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天灾
第三十七章 查处“奉贤事件”(1)
奉贤原属江苏。1958年11月,奉贤等7个县划归上海市管辖。
时值郑州会议后纠“左”,中共上海市委和市农委在接管和检查工作时,发现奉贤县干部发生的严重违法乱纪造成大量惨案。
中共上海市委对奉贤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法乱纪案高度重视,市委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该案调查工作,奉贤县干部违法乱纪事件,被定论为“奉贤事件”。
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报中共中央材料,当奉贤惨案的问题开始暴露后,县委书记王文忠,副书记李少峰等人极力阻挠市委工作组的调查工作,有计划地封锁消息,还散布流言蜚语,污蔑工作组是去“找岔子”,整他们的。
甚至布置一些有问题的人员,包围市委工作组,用种种非组织手段,进行抗拒。
为迅速查清案件,中共上海市委向中央作了请示。
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监察部负责处理此案。中共上海市委专门派出实力强大的工作组到奉贤调查。工作组负责及时将调查情况直接向市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1959年4月24日晚,中共上海市委在奉贤县召开全县广播报大会,组织全县广播,群众收听。
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在广播大会上宣布了“奉贤县严重违法乱纪错误”。
会上,市委通报了奉贤县部分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活动的情况,宣布调整和改组奉贤县委和有关组织,并宣布将县委书记王文忠、副书记李少峰等人撤职查办。
1959年4月,市委成立了奉贤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案件集训班,对奉贤严重违法乱纪案件的涉及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处理。
与此同时,调整和整顿了基层党委组织,并对受害群众进行了抚恤和救济,对以前受打击迫害人员,分别做出结论,恢复名誉。
消息传出,全县城乡一片欢腾,人心振奋,广大群众竟然按捺不住激动情绪,当场高呼起:“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并说:“这是重见天日,第二次解放。”
人们对县委书记王文忠、李少峰等人,恨之入骨,说:“他们一手遮天,一手霸地,如果让他们再蹲下去,老百姓就没法活下去。”
王文忠被定性为政治品质恶劣,“蜕化变质、严重违法犯罪”,经上海市委批准,1960年3月,市监委将其开除出党,撤消其县委书记职务。同时,开除李少峰党籍,撤消县委副书记职务。
1961年3月,上海市市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王文忠、李少峰二人有期徒刑2年。
经奉贤县委决定,市委批准,1959年12月,将宫茂敏定为品质极端恶劣的违法乱纪分子开除出党,1960年3月,将戴纪群定为“反革命分子”清除出党,戴还被定为“伪装混入党内的中统特务分子”。
1960年1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混入革命队伍的坏分子”和“反革命罪”判处宫茂敏、戴纪群二人死刑,11月3日在奉贤县招开万人大会,宣判后二人被枪决。
由于奉贤县问题面临的情况复杂,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和罪行的干部比重很大。
在县委、县政府、局长、公社党委书记以上的领导干部中,亲自动手,或直接指挥他人捆绑吊打群众性质严重的即有40人,占这一级干部总数的;
生产大队一级干部犯有违法乱纪错误和罪行的386人,占这一级干部总数的。
当时在奉贤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案件中,受到开除党籍、团级以上处分的共有23人,其中,判刑10人,管制1人,劳动教养5人,开除党籍15人,开除团籍公职1人。
此外,留党查看6人,撤消党内外职务8人,严重警告9人,党内警告5人,免于处分20人,不予处分7人。此案涉及处理人员合计87人。
在整风运动中,中共中央决定将奉贤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案,作为重点案件进一步进行查处。
1960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奉贤县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中央在批语中指出:“上海市奉贤县蜕化变质分子原县委书记王文忠、副书记李少峰和一些暗藏的特务分子、坏分子窃夺和把持县委和有些人民公社的领导权,胡作非为,残害群众,严重违法乱纪的事件,是一起严重教训。
