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约翰。洛克的杰弗逊关心的是超验主义的表述的力量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2004-7-23 【大 中 小】
  导言

  我们是否发明了道德律令,来使得我们的社会能够运转?抑或,这些古老的原则是超然或神明般的权威向我们传达的?多少世纪以来,解决这一难题的努力困惑着我们当中最为聪慧的头脑,时而会予他们以启发,但是,自然科学正日益阐释着我们所作的选择以及这些选择的理由。

  许多世纪以来有关伦理起源的争论是这样的:诸如正义和人权的伦理准则究竟是独立于人类经验的,还是人类的发明。这一区别不仅仅是学院里的哲学家们的智力游戏。在这两种理解之间的选择区分了我们看待自己这个物种的方式。它衡量了宗教的权威,判断了道德理性的行为。

  两种相互竞争的假设就像是争吵的海洋中的两个孤岛,其区别犹如生命和死亡、存在与虚无。人们无法通过纯粹的逻辑来知道哪一个正确的;答案的取得最终仰赖的是客观证据的累积。我认为,在每一个层面上,道德理性都内在地与自然科学一致、协调,并交织在一起。

  每个有头脑的人都会对哪个前提是正确的问题有自己的意见。但是,分裂并不像公众所认为的那样,是宗教信仰者和世俗主义者之间的分裂。它是超验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分裂,前者相信道德戒律存在于人类思想之外,后者认为它们来自思想。用最简单的话说,这两种意见的分离是这样的:我相信道德价值的独立性,无论它们来自上帝与否;我相信道德价值来自人本身,无论上帝存在与否。

  神学家和哲学家总是关心着经验主义是否可以作为校验伦理准则的手段。他们追寻着自然法的果实,-自然法是调和对怀疑和妥协有免疫力的有关道德行为的独立原则的。基督教的神学家追随圣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的推理,多多少少地认为自然法是上帝意志的传达。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人类有义务通过认真的推理来发现自然法并将之融入自己的日常生活。有着超验主义情结的世俗哲学家看来与神学家存在根本的不同,但他们实际上极为相似,至少在道德理性方面。他们认为,无论其起源如何,自然法是一套强有力的原则,对任何有理性的人来说都是不证自明的。简而言之,无论是否援引上帝,超验主义者的观点在根本上都是一样的。

  例如,在追随约翰。洛克的杰弗逊从自然法中采撷出自然权利的时候,他所关心的是超验主义的表述的力量,而不是它们的起源,不管这起源是神圣的抑或世俗的。在《独立宣言》中,他在一句超验主义的语句中,融合了世俗和宗教的假定,于是灵巧地遮盖了一切的差异:“我们认为如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一主张成为美国世俗宗教的重要前提,这一正义之剑经过了亚伯拉罕。林肯和马丁。路德。金的磨练,作为联系美国多元民族的纽带,它闪耀至今。

  自然法理论的果实如斯丰硕,尤其在神性也涉入其中的时候,于是它们看似可以让超验主义的假设置于毫无疑问的境界。但是,在它高贵的成功之外,也有着可悲的失败。它在历史中已堕落多次,-例如,它常常为殖民征服、奴隶制和种族屠杀作激情的辩护。

  于是,我们或许应更为严肃地看待经验主义。在经验主义看来,伦理是整个社会一致偏好的、用原则律典加以表述的行为。它依据历史情境而在每种文化中取得自己的确切形式。无论在外来者看来是好是坏,这种律典总在决定何种文化兴盛、何种文化衰微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经验主义观点的要害在于它强调客观知识的重要性。因为伦理准则的成功仰赖的正是它对道德情感阐释的明智程度,那些形塑人的人应当懂得大脑是如何工作的,思维是如何发展的。伦理学的成功也仰赖于一个社会可以在何种程度上精确地预测针对他人的特定行为的后果,尤其是在道德处于暧昧状态时。

  经验主义的主张认为如果我们探索道德行为的根源,并解释他们的物质起源和倾向的话,我们应当能够形成明智而持久的伦理共识。目前,科学调查对人类思维的深层过程的扩张使得这一探索成为可能。

  超验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选择将成为未来世纪人类灵魂斗争的版本。道德理性将面临唯一的选择,或是如目前一样,继续关注神学和哲学的箴言,或是转向以科学为基础的物质分析。何去何从将取决于哪一种世界观被证明是正确的,或者至少在更大的程度上被认为是正确的。

  以道德推理为业的学者,伦理学家将不再宣布他们自己处在伦理学的基础之上,或者承认堕落的存在。我们很少看到一种主张仅仅以如下简单的话为开头:这是我的出发点,它可能是错的。伦理学家喜欢有波澜的语句,从特殊到模糊,或相反,从模糊到坚实。我怀疑,所有的人在内心里都是超验主义者,但是他们很少会在简单的、宣言性的语句中这样说。人们不能太多地批评他们;解释不可说的东西是困难的。

