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复杂,看一下相关解释 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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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上的版權
國際版權明文規定,每首歌曲裡有8小節相同即可視為抄襲,如果8小節中只任意改動其中一個音符,也會被視為抄襲。但對唱片產業來說,就算有意抄襲,只要避免連續8小節相同即可,如被告上法庭打官司,就要準備當時創作的母帶或相關的著作證據。
* 注:这个8小节惯例被认为连续的8小节。
http://www.guokr.com/post/430055/
这个说法我没有找到出处。
两大国际公约《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都没有相应的规定。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美国的《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和《版权法》也没有类似的规定。
下面是链接
《伯尔尼公约》
http://fuzhu.ciptc.org.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http://www.mcprc.gov.cn/xxfb/zcfg/flfg/200708/t20070803_4291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http://www.edu.cn/20011105/3008137.shtml
美国需要下载,你去豆丁之类的下载一下。
以前搞版权的朋友和我说过连续八小节雷同,只是音乐界界内的行规,或者是判例。具体的法律条文没有。所以连续八小节雷同不是唯一的标准。有些歌曲连续不同部分只有八小节,你一个音符不漏的抄了六个半小节,算不算抄袭?当然要算。
说一下,八小节雷同是可以确定抄袭,但是不能反过来说没有八小节没有雷同就肯定就不是抄袭。也就是说八小节雷同是抄袭的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
一首歌曲除了词曲以外,编配,制作等方面也是值得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
比如你采样别人的唱片,可能只采样4个小节(Iggy Pop的 Lust for Life采样 the Supremes 的You Can't Hurry Love),或者一个笑声(Los Del Rio的Macarena采样Yaz的Situation ),如果不标注则视为抄袭,不得到授权就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