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的起源是美國國會為了避免美、中建交之後,對台灣與台灣人民的 權益造成傷害所通過,經美國總統簽署後公布為美國法律。《台灣關係法》在實質上將 台灣當做一個國家看待,在「非外交關係」的基礎上,繼續維持美、台雙方在商業、文 化及其他關係;美國有義務提供必要的防衛性武器,維持台灣自我防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