感觉,所以对事物的感觉最终还要通过大脑去实现的。
由感官的“触”怎样才能实现大脑的“觉”呢?这里又出现了两个层面,一是信息向大脑中的传递过程。二是大脑中的根本动作即反应。
(1)我们先来讨论信息向大脑中的传递过程。这里我要声明,这应该是医学专家或是心理学教授研究讨论的课题,只有他们才能说的更清楚明白一些,倘若我说的有错误,那就请这些专家们为此修正或重新论述吧。
在我认为,较通俗的说法:传递是通过人的感应神经去实现的,这一点应是确定无疑的。因为首先人身体分布了大量的神经并通过椎骨的保护同大脑进行联系。神经的职能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属感应神经,即把感官对外部的感觉反馈传递给大脑。而另一方面还有动作神经,即从大脑中得到信息而使身体进行动作。神经这两种职能到底是分立的,还是合二为一通过一种途径去实现的,我不敢妄说。但是,这两种职能是必须完成的,这里我重点讨论一下感应神经的传递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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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马扎 发表于 2009-5-15 11:57 | 只看该作者 人的感官在与物体相触后,身体外部的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便是身体内部的动作,这种身体内部的动作,从人体外观是看不出来的,即便我们的大脑在频繁地接受各种信息,但由于习惯性的缘故,也不会对神经的动作有所察觉。而我们所能察觉到的只是人身体各部分的动作。既然我们不能察觉神经的动作过程,那么神经又是怎样在起作用的呢?这里我们用反证法:即倘若切断你的感应神经,那么你即使摸到了物体还会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吗?倘若切断了你的视觉神经,那么事物的影像还会传递给你的大脑吗?当然这是肯定不会的,所以神经的动作对我们把“触”的信息传递给大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不可置疑的。但是神经是怎样传递信息的呢?是线性传递的,还是通过神经细胞的逐个碰撞传递的?倘若是线性传递,那么在传递信息的路途上真实性的损耗要小一些。倘若是通过细胞的逐个碰撞传递,那么,信息的真实性损耗则要大一些,即使细胞都是一样的,就如我们在一队人中从头至尾地进行传话,而到了最后传话的内容经常地发生改变一样,而且即使是线性传递,准确性虽然较高,但是未免不会发生一些失真的现象。因为信息已经通过了神经这个媒介去传递,我们通常知道通过媒介能量在路途上是必然会有损失的,这一点我们也不必通过在身体上更换神经去做这样的实验。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无法去做这样的实验。要真正揭示神经的整个传递过程这要靠医学界的努力。
总之我在这里假设了在用神经进行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其信息的真实性是要打一定折扣的。
(2)大脑中的动作或感应
通过神经传递给大脑中的信息,必须由大脑去进行拆解和辨别。倘若你的大脑中原本就空无一物而形同白纸的话,那么就只能做简单的输入,而不会有任何反映。刚出生的婴儿不会有什么思想就是这方面的证明,它们只会有感应,而不会达到“觉”的程度。我们的头脑中必须有一定的储备去与这得来的信息去作对比,这些储备当然是过去曾经得来的信息,而用这些信息去比较、并分辨我们所接触到的物体到底是热的、还是凉的;是硬的、还是软的。这里要说明的是神经的自然抽搐(当然包括婴儿的),虽然可能不经过大脑的反应,而实际这是他在出生前母体已经为其输入了一定的信息储备。母体所提供的信息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倘若超过了这个范围的话,那么神经便会自然抽搐而使人有了疼的感觉,而在神经自然抽搐后,信息实际上已很快地传递给了大脑,只不过这个过程相当快而我们无法通过大脑的思维体会到罢了。
大脑的记忆应该说是靠细胞的排列、刻画或者是靠细胞的动作实现的,而细胞的如何动作,如何实现记忆,这又是我的一个盲区。但是我这里给其做了一个设想,记忆就像我们在木板上刻记号,而比较的过程就像幼儿在玩积木(通过对积木的大小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了大或小以及方或圆的概念),但是婴儿也是靠头脑去思考的,这仍是未逃出我们头脑思考的圈子。当然大脑的记忆和比较也许是相当的复杂,以致于我们人类至今还不能破译,但也许是非常的简单,就像我们录制光盘或磁带似的。也就是说,物质本身便具有塑造和刻记的潜能,这种塑性和刻记的潜能使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变成了记忆的功能,当你能找到破解其原始记忆规律(密码)的时候,便能得到其原始记忆的信息,当然我们是不可能找到的,就像数字的排列能有无数的变化似的,我们不可能偶然地去发现这个秘密并把它进而应用于现实。