  我是经验主义者。在宗教上,我倾向于末世论,可是认为在它的证据在天文学上很成问题。创造了宇宙的上帝之存在(如末世论所认为的那样)是可能的,而问题的最终解决或许要依靠尚未想象得到的物质证据。或者,问题将永远在人类的能力范围之外。与此相对照的,更具有重要性的是,生物学上的上帝的观念日益受到生物学和脑科学的重视。

  我相信,同样的证据支持了伦理学的物质起源,符合和谐的标准:脑行为和进化的因果解释,尽管不完善,却几乎涵盖了我们称之为“道德的”行为的全部事实。尽管这一观念是相对主义的(换言之,取决于个人观点),如果细致演化的话,相对超验主义来说,它能够更为直接和安全地引致稳定的道德准则,同样,当人们考虑超验主义的时候,它最终也是相对主义的。

  当然,我不会忘记的是,我或许是错的。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超验主义与经验主义

  经验主义主张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它的现代起源失休谟的《人性论》(1739-1740年)。对这一主张最清晰的进化论的阐释由达尔文在《人的起源》中所提出的。

  在此,又一次地,宗教超验主义得到世俗超验主义的支持,两者在根本上是相似的。历史业已证明的,最伟大的世俗哲学家,康德对道德理性的提倡就与神学家极为相像。他认为,人类是有完全自由意志的独立道德主体,有能力遵循抑或违反道德律令:“人是有自决力的,这与任何通过感官刺激的强力是无关的”。康德说,对于什么是应为的,我们的思想服从绝对律令。绝对律令自身是善的,不受制于其他任何因素,但是可以通过这一规则来辨识它:“只按照如下箴言来行动,你的意志将成为普遍的法则”。最重要的,也是超验主义的,应然在自然中没有位置。康德说,自然是因与果的体系,而道德选择是自由意志、抽象因果关系的问题,在作出道德选择之时,在超越单纯的本能的时候,人类超越了自然王国,进入了惟属于人类这理性造物的自由王国。

  当然,这一表述给人的感觉是舒服的,但对于物质或想象本体来说都没有意义,这就是康德让人难以理解的原因。有时,一个概念要人困惑,不是因为它的深刻,而是因为它的谬误。我们现在知道,康德所说得并不符合脑工作机制的证据。

  在《伦理学原理》(1903)中,现代伦理学的奠基人G.E.莫尔与康德保持了本质上的一致性。在他看来,道德理性不能指望从哲学和社会科学中来发现伦理原则,因为那些学科只服从因果关系,不能描述道德正当性的基础。那么,通过实然的方式来达到规范性的应然是在犯一种基本的逻辑错误,莫尔称之为自然主义的谬误。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1971)中又一次穿越了超验主义的道路。他似是而非地将正义界定为将被人们视为实在的善的,公平。这是我们所遵循的东西,在我们对未来生活的定位缺乏初始信息的时候。但是,在这样说的时候,罗尔斯根本没想人的心智来源于何处,是如何工作的。他没有证明作为公平的正义与人性是一致的,从而作为总前提是有实践意义的。也许,罗尔斯是对的,但除了盲目的试错之外,我们怎么知道呢?

  如果康德、莫尔和罗尔斯了解现代的生物学和实验心理学,他们或许不会作出那样的推理。就在本世纪行将结束的时候,超验主义仍然不仅坚定地存在于宗教信仰者的心灵中,也是无数社会科学学者和人文主义者的执著信念,他们就像莫尔和罗尔斯一样,选择了将思想和自然科学绝缘。

  许多哲学家将会回应说,伦理学家不需要那种信息。你不能真的从实然跨越到应然。你不能描述基因的组成并假设,因为它是人的自然的一部分,多少已经转变为伦理学观念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把道德理性放在一个特殊的范畴中,按照所需要的来运用超验主义的原则。

  不,我们并不必须把道德理性放在特殊的范畴中,而且使用超验的前提,因为自然主义的谬误的构成本身就是谬误。因为,如果“应”不是“是”,那么是什么?将“是”翻译为“应”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关心伦理学概念的客观含义。它们与等待阐释的微妙的福音大不相同。它们与心智和文化的产物更为相似。从自然科学的和谐视角来看,它们不过是硬化为规则和规定的社会契约原则-社会成员热烈期待他人遵守,而他们自己也接受为共同善的行为准则。规范是契约的天平上的两极,从因果性的同意到公众情感、法律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准则。这种天平应用于通奸可作如下解读:

  我们到此为止吧:这给人感觉不好,可能招来麻烦。(也许我们不应该这么做。)

  通奸不仅引发罪恶的感觉,而且为社会普遍所不赞同。(我们可能不应这样做。)

  通奸不仅得不到赞同的;而且,它是违背法律的。(我们几乎当然不应这样做。)

  上帝命令我们要避免这样的道德罪过。(我们绝对不应该这样做。)

