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所议,若能这样,便是有益的讨论。争论、辩论的时候,真不能口不择言,否则两三回合,就变成吵架,吵架无益,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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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污人者的理屈表现,和被污者的理直回答。
-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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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2015 postreply
1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