1960年2月14日,中共上海市委监察委员会上报中共中央《关于奉县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就奉贤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案查处情况汇报中央。
《报告》称:
“自一九五八年春耕时起,违法乱纪错误即连续发生,到了秋耕秋种时,发展到最高峰,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恶果。全县因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而直接被逼死的群众就有一百五十六人。”
“据奉城人民公社的调查,在死亡的人中,贫农占,中农占,地主、富农占。无辜被撤职、停职的干部有660余人。”
“各个人民公社和生产营,都设立了‘劳改队’,先后劳改了2866人;集训了2907人。”
“其中,除少数地、富、反、坏分子外,大多数是不应该劳改、集训的人。”
“据泰日人民公社两个劳改队106人的调查,属于‘生产不积极’、‘手脚不干净’、‘思想作风不好’、‘吃饭抢先’等不应该劳改的即占。”
“有的劳改队还私立条令,动辄进行非法拷打,严重地破坏了革命法制。”
“县公安局还以改造‘童窃犯’、‘顽劣儿童’为名,先后集训了200多名儿童(大多数是10到13岁,最小的仅6岁)。集训期间,施用种种刑罚,严重摧残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至于对群众捆绑、吊打、乱斗、乱关、罚跪、游街和停餐等违法乱纪行为,则更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尤其严重的是在消灭红铃虫的工作中,县委公然指示将放过棉花的房屋用后一律烧光,全县被烧毁、拆毁民房1823间,仓库(多系临时搭建)1345间;”
“强迫各生产队拆掉草屋顶,甚至将河边、路旁正在成长的山芋、黄豆等农作物和芦苇统统砍掉,投入河滨和鱼塘内。”
“结果不但毫无肥效,反而毁掉草屋顶12000多间,山芋12000多担,黄豆24000多担,其他杂粮7500多担,损坏鱼塘、河滨4000多条,鱼塘中的鱼全部被毁。”
“在兴修水利当中,强迫群众拆毁一万多部木织布机作运土车,强迫基层干部,挖墓挖棺,做工具改革的木材。”
《报告》分析说:“在县委领导核心周围,又有一些暗藏的特务分子。”
“现已查明,县农业局长戴纪群,是伪装混入党内的中统特务份子;副局长赵时桃,是国民党员,当过伪保长和保甲情报网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付洁,是中统特务的重大的嫌疑。”
“这些分子一方面竭力迎合王文忠,李少峰等人的错误主张,投其所好,成为出谋献策的‘狗头军师’;”
“另一方面,还亲自发号施令,胡作非为,‘带头’捆绑吊打群众,残害人民。”
“同时,某些党的基层组织也严重不纯,有些支部的领导权被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所篡夺(新夺人民公社有营正副支部书记45人,其中29人有严重的政治历史问题,11个营中有4个营的领导权被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所掌握)。”
“他们也趁此机会,兴风作浪,无恶习不作,明目张胆地进行复辟、破环活动。
“所以群众说:‘土改时我们赶跑了地主,现在他们是替地主报仇,向我农民进攻。’可见,该县的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而有些是特务分子、坏分子和阶级分子的破坏活动。”
“由于蜕化变质分子和反、坏分子控制了县委、县级某些部门以及少数人民公社的领导权,就大大加重了违法乱纪的严重程度。”
第三十七章 查处“奉贤事件”(2)
1958年全国大跃进高潮中,奉贤县委大放“深翻卫星”,提出的口号是:“深翻一丈二,亩产十万八” 、“卫星田深翻一丈三”。
奉贤县委决心大,指标高,王文忠书记说:“誓死夺先进!”深翻指标则从1957年冬的“全县一尺五,丰产三尺三”,到1958年夏收变为“深翻三尺三,卫星田深翻一丈三”。
1958年秋收后,县委提出新的口号:“苦战一冬春,深翻三尺三”;“丰产田要翻六尺,卫星田要到一丈三。”
全县计划如此深翻土地四十万亩。各公社男女老少社员,绝大部分都被赶到田地里,搞“大兵团作战”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深翻土地。
白天望奉贤大地,红旗遍野;夜晚望去,灯火照天。
自打深翻土地运动开展以来,各公社社员都是鸡叫头遍,就被干部逼着上工,苦干到半夜,还在地头。
1958年9月,奉城公社规定:男劳力一天翻两亩,妇女一亩半,老人、儿童翻半亩。深度要达到三尺,合一天男劳力要翻400立方土,妇女要翻300立方土,老人、儿童也要翻100立方土。
半个月后又规定,深度必须达到六尺,男劳力要翻800立方土,妇女要翻600立方土, 老人、儿童也要翻200立方土。
完不成任务怎么办?扣饭、批斗、毒打、送劳改!各社队专门制定了深翻卡,完成任务凭卡吃饭,完不成任务,食堂不准发饭。屡记拖欠任务者,要开批斗会,严重者送劳改。
县委书记王文忠、副书记李少峰告诉社队干部:“要想大跃进,坚决大批促大干,手头一点也不能软。”“群众象狗一样,只有手里拿了竹棒,它才不敢咬人”、“老百姓象猪似的,不扯耳朵不叫”、“你不打,他不干!”