当然我们都知道人体的细胞都是有其寿命的,它到一定程度便会死亡,虽然它可能产生出新的细胞来替代(或填充)原有细胞的位置,用新的细胞对旧的细胞进行复制。当然这种对那旧物的复制已经随那旧物的变化和头脑中记忆细胞的变化而其复制的记忆也可能已经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改变,只不过我们不能察觉。我们都知道复制本身就要失去一些真实性的,即便这种简单细胞的复制可能是比较严格的。所以我们的记忆总是会有丢失(忘却)的感觉,而由于记忆细胞寿命的短暂,所以我们不得不总是去温习(复习)或重复那曾经印象过的东西,以便使那新产生的细胞去替代那旧细胞并重新对那旧物的原有影像进行复制,在我们的感觉上是记忆的持续性,我们的大脑对那些没有复制到记忆细胞上的事物往往浑然不觉。而一旦我们重新看到那被丢失了印象的事物我们又会重新地复制并储存起来,就像我们丢了东西,又在回头的路上发现了它并把它重新捡起来一样。在我们的头脑中的感觉便不以为这是丢失,而以为这只是复习。所以人的头脑就总是在进行着这样的丢失(忘却)和捡起(重复记忆),而重复记忆后又丢失这样的事情,并且会一直持续到我们整个生命的结束。当然细胞的记忆倘有经常丢失的事情,并且我们据这些记忆细胞的碰撞动作去觉察事物,而使我们在头脑中对事物产生的感觉和印象,在这个过程中,其得到的事物的真实性方面本身就要打一定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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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报纸 发表于 2009-5-15 11:57 | 只看该作者 再则,我们的记忆还经常发生错乱,经常使我们在思考问题时把(甲)物的特征安到(乙)物上去,以致于使我们的判断失误,而去经常与别人发生争论。我们通常只指责别人的错误,而忽略了个人在感觉和记忆上的错误,总是自持以个人的绝对正确为自居,而不知道自己的错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总是有哪些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争论,甚至争论几个世纪或多少代也没有得到共同的答案,原因大抵莫过如此。
综而论之,我们的感觉已经在五个方面产生了偏差,这五个方面是:1.感官只能触到事物的表象,而不能触及到事物的本质。2.主要感官眼、耳、鼻是通过媒介光、场的作用而对事物产生影像的。3.触点细胞本身带来的误差。4.神经传递过程中通过神经的媒介作用而带来的误差。5.大脑记忆细胞的动作或感应所产生的误差。以上这五个方面的误差是我们人类(也包括动物)本身所固有的只不过总是被我们所忽略,或“以偏为正”并习以为常。人的感觉所通过的这些途径是天生的,我们是不可能重造或是将其误差彻底消除。除了它们的失灵而使我们的感觉产生更大的偏差(或者使我们彻底地失去感觉),但这样又达不到我们对事物认识和了解的目的。科学仪器对来自于人体的这些误差是毫无办法的,它只能延续并加大这些误差。人最终的认识还是要通过我们的这五种感官的,还要通过以上这些途径而进入大脑中的,不可能有不经任何途径而直接输入的道理。故而这些误差将永远伴随着人类而不能消除,一直到人类的灭亡。所以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将永远达不到全面、彻底的程度,倘若那样我们便成了“神”而不会犯任何错误,这是永远也绝对不可能的。
诚然,人类在带有这五种可能出现的误差的情况下,在对事物的认识方面,还是要继续争论下去的,一直要持续到整个人类的终结。我们谈论的只是对事物相对的认识,而不可能达到绝对的程度,除非你变成这一事物。但是即便我们是人这一事物也不能对自身有更多的了解。倘若谁还要去继续辩驳,认为人的认识能够达到对事物绝对真理性的程度的话,那么就请他把以上所存在的这五项误差给消除了,倘若他的认识不是通过眼去看、耳去听、身去触、神经的传递和大脑的动作这一系列而来的,而只是凭大脑的单纯独自动作去臆造,那么我便不与他辩驳,因为他的身体和他的思维一样是可以飞翔的,而且是无物不穿无孔不入并且不占有任何空间的所谓“神人”。
但是,即便有以上五种误差的存在,我们人类还是要一代代生活下去,人们的认识依然要持续下去,当然争论也还是要继续的(我所说的争论当然是在人的认识范畴内的,而鸡毛蒜皮或为个人利益之争不在此列)。只有这样,人们的认识才能达成相对的统一,才能向那真理的程度更进一步。
我们虽然在感觉上有以上的五种误差,但是我们却感觉不到,这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而无法觉察的缘故。正因为这种习惯和我们无法觉察的存在,所以我们才心安地生活。而凭借着我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它不致于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而使我们无法生活,更不会使我们经常地去碰墙、跳崖、或是自毁其身体。这种误差从根本上说还到不了这种程度,而且我们自身的认识体系已经对这些误差做了某种程度的修正,足以使我们能够避险而正常行事,倘若我们不习惯的话,那么倒可能发生危险的,就如我们照着镜子拔自己的白发,不容易找到其白发的位置,或者还可以比喻为宇航员在太空中不习惯那种脱离了引力状况下的生活,而经常碰头和拿不到食物的情况一样。但是习惯是一个过程,倘若你习惯了从镜子中准确地找到白发或是在太空中生活,那么同样你就会不习惯于在正常情况下的生活。
以上说明的是:即便是我们对物质认识方面的种种误差存在,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而且我之所以要阐述人类认识上存在的这种自身无法克服的现象,不是要去改变我们在通常情况下的认识,而是要使更多的人改变这种对自身认识上的认识,从而能少一些理直气壮和盛气凌人地争吵,而多一些和颜悦色地在一块进行交流,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共同生活。
以上的论述但有一些不确之处(因个人的认识决定的),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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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地板 发表于 2009-5-15 11:59 | 只看该作者 7.感官