  在超验主义的思想中,因果链从宗教或自然法中的应然通过法理学到达教育,最终指向个人选择。超验主义的主张采取如下一般形式:自然界的命令中蕴含着最高的原则,或是神圣的,或是实在的,而我们的聪明足以明白这些,并找到手段来遵循它们。于是,罗尔斯在《正义论》的开头提出了如下他认为不可撤消的命题:“在公正的社会中,平等公民的自由是确定的: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并不服从政治上的讨价还价或者社会利益的计算。”正如许多批评所澄清的那样,在适用于现实世界的时候,那一前提可能导致不幸的后果,其中包括社会控制的加强以及个人自由的衰落。因此,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中提出了大为不同的前提:“个人拥有权利,因此,存在着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对他们做的事情。这些权利是强大的、影响深远的,于是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那么,国家及其官员可以做什么。”罗尔斯指向的是由国家规制的平等主义,诺齐克指向的是最小国家中的自由主义。

  与此相对照的是,寻找可对其进行客观研究的伦理理性起源的经验主义观推翻了因果链。个人被视为是在生物学上决定了要作某些选择的。通过文化演化,一些选择硬化为规定,法律,如果倾向或命令足够强大,就硬化为上帝的命令或是宇宙的自然命令。总的来说,经验主义的原则采取如下形式:强烈的内在情感和历史经验引发一定的倾向行为;我们已经体验到它们,已经衡量过它们的后果,并同意遵守表述它们的行为准则。让我们对着这些法则发誓,投入我们的个人荣誉,如违反则接受其惩罚。经验主义观认为道德法则是设计出来的,与人的某些本性是一致的,而又压制其他的一些。应然是对公意而非人性的诠释,因为对人性需要和弱点的理解,这种诠释日益聪明和稳固。经验主义观认为,随着新知识和新经验的增长,约束的力量将衰减,旧有的法律取消了,先前的行为得到了释放。出于同样的原因,经验主义也认为新的道德准则应当被设计出来,要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道德本能的起源

  如果经验主义的世界观是正确的,应然不过是事实陈述的某种简便说法,一个指明社会首先如何选择,而后予以法典化的语词。自然主义的缺陷于是化约为自然主义的问题。问题的解决并不困难:应然是物质过程的产物。这种回答方式指出了伦理起源的客观意涵。

  几项调查正是基于一种基本的疑问。大多数人都同意,伦理准则是通过生物学和文化的交错进化完成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些调查者正在复兴发展于18世纪经验主义者Hutcheson,休谟和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观念。

  对于现在被视为受制于后果判断的道德情感(如行为科学所下的定义),人类曾有过怎样的想法?道德本能的首要起源是合作和背叛之间的动态关系。在任何物种的基因进化过程中,形塑本能的主要成分是高到足以判断和控制动态关系产生的紧张的智能。智能水平允许复杂的心智发展情形延续到未来。据目前的了解,这种情形只发生在人类身上,并有可能存在于和人类最接近的猿身上。

  对道德情感最初阶段的假想是由博奕理论提供的,尤其是其对著名的囚徒困境的解决。请设想一下典型的两难情境。两名暴徒因谋杀而被捕,分别受到质询。针对他们的证据是有力的,但不是不可辩驳的。第一个暴徒相信如果他推翻了国家的证据,他将会被赦免,而他的同伴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他也明白,如果他的同伴也这么想,而且如果他们两个人都这么做的话,他们两个都得不到赦免。两个暴徒都会背叛对方,而后落入悲惨的境地吗?不会的,因为他们事先已经约定好,一旦被捕就保持沉默。通过这样做,两人都希望获得较轻的惩罚或者一同逃脱惩罚。犯罪分子于是把这种计算原则演变为伦理约定:永远不能背叛对方;要做个好样的。这些盗贼之间并不存在荣誉。暴徒也是某种社会;它的准则就如同战争时期被捕的士兵那样,只能交待姓名、军衔和编号。

  表现为别的形式,通过合作可以解决的,与此具有可比性的其他两难问题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存在。变量体现为金钱、地位、权力、性、资格、舒适或健康。其中的大多数都可以转化成为达尔文所说的基因适应性的普遍底线:长寿和安全的、处于增长状态的家族。

  两难是普遍存在的。想象一下旧石器时代的五位猎人。一个人想离开其他人独自寻找一头羚羊。如果成功的话,他将获得很多的肉并把它藏起来-五倍于他留在团体中获得的数量。但是,他从经验中得知,他成功的机会很小,远远少于五位猎人合作获得成功的几率。除此之外,无论他能够成功与否,他都将因减少他人成功的希望而遭受其他人的敌意。出于习惯,团队成员继续合作来平等地分享他们狩猎得来的猎物。于是,猎人留在了集体中。在这样做的同时,他也遵守了良好的习惯,尤其是在他射杀了猎物的时候。夸口的行为受到谴责,因为这破坏了微妙的相互利益网络。现在,让我们假设人类合作和背叛的天性是可以遗传的:一些人天性倾向于合作,另外的人则不是这样。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天性就像迄今为止所研究的一切智力活动一样。其中,与道德天性最接近的是对其他人悲惨境遇的同情以及对婴儿及其照顾者的怜爱。有关道德天性的可遗传性,要加上丰富的历史证据,即合作性的个人是获得更长久,留下的后代更多。依据这样的推理,在进化史中,基因预决定的、倾向于合作的人在人口中应占最多的比例。

