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 乾隆40年,才定大清附例,独子采承两房之嗣,可以娶平妻,但必须是独子,而且只适用于兼祧婚制,即使是兼祧,后娶的平妻地位也低于先娶的发妻。 贾琏不符合兼祧婚制,凤姐后,尤氏只能是妾,若娶尤氏为平妻,是有犯停妻更娶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