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与人聊天,说到离退休差别,是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这没有问题。 有一种说法,得是那天之前进入“供给制”体系的,方可计入离休层次,若薪级制的,比如原国民政府的留用人员,算什么? 还有一种现象,说是只有干部编制的,才能算成离休,那么一个1943年入党的山东老八路,跟三野进上海后复员进了m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