  这样的过程在几千代间重复进行,不可避免地引发了道德情感。除了精神病(如果他们真的存在)以外,每个人都要生动地体验这些本能,良知、自尊、悔恨、怜悯、羞耻、谦逊和愤怒。它们有利于有关荣誉、爱国、利他主义、正义、同情、仁慈和复仇的普遍准则的形成。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道德本能的起源(续)

  道德行为内在倾向的阴暗面是仇外。因为人的亲和性和共同利益对于社会交往来说至关重要。人们需要努力才能给予陌生人信任,而真正的同情是长期稀缺的供应。部落间的合作制有通过仔细界定的条约和惯例才能进行。他们很容易想象自己是与之竞争的群体合谋的受害者,他们倾向于在发生严重冲突时失掉人性,杀害自己的对手。他们通过神圣的符号和仪式来维系群体的忠诚。他们的神话充满着在可怖敌人面前取得的伟大胜利。

  道德的补充本能和部落文化是很容易被控制的。文明业已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大约在一万年前, 这是一个地质学上的年代,农业革命发生了,它发生在中东、中国和中美洲,人口以增加到了狩猎时代的十倍。诸多家庭定居在小块平原上,村庄在扩散,劳动分工进一步细化,手工艺人、商人和士兵在人口中占据少数比例。兴起的农业社会日益变得等级化。在农业剩余的基础上,兴起了首领和国家,世袭统治者和僧侣阶层开始执掌权柄。旧有的伦理规则转变为总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压迫性规范。大约在这个时候,神启法的观念开始出现。神的力量赋予伦理规则无上的权威-又一次地,并不令人惊奇的是,它还是有利于统治者的。

  因为对这一现象作客观分析存在着技术上的困难,因为人们拒绝用生物学来探究他们的崇高的脑皮层的活动,所以,道德情感的生物学解释进展甚少。即便如此,十九世纪以来的伦理学研究进展如此缓慢还是令人吃惊。在科学的地图上,人种的最特出和最关键品质还是一片空白。我感到困惑的是,伦理学研究要仰赖当代哲学家们的自由假设,-这些哲学家显然从不去思考人脑的进化起源和物质作用。从来没有其他任何一个人文学科像伦理学这样迫切需要自然科学。

  如果人的自然的伦理维度最终向生物学解释开放的话,道德理性的渐成规则也许将被证明不再是诸如契约、合作和利他主义的简单本能的累加。相反,在很大程度上,规则也许被证明是许多运算法则的集合,它们的互锁作用引导着思维穿越有着细微差别的模式和选择组成的地形。

  一眼开来,这样的一种先构的智识世界或许太复杂了,不是自治的基因进化所能单独完成的。但是,生物学的证据表明,正是这个进程催生了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数以百万计的生命物种。此外,每一种动物都被独特而精微的本能运算法则引导而完成自己的生命周期,其中的许多都开始服从基因和神经生物学的分析。我们面前有这么多例子,我们或许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说,人类行为的起源也是如此。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道德理性的科学进路

  与此同时,谈到现代社会所使用的道德理性,简单地说,就是一团混乱。它们宛若希腊神话中的怪物,由奇怪的零件拼凑而成。旧石器时代的平均主义和部落本能依然坚固的很哪。作为人的自然的基因基础,它们是不可替代的。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对陌生人和竞争群体的敌意,它们往往是不合适的合危险的。在基本本能之上,兴起了主张和规则的超结构,它们能够容纳文化进化而创设的新制度。这些适应性调节是多变的,我们很难通过基因进化来标定它们,这反映了维续秩序和维护部落利益的努力;它们不是基因意义上的。

  那么,不令人惊异的是,伦理学是向一切哲学保持开放姿态的学科。还有,以应用伦理学为基础的政治科学往往是似是而非的。两者都没有从自然科学的严肃理论中获得启示。伦理学和政治学都缺乏有关人的自然的可证明的知识基础,不能作出因果预测以及有关的有力判断。毫无疑问,我们应更密切地关注伦理行为的深层根源。对这一冒险来说,知识上最大的空缺在于道德情感的生物学。我相信,有一天,人们可以通过对如下主题的关注来理解这个方面。

  * 道德情感的定义。其首要途经是实验心理学的精确描述和对内在的神经系统与内分泌反应的分析。

  * 道德情感的遗传学。最容易的途径是衡量伦理行为的心理学和生理学过程的遗传可能性,最终,克服困难,标定相关基因。

  * 作为基因和环境互动结果的道德情感的发展。在两个层面上,研究是最有效的。即作为不同文化出现一部分的民族制度的历史,生活在多样文化中的个人的认知发展历程。这样的研究已在人类学和心理学中进行。未来,它们会经由来自生物学的贡献而得以扩张。

