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伏尔泰和卢梭的“自由平等”谈起

什么是自由和平等?伏尔泰和卢梭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伏尔泰如此表达自己对平等和自由的理解:“说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那些人,如果他们的意思是说,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享有自由,享有财物,并受法律的保护,他们便道出了最大的真理,”但是“平等同时可以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也是最梦幻一般的东西:最自然不过是它局限于权利的时候,最不自然则是它试图平分财富和权力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一样的强壮有力的,可是他们可以是同样的自由;这一点英国人已经做到了。”“享有自由是指除法律以外,不受任何东西的约束。”伏尔泰等自由分子希冀的是一场和平的变革,而这远远不能满足“被压迫者”的狂热要求,他们要求自由不如要求平等迫切,甚至牺牲自由也要平等。卢梭是这些人民群众的喉舌,他对随处可见的阶级悬殊深恶痛绝,主张对财富实行平均分配。后来,当革命大权落到他的信徒马拉和罗伯斯庇尔手中时,他梦寐以求的“平等”昙花一现,而他毫不足惜的“自由”则上了断头台。


思想领域的较量,究竟孰是孰非,最终还得由历史事实来验证,1778年,就在法国大革命的前夜,伏尔泰和卢梭这两个年龄相差18岁的大冤家,竟然双双离世了,这桩近代精神史上的特大公案,便在双方当事人永远保持沉默的情况下,交给了伏尔泰最信任的铁面判官——时间。这位从不休庭的判官确实没有辜负他忠实的信徒,它首先给了卢梭主义者稍纵即逝的胜利喜悦和疯狂宣泄后的心理满足,而后就迅速将他们的乌托邦梦想击个粉碎,它用记录在案的全部第一手资料,向世人宣告了伏尔泰先知般预言的一一应验。时间已经昭示了这场公案的胜者,但这场胜利,不仅属于长眠在法国先贤祠的伏尔泰,更属于他所代表的那种在最小危害前提下持续渐进地追求人类进步和福祉的理性精神。

卢梭的信徒们矢口否认自己的偶像在这场较量中落败。他们似乎有着无可辩驳的理由:卢梭的思想直接点燃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火种,对世界各国的民主运动产生过深远的历史影响,卢梭何以失败?对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给予回答:其一是卢梭思想的内在矛盾。卢梭的确用其激进主义者的锐利眼光洞察到了传统文明的种种不正义,这其中的诸多合理思想无疑具有伟大的启蒙意义;但是,卢梭用激进主义者幼稚的幻想构建的貌似完美的乌托邦以及毕其功于一役的行动纲领,却隐含着必然导向更大不公正的致命逻辑错误。其二是卢梭思想对各国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取决于各国对其思想的选择性接受。法国是照单全收地忠实执行卢梭主义;美国则至多不过接受了卢梭的一些基本的启蒙思想,而丝毫没有接受其乌托邦制度和行动纲领。从根本上说,正是卢梭主义所代表的激进情绪,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悲剧,更注定了法国漫长而曲折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对照一下英法两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就会引出发人深省的疑问。众所周知,早在启蒙运动前一个多世纪,英国就开始了政治现代化的最初变革,期间虽然经历了短暂的内战,但此后便一直保持着稳健的渐进变革,它被历史公认为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的成功典范。法国革命起步晚,既有荷兰、英国和美国的成功经验,又有启蒙运动高地这一得天独厚的思想优势,还有英美两国闻所未闻的最广泛的民众参与,但从18世纪后期到20世纪下半叶,近两个世纪的法国政治现代化进程,却是一条漫长曲折、充满动荡的艰难历程,期间交织着五次共和国和三次源自政变的专制帝国。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缺乏思想启蒙、面临教会和君主双重奴役的英国,能够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较为稳健地率先迈进民主化时代?为什么一个多世纪后,他国的成功经验和启蒙运动的思想熏陶,这双重有利条件却未能改变法国的悲惨命运?在全球200多个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实践中,国家之间如此不相对称的历史结局不胜枚举。我们在这些极少引起人们注意的比较研究中发现,保守与激进,不自觉与自觉,民智未开与思想启蒙,精英政治与大众参与,妥协与颠覆,改良与革命等等历史因素,从来就没有遵循过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历史法则,也很少为我们演绎出意料或期盼的历史结局。在这些铁的事实面前,我们再也不能抱残守缺地陶醉于既有的解释体系,而应另辟蹊径地重构我们的政治现代化认知路径,为那些仍迷失在政治现代化边缘的传统国家,提供政治变革的正确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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