大批、大打、大饿饭、大劳改成为奉贤县委和各级干部大跃进的工作法宝。一股“大打促大干,大打大跃进”的风气盛行奉贤。
对于完不成任务,和完成任务不好的社员,干部上来举手就打,张口就骂。动不动就罚跪、罚饭、送劳改以致于有些社员一看见干部,就吓得战战惊惊,全身哆嗦。
后来社员们控诉说:“干部把社员当牲口来使,人比牲口还不如,牲口干活还得吃料,社员干活不给饭吃光吃家伙(指挨打—-作者)。”
11月6日,奉城公社党委书记宫茂敏带着全社连以上干部检查生产。
来到五营的地头,宫书记下到地里拿尺量,一量,深翻不到一米。书记大怒,厉声责问翻地进度。
营长颤颤惊惊地赶紧汇报解释。宫书记越听越上火,听着听着,他两眼冒出凶光,下令当晚召开全营社员大会。
大会开始,宫茂敏大声宣布,将五营营长和各连指导员撤职查办,批评营总支书“纵容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勒令其作深刻检讨,听候处理。
并当场将一名没有完成任务的中农社员,以“破坏深翻土地运动”的罪名五花大绑起来。全营社员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只有宫茂敏刺耳的尖叫在回响:“任务一定要按期完成,深度不足要返工!”
他宣布:“五营所有耕地要逐步复查,翻地1米2以下的‘黄旗’干部要辩论,翻地1米以下的‘白旗’干部,要撤职!”
深夜,大雨如注,宫茂敏亲自督战,干部和民兵持枪荷弹,挥舞棍棒,把苦干一天十多小时的社员,全部赶到地头,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
有干部问:“病人怎么办?”
宫书记大怒:“病人?哪来的病!偷懒装病,罪加三等,给我赶下田去!大跃进你装病,人民公社不养病人,只要吃得饭,就给我下地去!”
11月的夜雨寒气刺人,社员们拖着筋疲力尽的身子,在泥水中拼尽全身最后一点力气,举起铁镐,去翻挖雨水浸透的土地。
干部们手持棍棒、皮带,在地里监督。谁的活慢一点,立即被打翻在地,打完了接着干。
风声、雨声、斥骂声、棍棒打人声、社员痛哭声,混彻夜空。
渐渐地,一个社员栽倒下地,又一个社员昏死倒地。马灯刺破黑夜,田间倒下了几十人。
干部民兵奉命把人拖到田塍上,宫书记命令:“醒来再干!”
五营总支书记再也按不住悸痛的心情,他恳求宫茂敏开恩,减少些任务,或者先让社员回去睡会觉,恢复恢复明天再干,“这样搞不好要出事的。”
宫书记身披雨衣,手执皮带,钢筑铁打般站在地头,面冷话硬地说:“社员今夜不能休息,必须完成深翻600亩的任务!完不成任务,撤干部的职!出事,出什么事?共产党从来不怕出事,打日本、打老蒋 ,共产党怕过事吗!”
深翻一米五,人均一亩半!望着累死累活仍在拼命的社员,看看昏死过去抬到地头雨中的几十个病号,想想明天完不成任务将受到的处分,这位总支书记偷偷溜回家,服下农药自杀了。
宫书记闻讯大骂:“这个王八蛋!大跃进当逃兵,当叛徒!死了也饶不了他!划反党分子算了。
饿饭,是深翻运动中的又一法宝。新寺人民公社的干部作了硬性规定:不完成深翻任务不许吃饭。一天不完成,一天不吃饭,十天完不成,十天不吃饭。
人民公社食堂化,一切粮食归公共食堂,社员不准私自开伙,各家各户的铁锅都砸坏炼钢铁。
谁要是私自藏点粮食,弄点吃的,立即批斗、送劳改。深翻任务那麽重,一天劳动量那麽大,吃食堂按定量本来谁也吃不饱。
完不成任务不让吃饭,就是病号也不例外。那真是捏住社员性命的法宝:谁敢不听话,饿死他!
新寺公社一个营300多人奉令大战丰产田,干部规定二十多亩田,深翻六尺,天黑前必须完工。
结果到太阳落山,活才干到一半。营领导大怒,带着民兵封了食堂,社员们饿着肚子在地里干了两天,地翻完了食堂才开饭。
结果一下子病倒20多人,其中5人倒床重病半个多月。
深翻运动,干部们为了完成任务,完全拿着社员的性命作儿戏。
在他们眼中,社员就是一群让他们完成任务争上游的牲口和机器,根本不管社员累死累活,就连病、残、孕、老者,也一律不得幸免。
曙光人民公社有个女社员,名叫顾林仙,已经怀孕六个多月,妊娠反应较大,身体虚弱。
她所在支部副书记王根生,却硬逼她下地劳动,并威胁说:“做不动就开会辩论你!”
