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说法取于wiki, 1979年起,各地在中央要求下陆续出台了计划生育规定, 强制性政策大体始于82年.

1973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从此,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

这些应该有文件可查.....wiki也未必就准确....

中国大陆

早在1950年代,中共中央就表示“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4]。1973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从此,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5]

1979年起,各地在中央要求下陆续出台了计划生育规定,对违规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的严厉处罚。除个别省份农村实行两孩政策外,全国城乡普遍实行一胎化政策。1982年,钱信忠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他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这种强制上环、强制绝育的政策在一些地区沿用至今,对人民健康尤其是強制墮胎對妇女健康造成很大伤害,也涉嫌侵犯人权,特別是女权

1984年起,计划生育政策又有多次调整。最近的调整是2013年启动实施的单独两孩政策[6][7],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育两个孩子。目前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一对夫妇生育一名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常见情况有:农村夫妻第一胎为女孩(一孩半),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单独两孩),第一胎为无法成为劳动力的残疾儿,以及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夫妇总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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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兄说的对,北京实施的早一些 -月城- 给 月城 发送悄悄话 月城 的博客首页 (87 bytes) () 10/22/2015 postreply 04: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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