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里歪曲?请看原文:

土地徵购的价格一律按年产量2.5倍计算,政府分十年支付给地主,年息4%;其中70%使用台湾土地银行发行的「土地债券」、其馀30%用没收日敌资产的企业股票、金钱和粮食支付。

可见现金很少,年产量2.5倍2.5 倍是土地总价值, 地主们得到的大部分是所谓债卷,还记得金元券不?没有后来60,70年代的起飞,这50年代的国民党债券的信用,只能说台湾地主们真是太善良或者太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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