辩论会就是斗争会,拳打脚踢是常事。她因害怕被辩论,就跑回娘家。
兄长见她大着肚子跑回家,忙问因由。她对哥哥说:“我骨头酸痛,肚子大,深翻土地身体够不着。不做没饭吃,做不好,又要挨辩论斗争。”
她哥哥怕事,劝她回家。第二天,她哥哥上工去后,她找了根绳子上吊自杀了。顾林仙死后,社员们大受震骇和刺激。
县委后来派出调查组去调查,找谁谈,谁也不说一句话。社员敢怒而不敢言!
奉贤县从县委领导,到社、队干部,对完不成深翻土地、大炼钢铁、积肥等各项任务的下级干部和社员,就是九个字:辩论、批斗、毒打、送劳改。一级压一级,惨案不绝。
1958年秋收时节,棉花正当收摘之时,深翻土地运动又正值高潮,县委强令必须用70%的劳动力翻地。
奉城公社四营二连的干部怕棉花过时会烂在地里,便抽了45%的劳动力,赶收几天棉花。
四营党总支书记一看,二连的深翻进度降了下来,立即召开干部会议追究责任。
二连负责生产的干部因病请假没到会,总支书记怒火冲天,厉声喝道:“生病也要来,不能走路用门板抬着。”当即派人推了一辆小土车,把他从家里给推到会场。
营总支书见他真是有病,仍然恶狠狠地指着他说:“今天你生病,我不与你多讲,待你好了之后我同你算帐,你小心点!”
这位干部回到家里,左思右想,只怕过不了这一关。想想如今活着也是受罪,终于服下大量1605农药,自杀身亡。
新寺公社一营四连社员范娟宝,因小孩生病出痧子,需要照料。她找到干部苦苦哀求,说孩子的病越来越重,想请几天假,在家照看孩子。
连长凶狠狠的说:“你休息在家享福,谁帮你完成翻地任务?不出工不行!”
结果孩子病得不行,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去,成为深翻土地的又一殉难者。
各级干部的强迫命令,造成奉贤深翻土地运动中不断发生死亡事件。
仅奉城公社就自杀3人,全县自杀、累死、打死、劳改中劳累过度致死的遇难者近百人!
第三十八章 查处“奉贤事件”(3)
1958年夏秋之交,江南高温多雨,空气闷热潮湿,棉花红铃虫成灾。
秉承县委意图,县农业局提出了一个消灭红铃虫的“跃进方案”:将凡是堆放过棉花的房屋,一律拆毁,放火烧!
9月10日,奉贤县委发出《关于全面开展防治越冬棉花红铃虫的指示》,要求作到彻底、干净消灭棉花红铃虫,要“籽棉不归家,就地进仓,就地储藏,收后烧光”、“拆瓦房,烧茅房”。
9月13日至15日,县委在兴桥人民公社召开了第一次现场会议,示范性地搭成临时仓库,然后烧毁。
县委副书记李少峰得意洋洋地告诉与会者:“看到没有,一把火,虫子还不烧死了,它又不是孙悟空,能过火焰山,能过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临时仓库。各社队原先收回的棉花,大都堆放在民房内。人民公社化运动大搞“生活集体化”,社员都被编入连、排、班住大统铺,剩下的房子,好一些的都作了仓库。
虽说房子共了产,但烧房灭虫,为了几条虫子就烧房子,这样的事情未免太离谱了吧?不少干部心里发怵,怕引起民愤.
由于大搞积肥,大拆民房伤了民心,这次消灭红铃虫运动又要拆烧民房,自下而上阻力不小。
群众反感,基层干部抵触,拆烧运动雷声大,雨点小。
为了实现拆烧房子灭虫运动“大跃进”,经县委副书记李少峰审阅同意,县委批转了县农林局《关于开展彻底消灭越冬病虫害运动的打算》,下发各公社党委执行。
《打算》强令,整个灭虫工作必须在12月3日到20日全部结束。
为此,“公社各营、连采购站的棉花仓库作到全部拆、烧、封”。公社搭的临时草屋和利用草屋搭的棉花仓库,要“全部烧光、拆光”。
为尽快完成拆烧堆放过棉花的仓库、房屋的工作,要“以公社为单位成立灭虫突击队”。
县委决定,全县灭虫工作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首先以奉城公社为试点。
王文忠发狠地下令:“拆烧灭虫运动推不动?奉贤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我看是党员干部在闹事。要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采取强硬措施,打好这一仗!”