  * 道德情感的深层历史-首先,为什么它们会存在?也许,在史前时代它们得以演化的漫长时期,它们在生存和繁衍的过程中作了贡献。

  从这几种进路的融合中,我们或许可以真正地看清伦理行为的起源和意义。倘若如此,我们就可以从构成多变的道德情感的渐成规则的力度和灵活性中获取更为确定的标准。从那一知识中,我们将有可能更为睿智地接受古代的道德情感,是之适应快速变化的现代生活条件,-我们已经懵懂地、无知地深深嵌入的现代生活。

  那么,对真正重要的道德理性问题,我们也需要发现新的回答。如何给道德本能分类?哪些是最容易压制的,在何种程度上?哪些是应当经由法律和符号予以确认的?在特殊环境下,怎样诉诸规则?在新的理论中,能够找到获致多数人同意的最有效的手段吗?没有人能够猜测不同文化获致同意的准确形式。 然而,这一进程是能够准确预测的。它是民主的,可以削弱宗教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历史无疑正在沿那一方向前进,人们将不会选择别的道路。我们可以自信地预测历史的节奏,在世代之间,变化缓慢地发生,因为旧的信仰即便显然是错的,其死亡过程也将是艰难的。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宗教的起源

  适用于伦理学的推理也将启示对宗教的研究。宗教类似有机体。它们有生命周期。它们诞生、成长、竞争、繁衍,在成熟期,大多将死亡。在每个阶段,宗教都反映了滋养它们的人类有机体。它们表达了人的生存的首要规则:对于维续生命是必要的,最终也是生物学上的。

  成功的宗教一般是从一群信徒开始的,然后其力量和信徒就开始增加,直到它们取得信仰者之外的世界的宽容。在每一个宗教的核心,总有一个创世的神话,它解释了世界是如何开始的,选民(那些赞成信仰体系的人)是如何到达其中心的。宗教中往往存在着一个神秘的事物,一套秘密的指示,对于那些努力要达到高度启蒙状态的人来说,它们是可以获致的。中世纪的犹太神秘哲学、共济会的三级体系以及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雕刻的灵魂手杖就属于这类神秘事物。权利自中心发散,召集皈依者、约束追随者到群体中去。神圣之地被指定出来,这是神在的地方、举行仪式和神迹发生的地方。

  宗教的皈依者组成一个部落,和其他宗教进行竞争。他们严厉地抵制竞争者对其信仰的冷漠。他们崇敬为了捍卫宗教而作的自我牺牲。

  宗教的部落根源类似于道德理性的根源,两者或许是同一的。宗教仪式,比如葬礼,是非常悠久的。在欧洲和中东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尸体有时被安置在浅的墓穴中,和赭土或花放在一起;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这样的仪式是为了招来灵魂和神。但是,正如理论演绎和证据表明的那样,道德行为的原始因素远比旧石器时代的仪式要悠久。宗教兴起的基础是伦理,它也许总是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来证明道德法则的正当。

  宗教的庄严影响远非仅仅基于对道德的确认。作为地球人思想的大河,宗教从众多支流中汲取了力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存的本能。正如罗马诗人卢克莱修所说的那样,“恐惧是尘世上第一个制造神的东西。”我们的知觉思维向往着永恒的存在。如果我们不能获得躯体上的永生,那么融入不朽的整体也是好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担当这个不朽,只要它给予个体意义并以某种方式指向永恒,圣奥古斯丁曾经悲叹思想和灵魂的短暂旅程就如白昼一样倏尔即逝。

  对生命的理解和控制是宗教力量的另一渊源。教义就和科学、艺术一样仰赖创造性的源泉,它的目的在于从物质世界的神秘和混乱中寻求秩序。为了解释生的意义,它拨动着部落历史的神话叙述,给宇宙安装上提供保护的精灵和神。如果人接受的话,超自然的存在就被证明是那么值得向往。

  宗教的力量也来自它的主要同盟者,部落主义。教士们以忧郁的声调恳请我们,相信这神圣的仪式,成为永恒的一部分吧,你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从你的生命开始,你的每一步都有着神秘的意义,我们这些爱你的人会为你的行程举行庄严的仪式,等到最后一次举行时,你将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一个远离痛苦和恐惧的世界。

  如果一种文化中不存在宗教,它很快就会被发明出来,事实上,纵观整个历史,全世界的人发明几千种宗教。这一必然性是物种本能行为的一种标志,它被精神发展中的情感驱动原则引向确定的状态。称宗教为本能的,并不是推定它的任何主题都是不真的,只是去推定它的渊源远比日常习惯要深刻,事实上,这些渊源是人们世代相承而来的,编码于基因中的思维发展中的偏好促成了它们的产生。

