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未经授权上传和下载有版权(COPYRIGHTED)的音乐文件都是违法的,版权持有人有权利提起侵权诉讼.绝大多数演唱者和词曲作者都是由大的唱片制作公司代理的,现在的诉讼都是由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RIAA)提起的,其主要目的是用诉讼来吓阻用P2P软件(早先的NAPSTER是代表)共享(FILE SHAREING/SWAPING)受版权保护的影音文件的行为,让人们或者到授权网站去购买下载有版权的歌曲,或者到唱片站去购买正版CDDVD.现在RIAA还只是告那些大量上传和下载(800以上吧,据RIAA说)的侵权者,可能是所谓的杀一禁百吧,美国的诉讼又长,又烦琐,又昂贵,一般人接到起诉书之后可能就跟RIAA调解了(SETTLE),赔一笔钱然后保证不再非法下载了.一般情况下,你,作为P2P软件的END-USER,实际身份(IDENTITY,姓名,电话,地址啊)只有你的ISP知道,你在网上的活动是以IP地址的形式记录的,但是根据2000年国会一个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RIAA记录下你的IP(由ISP分配),然后联邦法院去申请一个SUBPOENA(A COURT ORDER)强迫ISP公开你的IDENTITY,这样RIAA就可以向你递起诉书,在这之前它只能向ISP递(JOHN DOE ACTION密名诉讼).但是好象在最近一个判例中,某联邦法院说,ISP没有义务查实其用户的IDENTITY,RIAA已经在上诉了,结果不得而知.
回复:听说美国已起诉了上百人,包括非法上传与非法下载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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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么恐怖啊?那以后P2P还有什么意义呢?
-s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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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04 postreply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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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感谢wal-mart!
-r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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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04 postreply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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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万分感谢wal-mart!
-仅仅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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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2004 postreply
18: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