如果我没有眼睛,则我完全不会知道这个世界还会有光,以及在光映照下物质所呈现出的那些样式,更不会知道世界还会有五颜六色;
如果我没有耳朵,则我完全不会知道世界上还会有声音,物与物之间的摩擦会产生声响,而且各有不同;各种动物会发出不同的声响;植物在风的作用下也会发出响声,即便是我能够看到风(在刮),我也不会知道风是带着响声来的。如果那样,人类更不会发明出语言;
如果我没有鼻子,那么我便不会知道一些物质还会带着气味,不会知道有些物质能散发出剌鼻的气味,更不会理解什么香、臭等概念。
倘若我缺少了舌头,我便不会知道食物中还带有味道,不会知道什么是甜、酸、苦、辣、咸,更不会知道还会有美食这样的概念。
倘若人没有皮肤,或者是皮肤上缺少了感觉神经,那么身体碰到了物体也不会知道,就是碰的皮肤百孔千疮、到处流血也不知道,也不会有疼痛感,就是患了疾病,我们也不会感到难受,也不会有痛苦感,即便是我们觉得在这五种感觉中触觉是最没用的,但一旦缺少了这种感觉,人类的生活会怎样的改变,大家可以想象。
因为我们具有这五种感官,并且我们也意识到这五种感觉都是不可或缺的,缺少任何一种都会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改变,并且也不会发现物质在我们的那种感觉细胞下还会有那种特性。
倘若在其它生物身上存在有第六种、第七种……感官(这是我们目前不好否定的),而这些我们人类不具有,那么我们便不会有那种感官所对事物的感觉;而这种对事物的感觉更不会让我们凭空猜想到,也正如我们缺少了现有五种感官中的一种便绝对不会猜想到这种感官对事物所感觉到的那些特性一样。这里举一例:蝙蝠用声波探测飞行对物体具有的那种感觉我们便无法体会,那种感觉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更无所知。
8.关于颜色:
感觉的错误还在于视觉对颜色分辨方面的误差,据说德国国旗的三种颜色在开始设计时,宽度是一致的,但人的眼睛却感觉其有差别。为了达到视觉上的一致,于是将其宽度稍做了调整,即为了视觉的相等而让其实际上的不相等。
人们用双眼才易对物的距离远近、大小有个大致的判断。而当我们用一只眼看物时,很难判断所视之物离我们的距离,独视(眼)之人在这方面会深有体会,如果没有物之间的相互遮挡,那么其两点之间的距离判断便易于出错。远近的判断失误,则其大小更不易分辨。单眼视物,物的平面感强,而其立体感弱;而用双眼视物,则其立体感便明显增强,远近层次分明。
颜色之间本没有明显的界限,在两种色彩的相交处,人们可以认为是这种颜色,也可以认为是那种颜色。而且因人而异,即在每个人的感觉中界限也是不同的。这些都凭个人自我理解,自我掌握的。
9.自然物质为什么非要通过人的多种感官才能去体会?这不能去怪自然物质本身(狡诈),而只有怪我们人类的认识系统的不全面及现有感官系统的分裂,就是说单一感官并不能胜任对物质的认识,于是又有了其它各种。这种感官的分裂行径使我们认识事物时,已经根据其自身感官特性将同一事物分成了几个属,也即我们的认识是:片面+片面+片面+……=我们所认识的一个全面。
比如:某一事物我们通过视觉看到了其形状,但只看到了形状还不够,这个事物是动的,我们又通过听觉听到了其发声,同时此事物又在挥发着气味让我们嗅到了,当然我们这样还不知道其软硬,于是抓住它,摸一下而确定它是软的还是硬的……。虽然我们知道这一自然物的变化是同时的,但是我们却按我们的几种感官系统将其分成了形状、声音、气味、触摸等等属性,在头脑中还要将每个我们认识的事物的这些属性归一,才是这一事物的属性。但最终我们对事物的所有属性的认识是否全面?也不得而知,因为我们现有的感官有限(五种)。并且这些感官也只能达到事物的表面,而不能深入其实质。那么这个“自在之物”便不是我们所能彻底认识的。
人类的认识也正是由这些片面+片面+表面+……的和来认识事物的,即便是我们通过了一些仪器的分析,拓展我们的感官,但这些结果也只是片面信息的继续叠加,当然这样的叠加会使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更加全面一些。
若对事物能够全面的认识,必须设想有一种超感官,这种感官足以能够掌握事物的全部微细的变化,而不漏一丝,当然这种超感官包涵我们现有的五种感官以及更多的感官在内的所有,并且对事物同时感觉而不分离,当然具有这样的感官的只能是上帝。
说到人类认识的片面性,我还要多谈一点:上面所说将人类的五种感官全部应用上去认识事物,这在我们平时也是达不到的,多数时我们只是通过了一种或是两种感官来感觉到事物,比如:我们看到了却听不到、摸不到、更嗅不到,诸如:对星星、月亮及远距离的物体;再如,我们光听到了却没有看到或摸到,诸如:鸟叫、蛙鸣、爆竹声以及其它声音等等,总之我们不知道在那里发声,更不知道怎样的发声;再比如,我们嗅到了某种味道却看不到、听不到也摸不到等等,总之我们在对事物认识时感官并不可能同时行事,而往往是一种或几种,这就加大了我们认识事物的难度。
这里我且不谈视觉、听觉等等的局限了。
10.可以说我们对于机体内部正常运行的感觉是无知的,无知到我们对于其正常运行的毫无查觉,因为正常运行中的机体几乎无任何信号反馈给我们——也即没有痛疼和痒的感觉,正如熟睡当中我们丝毫不会感觉到我们是否存在一样,而正因我们对机体的正常运行无感觉,我们才有心去静静的思考,以至于经常达到忘我的程度;而倘若是有病折磨,或是奇痒难忍,我们便不得不放弃思考的问题而专注于自我。当然产生病痛就证明了机体产生了异常的表现,而这种表现便以病痛的形式而使我们感知。
如果有人要辩解说我们能对自己的身体有感觉的话,那么我就举个例子,即:你能对你自己的身体内各处的血液循环有感觉吗?若不是这种系统严重损坏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根本无知觉的,当然你也不可能感觉到肠胃在如何消化食物(我指的是正常情况下),而我们对呼吸、对饿、对痛的感觉,一般来说是属于机体外部的或是身体异常情况下的,这就证明了我们感觉的局限性。也有人会说我用手摸心脏能感觉到心脏在跳,我们用手摸血管也能感觉到血液的跳动,这些都属于皮外感,是属于身体外部的。