  这样的偏好是脑的基因进化上可预测的后果。逻辑和扭曲的部落主义一道适用于宗教行为……在经由虔敬信仰和目的团结起来的强大群体中,存在着遗传选择优势。即便当个人服从自己,决心在一项共同事业中赴死的时候,相对那些缺乏具有可比性信念的竞争群体而言,他们的基因也更有可能传递到下一代。

  人口遗传学的精确模式标明如下规则是利他主义的进化论起源:如果拥有利他主义基因的个人的生存和繁衍的缩减量大于拥有利他主义的群体生存概率增加的偏移量,那么,利他主义基因的频率就会在相互竞争的群体中的全部人口中获得增加。对这段话,可以简洁地概括如下:个人所付出的,正是他的基因和部落得到的,于是利他主义得到传播。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伦理和动物生活

  现在,让我来说明有关伦理和宗教起源的经验主义理论更为深刻的意义。如果我们不赞成经验主义,而先验主义获得了完全的认可,我们将会得到人类历史上因果关系最明确的发现。当生物学试图接近人文学科时,这就是它要承担的。

  问题还远未解决。但是,正如我已经论证的那样,迄今为止,经验主义在伦理学中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在宗教中,支持或反对经验主义的客观证据都很微弱,但是这些证据至少是符合生物学的。例如,与宗教沉迷相关的情感显然有其神经生物学的渊源。至少,某种形式的脑紊乱是与宗教虔诚相联系的,其中,包括日常琐细事件在内的万物都被人赋予了宇宙意义。人们可以想象用生物学来解释怀有宗教信仰的思维,尽管这一解释本身并非不赞同先验主义的逻辑,或证明信仰本身是不真的。

  同等或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宗教行为可能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理论还是粗糙的。宗教行为至少包括对神的信仰的部分内容。在宗教活动中近乎普遍存在的安抚和牺牲是向主宰表示服从的行为。它们反映了等级,这是组织化的动物社会的普遍特征。像人类一样,动物用精细的符号来标示和维护自己在等级中的地位。具体细节因物种而异,但是,正如下面的两个例子所示,相似性是广泛存在着的。

  在一群狼中间,为首者步态端正、骄傲,腿形笔直、头、尾巴和耳朵都是竖立的,用无所忌惮的眼光看着其他的成员。在对手出现的时候,它毛发耸立,龇牙相向。而且,它总是第一个来挑选地方和食物。臣服者使用相反的符号。它避开领袖,俯首帖耳,尾巴低垂,收敛毛发,不显露牙齿。它悄然行走,在领袖发出挑战的时候,出让自己的食物和空间。

  在恒河猴组成的群体中,雄性的猴王在行为习惯上与狼群中的头很是相像。头和尾巴都是竖立的,步态讲究,俨然“帝王”风范,随意地看着其他的猴子。它总是爬上超越其他成员的高度。在受到挑战的时候,它怒目相向、张大嘴巴,这是进攻而非惊讶的标志,有时它会以掌击地,表示“你来吧,我准备好了”。其他的猴子总是悄无声息地走路,头和尾巴低垂,避开猴王和其他地位高的猴子。它的嘴总是合拢的,除非受了惊吓,在受挑战的时候,它诚惶诚恐地后退,让出自己的地盘和食物。如果它是雄性的,它甚至会让出自己的伴侣。

  我的观点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行为科学家会立刻注意到在动物的统治行为和人类对宗教和世俗权威的臣服之间存在的相似性。他们会指出,最为讲究的服从仪式是指向神这一看不见的超越性存在的。他们会正确地做出结论说,社会行为的基线不是基于解剖学的,智人只是最近才从非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中分化出来。

  动物物种的本能行为隐匿在文化背后,不计其数的研究业已表明统治秩序在生存和繁衍中做出了贡献。对主导和服从地位的个体来说都是如此。相比孤独的状态来说,两个阶层的成员都在抵御外敌和获得更好的食物、居所和配偶方面起了作用。进而言之,群体中的服从不必然是恒常的。占据统治地位的个体会衰老和死去,而地位低的个体会上升和获得更多的资源。

  旧有的哺乳动物基因图谱不大可能已经在现代人身上不存在了,现代人也不可能已经发明出了其他分配权力的手段。所有的证据都表明,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和灵长类传统保持一致的是,人容易受到自信、魅力非凡的领袖的诱惑,尤其是在这领袖是男性的时候。这一特征在宗教组织中表现得尤为强烈。教派就是围绕这样的领袖而形成的。如果领袖能够说服人相信他们可以和至高无上的神沟通,他们的权力就会增长。随着教派演化为宗教,至高无上的神的形象就会经由神话和仪式而得以强化。终有一天,创立者及其追随者被铭刻在神圣的文本中。那些傲慢的人,即“渎神者”将受到驱逐。

