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妹的肺腑之言:
首先,当然不现实。用蛙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copyright law,音乐快递只好关门大吉。但信不信由你,理论上音乐快递的存在本身就不合法。不但在美国,在中国也如是。
中国知识产权首席大法官蒋志培去年来美国访问。俺当时正写一篇关于P2P的论文,曾写信问他中国相关情况。他来美后回信给我,让我打电话给他。我打给他后曾问过一个问题:
中国互联网法已出台,为什么搜狐上仍然到处是侵权音乐?
他答:别说你,我还奇怪呢!新法出台至今竟没有任何copyright owner来投诉!Funny! 要不你写些东西倡导大伙儿来claim自己权益吧!
俺当然没干这事。
蛙哥后面谈到的试听完网站俺没去过,但性质和这个完全不同,肯定是copyright owner 授权了的,试听也肯定有时间限制或其他相关保护措施。
最后,诚恳地说:俺只是就个人所学和大家分享了一些想法,意在保护文学城也保护大家,并无他意。俺不是copyright owner也没有任何其他利害关系,没必要说和做任何损害大伙儿利益的事。三缄其口,坐享其成,何乐不为?可惜,猫妹不够聪明。
猫妹有任何言语冲撞之处,请见谅。祝蛙哥开心。晚安!--kit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