而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对身体内部的这些细小运动有感觉的话,就要时时受到这些感觉的困扰,那么我们的思维是会不自由的;再则,如果我们对身体内部的每一细小的局部的运动都有感觉的话,那么我们的大脑便不可能只有一个,而是无数个、无穷多个,每个细胞都会产生自我感觉的功能,那么人的思维便不会是一个整体,而是分散的了,故而这也是不可能的。
11.对自身的感觉——知觉
如果没有病痛,身体的一切都正常,那么我们便对它(身体)没有感觉,尽可放心的去思想。但是,病痛一来,我们便不能那样从容了,那怕是那轻微的痛,或者就是身体的某个部位瘙痒,也会使你分心,这都是凭借思想无法控制的。你也必须使它(身体)总是处于正常的状态,以便使你能够专心地去做(想)其它事。我们也常把病痛称为对人的一种“折磨”。
病痛为什么总给我们带来不便?或说让我们对其痛有所感觉呢?这种感觉绝不是我们用眼去看,用耳去听,用手去摸等所来,这纯粹是身体内部对自身的一种内知觉,这种知觉完全是靠神经的传导,但是否传递给大脑,即到底是由大脑所感知的痛还是由神经自身就能感觉到痛(因为这个痛是直接体现于那个部位的)?倘若大脑无所知,那么这个痛的部位是否还会有我们所感觉到的那种痛呢?离开了大脑,我们对自身就完全没有了“觉”了吗?
还有一种痛苦并不是由疾病引起,而是由我们的心理引发的,这缘于我们对一些事情不理解,或是不能正确地看待事物,从而引发心理(情绪)波动,严重的可使我们的机体发生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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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8楼 发表于 2009-5-15 12:04 | 只看该作者 12.我们能复制图像,也能复制声音,但我们的确地不能复制真人、真物。那些被我们复制的声像,却真真地只能欺骗我们的眼睛,欺骗我们的耳朵,从某种角度说,我们确需要这样的欺骗,这种欺骗给我们带来了回忆,或近乎于真实的感受,可以说我们是自己在骗自己,我们总为有这样的仿真技术而感到骄傲。被骗常被人称之为傻瓜,而我们偏偏愿意被自己所骗,或说我们需要这种被骗。
戴上眼镜,物体的形状并没有比视力正常时有太大的变化,周围的物体依稀还是原来那个模样,只是由于凹镜的缘故,物体在我面前会有稍许的变小,这与他人对同类事物认识的一致性上没有太大的妨碍,这也是人们对眼镜不会改变物体形状的普遍认同感。当某天的某一时,天上降雨了,水珠儿沾上了眼镜,你会觉得特别别扭,因为物体在眼镜下变了形状,不再是原来那么“清晰”了,此时你便不得不去擦拭那水珠,以便能清晰地看清物体。
平时我也经常擦拭眼镜,以使那灰尘不影响视物,道理也是一样的。于是我就在想:倘若要是习惯了由于眼镜的缺陷而在我面前展现的那些变了形的物体影像呢?当然这样的变化会很微小,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对物体形状的认识,我也根本不会祈求从变了形的眼镜中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因为潜藏于大脑深处的那个镜像没有改变)。但是我必须承认,对于这样的微小改变,个人也是会适应的。
13.谁在骗我
人们拍成的像片,看上去也蛮像那实景的,它曾经不折不扣地欺骗了我,我把那像片常当作实景,也确信这景的确真实地存在过,它曾给了我美好的回忆或是遐想,在我不能够踏上的土地、无法去浏览的地方,就由他人的摄像或电视镜头来给我提供那视觉上的愉悦,让我认识了许多我无法看到的景物,它给我以满足,我也确知它不是实景,但它的确代替了实景,使我在注视着它时时常忘记了它的真实性。
但有时我冷静去想,它的的确确又不是真的,真景是立体的,而它却是平面的;真景人能够进入,而它人却不能进入;真景是连续的,而它却是那片断;真景人能用从各种角度去观察,想怎样浏览就怎样浏览,而它却是那样的固定和单一;真景在变化着,一段时间不去看会出现别样的景像,而它却是那样的永恒,没有变化……
总之它是在欺骗我,欺骗了我的眼睛甚至于我的头脑,把那片断当作了永恒。那水、那山、那绿色植被、那云彩、那景物的确让我难以分辨(识别)哪是真,哪是假来,我或许就把那真当作了假,或把那假当作了真。
其实,这样的假也是我(们)所需要的,但却在认识那真实的自然方面增加了虚假的成分,而时常由于我的懒隋凭着这些虚假以代替了那真实,我便较少地走出去观察那实景了。
实话说:我对像片上的印象谈不上深刻,常常混淆或忘却,而对于真实的自然之景的印象确是比较深刻的,甚至于一次看过会永生难忘,这或许就是自然之景是我深入其地连续地观察的结果,它不止是片断。人需要深入实地才能印象深刻,而来自书本上的却是浅显的。
14.视觉的局限性
为什么我们视物不能涉足于全部而只能专注于一点?即便是在我们的视觉范围内也是一样,比如我们观察路上的行人,我们不能同时看清在我们视觉范围内的所有人的脸,而只能专注于某一人。看其它事物也是一样,比方说我们读书、看报,在我们视觉范围内的文字我们不能同时看清,而只能专注于某一行或某一个字(当然这其中也包含着人们的头脑是否能迅速接受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视觉的局限性——只专注于一点或某一狭小范围,而不能通达可视范围内的全部,并且不能够涉及物的细微。
15.人的视觉不可能穿透物质(水,空气等透明晶体除外),并且看到物质的内部结构及其本质。而我们的身体、触觉也不可能穿透一般性的物质。听觉似乎比较灵活,但也受到一定限制,低于20赫兹/秒和高于20000赫兹/秒的振动频率我们就无法听到。
视觉只能看到比较近的物体及其颜色(即物质的外观反映),而看不到很远的物体及微观物质。
为什么我们的视力不能看的很远直至无穷?是否是眼的结构限制或物(包括空气)的阻碍?而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远与近而把物体看成一样大?是否是因我们的感官的限制和物(包括空气)的阻碍呢?
