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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权威的《剑桥中国史》第十四卷称:包括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内的“几次运动都是在1950年后期中国人参加朝鲜战争以后发动的,它们的激烈程度无疑与朝鲜有关。党的领导人看到了保持警惕的真正必要性,这不但是由于美国进攻的危险性,而且是由于国民党重返大陆的可能性”。
史料记载,建国之初反革命分子非常猖獗,仅1950年新解放区就有近四万干部和群众被杀害。朝鲜战争爆发后,为美国提供情报的多是国民党留下来的潜伏特务,其中一位国民党将军提供的情报最为详细。 该书还特别注意到:“从毛泽东对反革命分子的评论中可以看出在介入朝鲜战争时领导态度的转变。1950年9月后期,在决定介入之前不久,毛泽东宣称,不杀一个特务是必须坚持的政策;到1951年初,他力主:‘要坚决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
《剑桥中国史》的基本判断没有错。据统计,抗美援朝之初,全国各大军区尚有未经处理的国民党起义与投降军官三万余人。这些人的情况非常复杂,经过一两年的教育,大部分得到了初步改造,消除了敌对思想,承认罪过,希望给以出路,但仍有一部分反动思想浓厚,朝鲜战争爆发后甚至非常狂妄。对此,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基于“政治上的需要”,于1950年12月发出《对起义与投降军官处理办法的指示》,要求各部队“在实现我军政治诺言及安定社会秩序两个原则下,根据不同情况按量才选用,组织生产,资遣回乡,长期管训及惩办首恶之方针,分别予以处理”。
不过,《剑桥中国史》也有局限。新近披露的史料表明,1951年5月初,毛泽东从外地刚一回京,马上找来公安部长罗瑞卿,强令立即召开全国公安会议,部署全面收缩。同时电告中南、西南等区的负责人,要求他们“严重注意”镇压反革命运动捕人杀人失控情况。毛泽东还特意创建了“死缓”刑名,并在1951年5月8日代中央起草的《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中,提出了“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杀”的政策要求。
毋庸置疑,当年主持地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中南局第一、二、三书记林彪、邓子恢、叶剑英,西南局第一、二、三书记邓小平、刘伯承、贺龙,以及公安部长罗瑞卿,都是基于现实主义合理性的“下马治国”天才。但毛泽东不是。毛泽东“是洞彻以至试图掌握更遥远的历史未来的神灵”,由此才成为绝大多数中共天才们不计个人恩怨得失毕生追随的超级天才。
正如英国史学巨匠汤因比赞誉“毛泽东比我们时代先进50年”那样,毛泽东以其超量胸怀、超凡气魄和超级视野,通过预设“死缓”刑名,以当代管理学定义的“容错程序”,为几十年后纠正错案,保全了一大批敌对分子的性命,更为社会进步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地球那一头的“老外”对毛泽东态度的考证欠精确,但他们确实看到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与麦克阿瑟压向中国边境的坦克、飞机、大炮、乃至于杜鲁门1950年11月30日的原子弹恐吓、与蒋介石企图派出第五十二军先遣赴朝参战的反攻大陆喧嚣之间的必然联系。 这种看法无疑要比脱离历史环境批“左”走极端的某些中国右派知识精英要深刻得多! 镇压反革命运动不是新中国的复仇祭祀,它是在受到严重外来侵略威胁的历史紧要关头,为了避免更多流血的一次“社会减震程序”。以小震,释放大地震的破坏性能量。以少数历史罪人的流血,避免广大人民群众的大量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