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很多人唱这首歌。不论潘越云唱的还是罗大佑唱的,每次听都会被其真诚感动那么一下子。
可是,这个版本实在是透着无限的虚伪啊!我觉着这就属于“把肉麻当有趣,把无知当个性”。
谢谢你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反面教材。(其实我本想称之为“野百合的二奶版”,可觉着那都玷污了二奶的光荣称号。)
如果把她归入可怕一类 你说她会有意见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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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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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1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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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人书兄如此气愤,真是该掌嘴。。。其实何必同志何必那。。。
-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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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1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