同样,对于声音,为什么有的能听见,而有的听不见?为什么听力随着距离的远近而衰减?使我们不能听到较远地方的发声。
16.从认识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眼睛是在欺骗着我们。眼睛适应于大脑对物体感应的这个程序。当然眼睛对大脑的适应没有给动物和我们人类留下什么明显的破绽,所以总使我们对此深信不疑,千百年来都是如此,很少有人提出这方面的疑义,正因为这样,眼睛,包括大脑的这种感觉却在真正地让我们毫无觉察地在欺骗我们,欺骗所有的人,并且阻碍着我们对事物的进一步更深层的认识。
正因为我们的眼睛不能够很好地看清这些物质,所以我们才要去争论渲染什么科学、真理…或去相信这些。而倘若事物都是能够一目了然、清彻透明的,那么科学、真理就都不存在了,因为这些都是我们凭直观就能看清的,你再去跟人家讲分子、原子、微观、宏观,人人都视已为常了。人们只需学数学能查清个数便足矣;语言,当然人们交流还是需要的。
17.人的“感”首先是从幼儿时开始的:幼儿最初通过眼睛看到物体的时候,并不知晓这影像到底是什么,一方面一些物品总是闪现在其眼前,不断地通过视神经而进入其大脑,此时幼儿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只能将其形象贮备起来;一方面幼儿又会尽可能地用手去抓摸这些物品,将它接触到自己的皮肤,通过触觉神经再一次地将这种物体的信息传入大脑,幼儿或许将其放入嘴里用牙咬一咬、或用舌头舔一舔;将它扔到地上摔一下,看看是否摔碎;用耳朵去聆听一下它所发出的声音等等,这些综合的信息统统地传入大脑贮存,倘若这个大脑是正常完好的话,那么这些信息将作进一步的处理,通过处理后的汇总信息便刻印在大脑皮层中,形成了人对物的初级感应。当然人对物的认识还远非如此,还需要重复不断地输入物的信息,并对原信息加以修正和完善。
当头脑中的信息贮备越来越多并且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幼儿便逐渐的产生了“觉”,这种“觉”就是从无意识而到有意识。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或许是三、四岁的事,这并不存在什么明显的界限。此时当这些物体、景色反馈于我们的视神经的时候,我们头脑中原有的影像便会迅速与之对比,以确定此物是否是我们头脑中曾经的那一个,如果确定是,大脑便会用我们原有的那些所有贮备来指认该物(或丰富该物)。此时已没有必要再去重复曾经对物的那些接触,头脑中“物”的影像已经与现实之物合二为一。当然我们也有出错的时候。
18.物的影像为什么要通过我们的眼睛而进入到我们的视神经?这种被“觉”的物体到是怎样的呢?
