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受社会大环境影响,谈恋爱都遮遮掩掩的,晚婚很正常。
老妈的一个同学,30多岁的老姑娘,从同学、同事都很热心,连军代表也帮忙张罗,最后选了一个60年代毕业的大学老师(离异),水到渠成,登记注册。
结婚的时候,大家都去贺喜,老妈作为介绍人当然要去,于是把我领着一起去。
新郎的妈妈是个慈祥的小脚老太,散场的时候,一眼看中了我,说按照老规矩要找个男童在新婚之夜住上一晚。(这是哪里的规矩,为什么要男童,这里谁知道?)
我不肯,哭闹,很快被老奶奶的上海奶糖招安。于是,留在老奶奶的身边在洞房的隔壁睡了一夜。
第二天,人家把我欢天喜地地完璧归赵,我的父母却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我把人家的床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