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还在于英国古典思想的人性论预设

来源: 2009-07-08 13:05:4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其实麦金泰尔对于亚里士多德主义,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德性理论中所具有的法律和政治的意义,并没有给予深入的研究和足够的重视,他只是发挥了亚里士多德的《尼哥马可伦理学》中有关美德的观点,而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中的政制观和法律观严重忽视了。必须指出,尽管亚里士多德的社会政治理论与英国的古典政治哲学在基本点上是不同的,前者是主智主义的,后者是经验主义(自然主义)的,但在公共政治领域,17、18世纪英国的思想确实改造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政治学传统,形成了一个既有政治美德论又有法律规则论乃至政治经济学的社会政治理论,创建了一个沟通自然情感与法律制度的苏格兰历史学派,这不能不说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伟大贡献。相比之下,现代的政治自由主义只是抓住了法律规则的形式正义,无疑显得十分片面和僵硬,而社群主义也正是看到了现代自由主义一味重视法律和制度设施建设,忽视人性内涵,特别是放弃了古典主义的道德情感和政治德性这一弊端,所以才对现代自由主义发起了强有力的阻击。

但是,一旦当把攻击的矛头对准古典自由主义时,社群主义的理论家们就变得软弱无力。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还在于英国古典思想的人性论预设,因为它们已经触及到人的私利和公共利益问题,触及到私利与公益的相互关系以及区分这种关系的正义规则与道德情操两个方面的协调和演进。也就是说,在英国的古典政治哲学那里,对于基于人性基础上的私利与公益关系问题的解决是在两个方面来加以展开的:一个是通过法律规则而建立起一个自由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另外一个则是通过同情和仁爱之心而建立起一个美德心理学和道德情操论。因此,正义在英国古典思想那里,既不是纯粹规则主义的,也不是纯粹道德主义的,更不是纯粹功利主义的,而是上述三个方面的沟通、协调与融合。当然,试图把法律、道德与利益联系在一起考虑的理论努力在现代自由主义的思想家那里也曾有过回应,例如德沃金在他的《法律的帝国》一书中,就曾经提出过一个有关法律共同体的博爱原则,以此消减法律与道德的内在张力,显然,这种努力的路径与英国的政治哲学具有某些关联。他写道:“我们终于能够直接考虑我们的假设,即对政治合法性的最佳辩护不是为哲学家们一直所希望的那样,在契约严格的领域内,正义的责任范围内,或在局外人之中适用的公平对待中被发现的,而是在博爱、社会以及随之而来的义务中更为充分的根据中被发现的。”[6]

总之,17、18世纪英国的古典思想给予现代自由主义提供了这样一种启示,那就是现代自由主义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哲学,应该建立自己的正义德性论,而不能仅仅局限在制度层面上,应该意识到自由的政治制度的人性前提。必须指出,自由的政治制度乃至它在现代社会的最重要成果——宪政制度,不仅具有法律的意义,同时也具有道德的意义,它们包含有制度的美德。

大卫·休谟与中国语境

我们先看西方语境,自由主义在近三百年的演变过程中,其发展演变是与某些片面性的歧变相互并行的,在强调法治秩序与市场经济方面,自由主义的理论及其实践可以说在西方社会得到了长足的扩展。但是,随着自由制度的日趋完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现代社会所出现的新问题使得自由主义在社会政治理论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来自各个方面的对于自由主义的批判变得越来越激烈。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个方面的观点:一个是来自社会主义的和以社会主义理论为支柱的思想观点,这类对于自由主义的批判虽然随着苏联的解体而日趋消沉,但其理论意义并没有因此而减弱,与此相关的经济平等、社会正义等问题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又以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自然资源的占有失衡等形式出现,在种族冲突、世界贸易、国际政治和全球地缘战略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对于现代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还有另外一种挑战,那就是社群主义。社群主义虽然与社会主义理论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对于自由主义社会政治理论的批判上却是一致的,它们都认为强调规则与秩序的自由主义使得现代社会越来越变成了一个冰冷、血腥的个人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抽象社会。与此相关,社群主义推崇西方传统社会久已形成的社群纽带,以及维系这个社群的共同的习俗观念与道德情感,认为维系社群共同体的同情、互助、友爱等美德,是克服自由主义原子式个人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