人对物体距离的判断也是这样:幼儿的视觉首先是能够看到离其最近的物体,甚至于他能够用手够到,手便是其首先用于丈量所视物体距离的工具,逐步地随着幼儿视力的提高而进一步地看到了更远一些的物体,手便不够用了,但他可以借助于成人的帮助(成人抱着走)以及其自己下肢功能的提高独立行走,便逐步能够去丈量这所视物体与自己所处的位置的大致距离。
同样,物体所产生声音的远近,儿童也是能够通过上述方式学会判断和掌握的。
当这些有形物体的信息一次次地输入于我们头脑中的时候,世界、物体包括其声音、距离、软硬、冷热、颜色等等都在我们的头脑中汇合、储备,于是在我们的头脑中便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概念,而当我们再看见某个带有颜色的那种形状的物体,头脑中原先对该物所积蓄的那些信息便会被调出,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就能判断其距离,想象着它掉在地上所能够发出怎样的声响,想象着摸到它时会给我们的手以怎样的软硬的感觉,以及还有其他诸多变化特征等等,这些就是我们对直接事物的初步认识,并且还会在以后的再次接触中逐步地将信息恒定下来,作为我们对该事物判断的依据。当然在相近的事物中,我们也有判断错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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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9楼 发表于 2009-5-15 12:05 | 只看该作者 19.对于抽象的概念,我们是通过直接事物的类比演化而来的。这种类比我们也一直在应用,特别是在教授儿童或在教育学生时经常地应用。比如我们在教授儿童一个抽象词的时候,总是用他所能懂得的直接事物做类比,如大小,我们用大物体、小物体,大人、小孩,某某大于某某等进行类比,同样多少、植物、动物等都可通过这种方式掌握。当儿童能够懂得这些简单的抽象词之后,那些复杂的抽象词便也能用这些简单的抽象词来进一步类比,比如世界、宇宙等等。这样一步步地我们的这个客观世界便通过我们的直接感觉以及逐步的抽象、类比而联系起来的庞大的认知体系,深刻在我们的头脑中。当然,感觉的不同,所用类比的不同,头脑中理解的不同也将直接影响我们对事物的认知,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给我们的交流带来一些麻烦。
对于事物,我们总是要搞清其与周围事物之间的关系。关系——实际上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比如谁在先,谁在后,谁产生谁,谁是谁的原因,而谁又是谁的结果等等,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关系(联系),故而我们用于表示事物的语言也必然来自于事物之间的关系。二者不可本末倒置。而语言中的逻辑,正是这种关系与关系的符合,倘若语言不符合逻辑关系,那么现实的事物在我们的头脑中便会产生混乱,会不符合我们对事物认知的常理,逻辑关系实际上就是代表着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通过语言文字来表现罢了。
20.我们在路上走或骑车,并不需要我们盯着前方一眨不眨地仔细看。我们的眼睛可能视而不见,或许那瞬间的视仍然在人的头脑中保留。因此我们的头脑只需能够判断物体的基本位置,我们并不需要盯着物体去仔细观察,其实也没有这个精力和这个必要。
观察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而对物体的大体判断,对物体的度量才是我们需要的避险的基本要求。所以即使没有眼睛的动物,比如蝙蝠,虽然看不到物体的形状,但它通过电磁波的反射,能够准确地定位物体的位置。实际上就相当于我们的眼的观看一样,它便是通过这种电磁感觉而判定物体的形状和大小方位的。
眼睛能看见物体,但是眼睛也是不可能真正的看清物体的。我们所认为的看清物体,只是我们对物体外表的一种感觉形式(这种形式并不是指物体的存在形式,而是我们判断其存在的一种形式)。
眼睛只提供了自身避险的基本功能,而要认识世界,确不能单单地靠眼睛。
21.盲人是凭感觉摸索着走路的。正常人也有这方面的功能,比如黑夜我们在房间里摸索,就仿佛盲人的摸索是一样的。我们的眼睛虽然能看到物体,但这只是眼睛,而身体的其它部位是无法看清物体的,故而当我们走路的时候,我们必须给身体留下适当的空间空余以使我们不至于撞到物体上。无论是我们骑车,或是开汽车都要让出车身的余地,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危险。故而我们便不能只局限于眼睛这个点,还要为身体让出适当的空间空余。
我们的舌头,虽然看不清物体,但它是凭借着对牙床、食物的适应而运用自如,很少有被牙咬着的时候,这就是一种适应,舌头对牙床的适应,或说这是一种互相配合。这种配合是长期形成的,我们吃饭时并不需要专门地用脑子思考哪个动作该怎样做,我们也不必考虑舌头怎样去适应牙的咀嚼。并且我们在吃饭时总能去思考别的问题,而不必担心舌头与牙打架,这种配合已非常的熟练。
适应是个过程,特别是在人体内部以及人对环境的适应,总是在我们的不知不觉中。
22.用手指挠头会有一丝痒的感觉,并且我常已习惯于这种感觉,而当有一天,这种痒的感觉有些不一样了,或痒的不那样强烈了,我会产生诧疑:“我的感觉为什么会异样”?“会不会是头皮发麻”?当然我会去寻找这其中的原因,否则找不到原因,心中会不安的。
我们的感觉是比较迟钝的。比如,当我们感觉到手被热物体烫了以后就迅速收缩,虽然神经的收缩我们会觉得很快,这只是我们的感觉而已,感觉毕竟有一个过程,当手才与热源接触时,我们会全然不知,而觉着烫了神经开始收缩时,手或已被烫伤,其表皮细胞已受到损伤,这就说明我们的触觉,从对触点的接触到把信息传递给大脑,最终在大脑中产生知觉反应,这个过程虽然我们感觉很快,并且这个过程设计的很完美以致于我们的思维无法感觉到这个信息传递过程,这个过程确实是需要时间的,这个时间足以使我们的表皮细胞受到损伤。