  无论如何,在情感王国,符号构成的人类思维从未满足于粗糙的、愚蠢的情感。人努力要建构文化,而文化,在每一向度上都是极其有益的。仪式和祈祷容许宗教信徒直接接触至高无上的神;来自其他信徒的安慰会软化那些本部可忍受的悲伤;不能解释的获得了解释;同情感共享的宗教团体之间的交流成为可能。

  宗教团体至为关键,来自它的希望是永恒的;在灵魂的暗夜中,升起了向着光明的灵魂旅程的希望。对于少数人来说,这旅程可以发生在今生。思想通过一定方式法反映获得更高启蒙的期望,直到最后,当再不可能有进步的时候,它就会进入和整体之间的神秘融合。在大的宗教中,这种启蒙体现为印度教的三昧、禅宗的开悟和基督教的基督复活。与此相似的体验也为文字出现以前的萨满教所有。所有这些宗教中的司仪神父们的体验显然是难以言说的(正如我曾经有一次感受到的那样,是一种再生的狂喜),而Willa Cather 尽可能贴切地传达了这种感受。在《我的安东尼娅》( My Antonia )中,她的虚拟叙述者说“那是欢喜;融入完整而伟大的事物中的欢喜”。

  当然,那是欢喜,-发现了神性,进入了自然的整体性,或者瞥见、领会到了不可言传的、美丽的和永恒的事物。而在没有终极意义的生命中,他们感受道德是迷失和飘浮。他们进入了确定的宗教、服从于教派,涉足于新时代的启示。他们让《塞利斯廷预言》(The Celestine Prophecy )和其他类似的努力推到畅销书单上。

  也许,正如我所相信的那样,这些现象最终将被解释为脑结构和基因深度历史的运作。但是,即便最顽固的经验主义者也不会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问题。神秘融合的观念是人类精神的可信内容。千年以来,它业已栖息于人性中,它提出的问题对超验主义者和科学家来说都具有中崇高的严肃性。我们追问,通过历史的神秘主义,我们业已经过什么样的道路,我们要去往哪里呢?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通往抽象的神学

  对于许多人来说,相信超验存在和不朽的欲望是强烈的。超验主义,尤其是在经由宗教信仰强化的时候,在心理学的意义上是丰饶的;它给人的感觉就是正当。相对而言,经验主义是贫瘠而不充分的。在寻求终极意义的过程中,超验主义的路径时更容易追随的。这就是何以经验主义统治了思想,而超烟柱以继续统治心灵的原因。在宗教和科学的区别得以审慎评估的时候,科学总是战胜宗教。但是这种胜利徒劳无功。在美国,1600万人的名字是南方的浸信会命名的,其中的大多数都是来自对圣经的文字解释,但是致力于自然人文主义的重要组织,美国人文主义协会只有5000名成员。

  但是,历史和科学已经告诉了我们一些事情,激情和欲望不等同于真理。人类的头脑在进化的过程中开始相信神,它没有信仰生物学。在大脑进化的过程中,在史前时代,接受超自然的观念是有很大益处的。这与生物科学形成强烈对比,生物学是现代的产物,并没有获得基因法则的认可。令人不悦的真相是,两者事实上并非是互不相容的。因此,那些寻求智识和宗教真理的人面对这令人焦虑的抉择。

  与此同时,神学试图通过渐进的、如科学的通往抽象来解决这个两难困境。我们祖先的神是神圣的人。埃及人的神是埃及的,希腊的神是希腊的(通常有尼罗河两岸的动物的肢体)。希伯来书的伟大贡献在于将诸神合并为惟一的人,耶和华(沙漠部落的族长),并将他的存在赋予理智。不得雕刻耶和华的形象。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让神的存在变得不那么切实。于是,在圣经的描述中,没有人,即便在燃烧的丛林中接近耶和华的摩西,也不能仰望他的脸。以至于,犹太人甚至不能呼喊耶和华的全名。无论如何,逐渐渗透到人的事务中的有神论的、全知全能的神的观念作为西方文化中的主要宗教形象延续至今。

  在启蒙时代,日益增多的自由主义的犹太-基督神学家希望能够将神学改造为有关物质世界的更为理性主义的世界观,把神降低为有文化的人。十七世纪杰出的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把神视为在宇宙中无处不在的超验存在。他宣称,“神与自然”( Deus sive natura)是可以互换的。由于他的哲学努力和他在书中种下的祸因,他被自己所属的宗教诅咒、放逐。尽管异端付出了风险,去人格化的神还是稳步来到了现代。Paul Tillich这位20世纪最有影响的新教神学家认为有关人格化的上帝的存在的主张不是不真的,而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中的一员,他对具体的神的否认采取的是“概念神学”的形式。在这一最极端的存在论看来,万物皆是重叠关系组成的无缝、无边际的网中的一部分。上帝彰显在万物中。

