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831077-
》第一, 你偷换概念, 把一个人文方面的问题, 推广到科学技术领域。 即使这样, 人们使用他们的科学成果, 也不能说明人们就应该感激纳粹的科学家, 他们是全人类的敌人, 这一点没有异议吧?
这叫一般化。不叫偷换概念。因为“人类文明的工作成果”既包含了科学技术的结果,也包含了文学艺术的结果。这两者在评价的时候都是应该以作品/成果的好坏、贡献来评价的。都不应该掺杂了意识形态。因为意识形态的标准在每个人心中都不同,评价的标准也就不够客观,而且会有大量的完全对立的评价出现(比如中国人和日本人对一个所谓HJ的人的作品的评价)。这样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另外,我有说“感激”么?你这不是把话硬塞到别人的嘴里?有你这么辩论的?
》第二, 你用一部分人对老毛的看法, 来比较中国人民对HJ的态度, 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说到对老毛的看法,也许有一半中国人认为他是伟人。能有十分之一的中国人喜爱HJ么?
当然有可比性。人数多少在这里并不是个问题。一半中国人有7亿,十分之一的中国人也有1.4亿。你能忽略1.4亿人的意见么?就是1千4百万人(1%)的意见也是不能忽略的。
》第三, 你把做HJ混同于意识形态或者政治立场。我说过了, HJ帮助日寇屠杀中国人, 是对四万万中国人民犯罪。 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把做HJ说成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是政治立场问题。不论什么政治立场, 什么借口,都改变不了犯罪的本质。
呵呵,任何政治上的观点和判断都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我的文中说了,有些情况(比如纳粹、日寇等)对错的标准是比较一致的,但大部分的其他情况的对错是很有争议的。以意识形态的标准去评价工作成果,就是文革那时所实行的“政治挂帅”的做法。看看今天的中国,还有多少极端的做法?
另外,我有否认某些人的“犯罪的本质”么?我有提这个话题么?
》第四, 你说了为了人类文明发展, 应该以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和影响为标准, 那么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为什么没有人宣传纳粹艺术, 纳粹文化?为什么没有汪精卫文集?我告诉你,因为那违背人类了的良知。 你能对着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们说,我喜欢这个HJ的作品, 因为她写的真合我的胃口啊! 你能么?!
纳粹艺术,如果指的是鼓吹纳粹的思想、行为的作品,那么按照对人类文明有什么影响这个标准来看,就是由“负”的影响。基于这个评价,人们不宣传它们。但注意,不是因为那是纳粹时期的人,甚至是在为纳粹工作的人的作品才不宣传的。
对于在纳粹统治的别的作品(文学的、艺术的、科学技术的,等等),按照对人类文明有什么影响这个标准来看,他们没有鼓吹纳粹思想和行为这种“负”的影响,所以一样能被后世的人所宣传和应用。
》除了新纳粹, 没有人会公开说, 我喜爱一个纳粹文学家的作品。但是, 在中国, 就有人一版再版一个HJ的作品, 中国人对艺术的爱超越了善恶, 是不是?
给你一个反例:Guenter Grass前几年承认,他曾经在臭名昭著的党卫军里服役过。所以他是个纳粹分子没错吧? 人们虽然很惊愕,但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去诋毁或抵制他的文学作品,也没有要收回他的诺贝尔文学奖。
你觉得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