所以很多伤害我们是无法迅速回避的,像蚊虫在我们身上叮咬后我们才有感觉,这就说明触觉这个过程还是比较迟钝的,许多事情当我们反映过来,或许为时已晚,当感觉到痛时,伤害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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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10楼 发表于 2009-5-15 12:06 | 只看该作者 23.气味
在对气味的研究中,人的鼻子对气味的嗅觉也是非常的粗糙的,大致分为有味、无味,在有味中,又大致分为香、臭、酸、苦等几种味道,而动物诸如狗、猪等的嗅觉比人要灵敏的多,那么它们对气味的记忆也要比人多很多,人类对气味的分辨看来是有感觉动物中最差的了。
我们有关气味的记忆也少之又少,从专有名词上可以看出也并没有几个。人类头脑对气味的记忆是贫乏的,并没有几种气味被人所记牢,这是因为人类对气味分辨率差的缘故,否则对气味就需像颜色一样细分为很多种了。
好多的气味也并不能以人的标准为标准,比如:人觉的粪便等臭的气味,而苍蝇、屎壳郎之流却喜欢,并将其视为宝物。就是猪、狗等鼻子比人灵敏的多的哺乳动物难道它们也嗅不出粪便的“臭”吗?否则为什么它们却要把它当食物来吃呢?在这些动物的气味记忆中,在人类嗅之为臭的气味,在它们那却是怎样的呢?对它们来说至少并不反感这种味道,也即不会有人类所认为的那种臭的“恶”(心)感,相反,单独从它们的喜欢程度来说或许还有人类所称为香的那种感觉,否则,为什么越是我们认为臭的肮脏之地越是容易聚集一些蝇、虫呢?而相反它们却对我们认为香的东西并不感冒,若谁要想否定它们,认为它们没有嗅觉则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因为苍蝇会寻着那种气味而飞过去,小虫也会寻着味道而找到它的。
实质上,纯粹气味是不该被分为香、臭等概念的,他只反映了个人的喜好和不喜好。有人可能喜好闻某种气味,而有人却可能并不喜欢,比如我喜欢闻那书香(油墨味),而有人却可能不喜欢;又比如有人喜欢闻那汽油味,而我却偏偏不喜欢。这些都说明了个人的癖好不同。就是同一个人,平时他可能喜欢闻某一种气味,而在他生病后却可能不再喜欢,或许他病好后依然喜欢,或许他从此不再喜欢闻那种气味了。
人类按自身的习惯对气味所下的简单定义,实质上也只反映了人类的通常喜好而已。而动物们却并不领情,你的喜好,可它们却不喜好,你的不喜好,而它们却偏喜好,如此等等,可见要想给气味下一准确客观的定义,让所有具有嗅觉器官的动物都满意,这是不可能的。
人生活在空气中便认为空气是无味的,鱼生活在水中是否也认为其所生存的那片水域也无味呢(即便是人们认为那片水域是有味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长期生存于一种环境中会认为从环境中所得到的气味是正常的(这就是感觉的麻木性),汉语有“置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之说,是有道理的。
气味的客观性是存在的,而对其所做出的反映,则是个体的事,不能强求千篇一律。
24.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看不见、听不到、感觉不到的事物便认为其不存在,而我们现实所感觉到的事物只是众多事物当中的极少部分;我们也不能因为我们看不见或观察不到的事物便认为其没有变化。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因我们的感官感觉事物是什么样子,它便是什么样子。事物的存在是不依我们的感官感觉的,我们的感官感觉到的只是事物的一个片面、一个表面、一个部分。在这方面,我们的感官是靠不住的,它只能反映出事物的一个层面、一种形式,而换一种感官事物可能又是另一种形式,我们要有此准备。
事物的实体性(整体性)、形状、大小、轻重、颜色等等都是能被我们感知的形式,而这些形式便不能成为事物的真正本质(或实质)。
25.当我们认清了自然,而我们的感官又不能真实地反馈它们,所能反馈到的只是一些片面的假象,那么我们的生活是否会因缺乏了真实性而空虚了呢?当然大自然中的事物方方面面,景色千差万别,即便我们的感官不能真实地反馈它们,但是,这些假象却可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无穷的探索,而人的生命的短暂,在我们还不能全面地认清大自然之时,生命便会挥之而去。故而人生在世,事物展现在人面前总是新的,很少会发生因对世间事物的过分理解,而发生厌世现象。
26.意识的一般习惯使我同常人一样生活在同一个一样的世界里;而意识的特殊性又常常使我警醒而不得不怀疑我所认识的这个世界。从而就仿佛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只有自己才能进入的孤立小屋,而备受寂寞。然而即使我们的感觉不真实,即使我们的感官在对真实的物质世界反馈方面只给我们提供了事物的表象和一些物质实体中所不存在的虚假的成份在内,但是这些感官他不仅在“骗”我,而且也在“骗”所有的人(和相当多的动物),并且感官所设置的这些“骗”局对众人来说又是基本上相同的,给众人的假象又是一致的,就好比偏都往一个方向偏,斜又都往一个方向斜一样。众人们在这种偏斜的感觉中又能取得基本上一致的(偏斜的)认识,故而我也不必忙于纠正这些,因为倘若我个人去纠正,那么只能是我个人被孤立起来,让人觉得不识人间俗味。但是要得到众人的共同纠正则是难上又难,即使公众都能同意去共同的纠正,那么也不可能在一两代人身上完成,并且需要牺牲很多固有的传统观念,就如同整个人类在思想上进行脱胎换骨。这些是我们目前所无法做到的。