  作为经验主义运动的自由侦察员,科学家并没有拒绝上帝的观念。那些支持上帝观念的科学家倾向赞同某种形式的概念神学。他们问这样的问题:当人对空间、时间和物质有足够了解的时候,那一知识会揭示造物主的存在吗?他们的希望寓于追求终极理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中,终极理论,即万物论(the Theory of Everything, T.O.E.),这是一个由描述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从物理宇宙的力得以理解的互锁方程式构成的体系。Steven Weinberg在他的重要著作《终极理论的梦想》中称之为美丽的理论,因为它将是优雅的,用最少的法则表达无终结的复杂事物的可能性;它将是对称的,因为它适用于一切时空;它将是必然的,这意味着一旦它得以陈述,其中的任何部分都不可能在不破坏整体的情况下被改变。所有幸存的次级理论都可以以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描述的方式永久地嵌入万物论。爱因斯坦说,“这一理论的最大魅力在于它的逻辑完整性。如果其中的任何单一结论被证明是错的,它就将实效;在不破坏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修改它,那是那不可能的。”

  大多数精确学科的科学家或许把这一进路标定为新的宗教启蒙。斯蒂芬。霍金禁不住诱惑,写作了《时间简史》(1988),宣称这一科学成就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将懂得上帝的思想。”

  道德的生物学基础-于精神的向往

  人类精神困境的本质在于我们在进化的过程中接受了一个真理,却有随而发现了另一个。我们能够找到消除困境的方法,解决超验与经验主义世界观之间的矛盾吗?

  很不幸,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进而言之,两者之间的选择不可能是惟一、不变的。这两种世界观背后的假设正在经由关于宇宙(从原子、大脑到银河系)如何运作的日益清晰的知识得以检验。此外,历史的教训已告诉我们一种伦理法则并不永远比另一种好或持久。一些宇宙哲学事实上在正确性上弱于其他,而一些伦理规则其实是不可行的。

  人的自然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与伦理和宗教相关。证据表明,由于人的自然的影响,人们所能从教育获得只是很小范围内的伦理规则。这些规则在一些信仰体系内繁荣,却在另外的体系中衰落。我们需准确地知晓,为什么?

  为了这一目的,我要专断地来阐述,两种世界观之间的冲突何以是不可调和的。关于道德和宗教信仰的遗传和进化起源的观念将继续经由对复杂人类行为的生物学研究来进行检验。感觉和神经系统看来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在这个意义上,经验主义的解释得到了支持。基因-文化共同进化的证据将使它获得进一步的支持,共同进化是科学家在通过联系基因变化和文化变革时假定的重要过程。

  现在让我们来审视超验主义的观点。伦理和宗教现象与生物进化的方式并不相似,尤其是,有些复杂行为并不能与感觉和神经系统内的自然事件发生联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放弃经验主义,接受超验主义的解释。

  许多世纪以来,经验主义业已深入到传统上属于超验信仰的领域,一开始,这个过程是缓慢的,但在科学时代便加速了。我们祖先的幽灵从岩石、树木和远山遁去。现在,他们在星辰之间,在那里,他们永远不会消失。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他们。人们需要神圣的叙述。他们必须怀有更高的目的感,而无论他们多么有知识。他们将拒绝屈从动物性道德带来的绝望。他们将继续和诗篇的作者一道辩护,那么,主啊,我在哪里才能寻到安慰?他们将找到一个方式,让古老的幽灵获得永生。

  如果神圣的叙述不能获得宗教的宇宙哲学形式,它将从宇宙和人种的物质历史中寻觅。那一趋势绝不意味着降低。真正的进化论的史诗在本质上如同宗教的史诗一样高贵。科学发现的物质世界比所有的宗教宇宙哲学拥有的内容更多,也更为庄严。人的旅程的连续性已经历过的历史深度比西方宗教所认为的还要大千倍。对它的研究将会带来更具道德重要性的启示。它已让我们意识到智人远不仅仅是一个部落或种族的分支。我们是独立存在的基因汇集,从中每一代都获得,并传递给下一代,我们永远经由传统和共同的未来联系为一个物种。这就是基于事实的观念,从中,有关不朽的宣告将有所依凭,而新的神话将生发。

  哪一种世界观将占上风,是宗教的超验主义还是科学的经验主义,将对人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当问题还在考虑之中时,如果如下事实得以实现,调和将有可能取得。 伦理和宗教都是复杂的,今天的科学不能有深度地来解释它们。无论如何,它们远远不止是多数神学家都承认的自治演化的产物。面对伦理和宗教的科学可能是有意义的,也许也是一个令人困窘的挑战。而宗教必须找到融合科学发现来保持其可信性的途径。如果宗教加以修改,将与经验知识一致的人的崇高价值表达为恒定的、诗的形式。那是惟一的保持强大道德号召力的方式。不管有多强烈的激情,盲目的信仰,那是不够的。科学将检验有关人的处境的每一个假设,而最终发现道德和宗教情感的基础。

  我相信,两种世界观竞争的最后结果是人的史诗和宗教自身的还俗。而这一过程的开启需要在相互尊重的氛围中进行的开放讨论和坚定的智识上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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