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为阻挠中国接受东北,苏联和中共策划的张莘夫惨案

儿子党之无耻毒辣,中华五千年历史无望其项背者。

随着时间推移,中共对张莘夫遇害事件上的说辞也有所不同。在上世纪90年代初出版的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公开了四六年中共中央致各地电文,并在注释中对张莘夫惨案进
行了说明,称“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六日,中国煤矿工程师张莘夫及其随员乘火车由抚顺
去沈阳,途径李二石寨车站时被国民党特务杀害”。时过境迁,2002年出版的《彭真年
谱》上卷再度提及张莘夫遇害事件时,已改称张莘夫为“不明身份的武装人员杀害”。
此等措辞上的微妙变化,不禁耐人寻味。

近年来相继出版的最新史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究事件真相。对此事件,《吴亮平传》
(惨案发生时任中共抚顺地委书记兼市委书记)有如下记载:当月,国民党经济部东北
行营工矿处副处长、矿业专家张莘夫率7名工程人员到抚顺接收抚顺煤矿,在回沈阳途
中被劫杀害。吴亮平在“文革”中曾写过一份材料谈到张莘夫惨案:“12月间,国民党
派张莘夫等人来接收抚顺矿务局和抚顺煤矿。那时,我们的方针是对接收进行抵制,他
们未能实现接收。不多几天,他们就走了,我们派人送他们出去。到了半路,来了电话
,说是苏联红军军官要搞他们。我当时在电话上听了,摸不清情况。当时苏联红军部队
驻抚顺,实行军管,红军的事,我们无权管,(我)听了就说,让他们搞去,没有提出
反对,这是政策上犯了大错误。苏联红军指挥我们部队,说他们是坏人,把他们几个人
杀了
此事给国民党利用作为进行反共宣传的一个口实,使党的政治影响遭受了损失,
迄今每念及此,辄深为痛心。这一事件的重要责任,是作为地方党委书记的我,应当负
责的。为此政策上的大错误,我受到东北局给的撤销工作处分,我作了检讨,并于1月
底离开了抚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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