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感官所给我们带来的这些主观上的假象我们是无法克服和纠正的,我们只要头脑中知道就行。而有些是我们能够办到的,那些不因我们的感官方面而由我们的愚昧的传统思维观念所带来的错误认识,这些是必须要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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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83 积分205 11楼 发表于 2009-5-15 12:23 | 只看该作者 27.复制或主观臆造
人类的头脑就在于能够主观臆造,这种臆造并不是经过自身的感官所得来,而是在听到别人对真实场景的复述,或是看过了别人对事物的记载,而在头脑中复制出一种场景片断,尽管这种场景的片断与现实肯定会有差距,但这种臆造的功能却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否则若没有这种臆造能力,那么诸如语言文字等等便会毫无用处,交流也便没有意义。
人们可以利用这种臆造能力而将各种事件相互传播,受播者根据传播者的复述而在头脑中臆造出事件的过程,就仿佛自己亲身经历一般而印刻在头脑中。当然这种未经亲自经历的场景,比那自己亲眼所见为之模糊,不容易记牢,但这也足够使人们受益,让人们了解自身所看不到的更多现象,尽管其真实性上是要打一定折扣的。
我写这些的目的是要说明,人类的感觉的得来并不仅局限于外感器官,甚至有很大成分会直接通过交谈或文字来激发出人们内部的感情,当然,交谈和文字也要通过耳和眼,也是第一时间来自于外感器官,这是不可否认的。当然阻断人的一切信息来源(外感器官全部停止工作),则人便会如同于一般性物质。感觉的有无是人(动物)区别于一般性物质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必须保证至少有一条信息通道不被阻断,以保证大脑的活动而不同于一般物。
直接激发于情感的文字或语言,并不是我们所直接看到的那些笔划,或听到的那些音符本身所带来的东西,而是由于那些文字或音符中所夹带着的那些寓意于其中,而人们接受的也正是这些寓意。
通过文字或音符中夹带着的那些意思,人们便可激发于大脑继续工作,用以往感官得来的信息贮存,来模拟那信息场景于头脑中,就如同身临于其境一般。当然,这种模拟会因人的经历和大脑的信息存量的多少而有所不同,存量多的人模拟起事件来会更接近于现实一些,而孩童们则会稍差一点。
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很大不同就在于人类能够运用这些大量非现实性信息来进行场景的复制(模拟),而多数动物则只能凭直接的感官信息。少部分也能够运用这些非现实性信息的与人类比较接近些的动物,虽然也能够通过声音或手势传递的信息以进行复制(模拟),但它们可以利用的这些非现实性信息量毕竟少而可怜,复制(模拟)的场景也远没有人类的复杂。
28.疼感在识,而非在体——意识对感觉的作用
真实的疼感是来自于我们的受伤害处呢?还是来源于我们的意识?当然有人会说是二者的结合,这种说法总是不含有任何错误,但这样的笼统回答无法解决我的问题,我要的是:确切的疼感到底来源于哪?
先讲一个实例:一天晚上,我正在睡梦中,不知怎的就有一只狗咬住了我的脚趾,我拼命挣扎,以使我的脚能从狗嘴里挣脱出来,但我越挣,这狗却越咬的紧,我的脚被咬的部位已疼痛难忍,我感觉已出血了……(应该说这种咬和我的这种疼是相称的)。正当我觉的脚趾将被狗咬断而我又束手无策的时候,我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我不是在睡觉吗”?“对,我是在睡觉”!当我意识到我真是在睡觉的时刻,奇怪的是疼痛感顿时消失,只是脚趾还有些微麻。“咦”?我很纳闷:“明明没有狗咬我,只是因我在做梦,却与狗真个地咬我一般的疼痛”。于是,我就想,是否疼痛感并非发生在我们所受伤害的那个区域(比如我的脚趾),而是直接来自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呢?
一般来说,我们身上某处受伤害与我们意识到此处受到了伤害是同时的,我们并没有将这二者皆然分开,只认为“疼”产生于受伤害处,而不知道这种疼感并非来源于我们的肉体,而是来自于我们的意识,即疼感产生于我们的意识之中,是我们意识到了“伤害”而在我们的意识中产生了这种“疼”感。
再比如:有时我的手上破了块小皮我会全然不知(这样的事在过去曾不止一次的发生过),这是因我没有意识到这种伤,故而便没有疼感,当然后来意识到的时候便会有疼感。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当我们没有意识到伤害我们便不会有疼感,而当我们意识到的时候便马上会有直觉的疼感,一般来说伤害基本上都会迅速通过神经的传导而使我们意识到,故而欲将这二者彻底分开的实验是不太好做的,大概是要切断伤害处到意识的神经源,有条件的医生不妨做一下这方面的研究,应该是非常有意义的。
虽然没有实验的基础,不过我既定了这个问题的假设,便自有这方面的道理:以麻醉现象来说明这个问题:麻醉——实际上就是使我们的伤处(或手术部位)与之我们的意识分离。局部麻醉实质上是在切断传导源(一般称为“神经麻醉”,我想这里的神经应该是传导神经,因为我们此时大脑的意识还存在,故不可能麻醉意识神经);全麻实际上就是麻醉意识(或说是麻醉意识源),全麻就是使病人昏迷而失去意识,那么意识一旦失去,病人会毫无痛苦感,医生便能大胆地在病人身上做手术了。由麻醉现象可以分析出,疼的并非是我们的肢体,而是我们的意识源,也即“疼感在识,而非在体”。
同样,当我们昏睡的时候,即便是我们醒时感到“疼”的部位,也会没了那种“疼”感。只要你睡着了而无意识,那么即便你身上有刀口,你也不会有“疼”感的,这该是人人皆知的吧。
实际上麻醉就是相当于我们在沉睡一样,达到意识消失的目的,当然,这是暂时的,而意识永久的消失则是死亡。死人无论你怎样砍他也不会有“疼”感的。
疼感的存在应该是来源于伤处的一个信息(或信号),它能让我们对所受伤处能有所知。否则如果没了疼感,我们的生活不知会怎样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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