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笔兄讲的事我听我同学说过,如果是同一件事的话,我听到的应该更接近实际情况,因为我对当事人很熟悉。当然我是在离开师大后听说的,后来见过2次面,但没当面问过他。我在80年初离开了师大,他在我们毕业前考上了研究生,留在系里读研究生。他是69届初中毕业去了黑龙江农场。在农场时就在自学,77年初进师大(76级工农兵学员)是我隔班同学。在我们年级里,他是基础最好,成绩最好的一位,最后2,3个学期,他不和我们一起上课了(因那些课程对他太容易了),系里让他参加为青年教师办的一些进修课程。(当时一些助教,因文革影响,一些理论物理课程也没很好学过)。所以按他的水平,考上研究生是自然的。
我知道的是他是系里研究生支部书记。在我们同学3年中(虽不是同班,宿舍相邻,也是"朝夕相处"),他给我的印象是个待人温文有礼的优秀学生,"好党员":学习用功勤奋,也乐意帮助学习基础差的同学。因此,当我听说这事时,很难把打老师和他连在一起。我不是为他开脱(我在文革中从来没有打骂过老师,当老师还是我向往的职业之一)但我希望这只是他的失手,不是有意为之。我也希望他对此有深刻地反醒,以求受害的老师宽恕。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大家不要一听此事就义愤填膺地把他指责为罪犯,该坐一辈子牢来惩罚。我相信,如果你们认识他,你们也会为他说几句"开脱"话的。考虑到他当时才13,14岁,还是个不太懂事的男孩,我宁可相信他是鲁莽失手,而不是故意伤人。
另外,金笔兄文中提到的:他说"老师的痛是皮肉的,但我的痛是内心的,是一辈子的。"几位网友不认同这个认识。其实,这取决于你怎么理解他的痛悔.如果他说的是这样:失手把老师打伤,我将痛悔一辈子。是不是更能为大家认同?如果回答是,也许他就是这么说的。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说的,但他并没有被"勒令退学返回原地"。81年82年间,在邓小平提出要清查三种人运动中,他因在文革中打伤老师吃了"轧头"。结果是毕业时不能留校,要分配他去安徽(那时还是分配制),但由于他那时已结婚,太太在上海,就随太太的户口留在了上海(在庄松林当所长的上光所,我有个同班同学也在那里,所以知道他的分配情况。)大家不会想到的是2年后他又考了郑一善教授的博士生回到了师大。(我不知道师大为何又录取他?忘了那件事,或政策变了?我不清楚录取的过程。)他博士毕业后留在了师大物理系。2001年我在加州硅谷时,他也来美国了(我在硅谷公司的一个同事告诉我的,这位同事和他是上光所的同事),我们见了几次面,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几个月后,我离开加州去了麻州,他后来也去其它州就没联系了。
我把这件事写出来是想说当我们不了解事情的全部时,不要忙于下判断和作结论,当你了解了事情的全部时,可能你的看法会不同,就比如我们不会只凭RDU01兄说他"参加过打砸抢,斗过校长",就认定他是漏网的"三种人"。(和RDU01兄开个玩笑).
在这个论坛看贴多时,学到很多,很多网友博学多才,事业有成,经历丰富,给大家分享了很多好故事。但也遗憾地看到,部分网友对一些人物和事件不能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去分析看待,发表言论常显偏颇,个别的讨论态度过于极端,常使讨论变成争吵,有辱各位的身份。个别的把论坛作为泄愤之处,说"以前不敢骂,在这里可以骂了",这就不妥了,论坛是在公众场所,你发泄了,但也会污了其他网友的眼睛。古有"不欺暗室"之说,在公众论坛,我们更要注意我们的言行,不要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姓什么而信口发泄。
我赞成有的朋友提议:只讲出你的故事,写出你的经历和所听所见,网友会作出自己的判断和结论.这样就可避免很多无谓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