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马三定理

费马三定理

20141223

严氡

 

四百年前,有位法国律师叫费马 (Pierre de Fermat) 四百年后,费马被后人纪念的不是他法律成就,而是他的数学传奇,尤其那称作“费马大定理”(Fermat’s last theorem)的故事,成为数学史上惊心动魄的篇章。

曾以为律师都是数学白痴。费律师的事迹告诉我们,绝对不可以有成见,历史造就一切可能。

费马的定理都很精美雅致,如一件件艺术品。可惜费先生不习惯把证明写下来,因此我们读到的证明都是后人所作。

先看看费马小定理  (Fermat’s little theorem)

 

费马小定理  假设p是素数,a是整数,a不被p整除。那么,a^(p-1)  (ap-1次方)p除的余数是1

 

这个定理是费律师在1640年发现的。而第一个公开发表的证明却是九十六年之后,1736年欧拉(Leonhard Euler)的证明。

 

证明很漂亮很简单,至多用了初中数学知识,给大家分享一下:

考虑 p-1 个数, a, 2a, 3a, …, (p-1)a;  p-1 个数被 p 除后的余数是互不相同的,所以这p-1个不同余数是 123…,p-1 的一个排列。因此它们的乘积

  a*2a*…*(p-1)a  = (p-1)!*a^(p-1)   p 除的余数,

 1*2*3*…*(p-1)  = (p-1)!   p 除的余数相同。

因此,(p-1)!*a^(p-1) – (p-1)!  p 整除。

因为 (p-1)! 不含素因子  p,  所以 a^(p-1)-1 p 的倍数。

这就证明了 a^(p-1) p除的余数是1

 

另一个有意思的结果是费马平方和定理 (Fermat’s theorem on sums of two squares),我称之为费马中定理。

1640年的某一天,费律师玩着数字游戏:

 5 = 1*1+2*2

13 =2*2+3*3

17 = 1*1+4*4

……

灵感告诉他这里隐藏着秘密,于是仔细搜寻,他终于发现了规律:5 1317 4 除都余1 而它们也都可以分解成两个整数的平方和。在这年的圣诞节写给朋友的信中,他宣称发现并证明了下面的定理。这定理也称作费马圣诞节定理。

费马中定理  Fermat’s Christmas Theorem 如果素数 p 4 除余 1 p 可以写成两个整数的平方和。

可惜,费律师这次又没有发表证明。等了一百年,还是那位欧拉先生在1747年发表了证明。欧大师的证明只用到了现代高中数学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查询下面网页。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ofs_of_Fermat%27s_theorem_on_sums_of_two_squares

 

费马不断给数学带来惊喜,也不断带来麻烦。有一天,费律师读着小说,又来了灵感。于是,在书的空白处写下一个新定理, 这就是著名的费马大定理 (Fermat’s last theorem).  他继续写道:“我发现一个绝妙的证明,可惜书页已经满了写不下了。”

 

费马大定理   整数 n > 2; 整数 x, y, z 非零。那么,方程  x^n + y^n = z^n 无整数解。

 

人们想费律师不提供证明没关系,100年后欧大师一定会证明。 果然,一百年后,欧大师证明了费马小定理,欧大师也证明了费马中定理;但是,欧大师却没有证明费马大定理。

 

已经过了250年。20世纪初,在德国哥廷根(Gottingen)大学, 有一位年轻的犹太裔数学家闵可夫斯基 (Hermann Minkowski), 就是那位给出爱因斯坦相对论中4维时空度量的闵可夫斯基。有一天,在讲堂上,他问学生们:“250年过去了,费马大定理还没被证明,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看着学生们困惑的样子,他继续说:“不是因为问题难,而是因为没有第一流数学家尝试去证明它。 现在我就证明给你们看”。

説完,他在黑板上开始了证明。下课铃响了,还没证完。他看了看学生们,说:“下堂课我们继续证。” 一堂课接着一堂课,一黑板又一黑板地写着,闵教授在同学们面前努力地证明着。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证完。终于闵教授无奈地叹口气,说“不证了。下节课开始正常上课。”

又过了80年左右,到20世纪末,普林斯顿教授Andrew Wiles, 几经磨难,彻底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依然有一个谜,Wiles教授的证明绝对不是费律师的那个绝妙的证明。那么,那个“绝妙的证明”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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