11月,县农业局长戴纪群率领工作队进驻奉城公社,立即抽调一批公社干部,组织了一支80人的“灭虫突击队”,开赴各村,突击实施拆、毁、烧的计划。
12月5日,经李少峰同意,县农业局在奉城公社六营召开第二次拆烧灭虫现场会,全县各公社灭虫干部必须参加,不得有误。
现场会上,当场示范拆毁了5间瓦房,将瓦片揭下来,一片片刮虫,屋梁、枕木拆下来烧毁。
并拆毁了60间临时仓库,放火烧掉屋茅和芦垫。
拆烧灭虫运动惹得民怨滔滔。因此,现场会后,只有县委重点示范、工作队紧抓不放的奉城公社五、六、七三个营开始拆房烧屋,其他社队的灭虫烧房,却并没有按县委计划的“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县委原定的12月20日完成全县灭虫工作的计划难以实现。因此,县委第一书记王文忠怒火腾腾,几次开会,大发雷霆之威。
书记处会议上,书记们一致认为:县委的决定执行不了,干部们眼里还有党吗?文的不行来武的。
要不惜代价,坚决刹住消极怠工的歪风邪气,促使各公社干部转到正确执行党的决议的立场上来,积极完成拆房烧屋,消灭红铃虫的任务。要打胜拆房灭虫这一仗!
12月16日至17日,县委副书记李少峰再次委托戴纪群,召开第三次拆烧灭虫运动现场会。
会议一开始,气氛就非常紧张,县农业局正、副局长带头,一上来就亲自指挥,拆房烧屋。
戴纪廷亲自点火。顷刻之间,现场示范的3间临时仓库、3间草屋被烧毁,1间瓦屋被拆瓦刮虫,1间瓦屋全部被用泥浆封死。
现场会上,县委负责人强令各公社必须仿照执行,不得有误。
会议责成各社到会干部立即组织“灭虫突击队”,逐村检查拆、烧、封房屋情况,要作到“到一营、清一营、彻底一营”,务必在半个月以内完成。
戴纪群在会上威胁说:“拆烧房子搞不起来我要找你们”,“思想不通的要辩论”。并说:“现在烧房子是合法的,大家不要怕”.
在戴纪群主持下,奉城公社在试点期间,共烧毁草顶房202间,拆毁瓦顶房33间。
这一下,各公社干部回去后就动真的了。谁不怕丢官罢职、辩论批斗、劳动教养呢?谁又敢冒“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三面红旗”罪名的风险呢?
各公社党委书记和社长亲自挂帅,下决心要把“拆烧灭虫工作”抓出“大跃进”的成效来。
各社都组成了“拆烧灭虫突击队”,凡是堆放过棉花的房屋,有一间拆一间、烧一间。
社员群众的不满和牢骚真是到了极点。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毫不留情。下面是当年被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三面红旗”的言论,议论者一律被送进“劳改队”。
“今天灭虫烧屋拆房,积肥拆房,大炼钢铁又要拆房,明天还要搞什么名堂?”
“拆房拆房,我们是人,不是猪。猪、牛还要个猪栏、牛棚,拆了房,我们连猪都不如。”
“先拆房的还能找个猪圈、牛栏挤一挤。现在拆了房,我们连猪圈都没得住了!”
据调查统计,到1959年1月3日为止,在灭虫拆烧房屋运动中,奉贤全县共烧拆房屋、仓库3168间。
积肥拆房,兴修水利拆房,灭虫拆房,大炼钢铁还是拆房。
1958年5月兴风起浪的奉贤大炼钢铁“土高炉”,就拆了一批民房,取砖盖炉,拆木料当燃料。
7月4日,在县委统一布置下,全县掀起“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各社、各队派出大批民兵、积极分子,拆房取料建炉,砍树伐林当燃料。
到10月15日,奉贤县委又大搞“钢铁高额丰产周”,派出“建炉炼钢土专家”,造起小高炉139座,小土炉527座,建炉原材料,基本上取自于拆毁民房。
而奉贤一无铁矿,二无焦炭,大炼钢铁的原料,则是从各家各户刻“捐献”,抄家来的铁锅、铁铲、铁犁、铁锄等生活和生产用具。
查抄运动到18日告一段落。全县仅铁锅一项,即库存75.52吨。
据《奉贤县志》载:农家铁锅基本收尽。奉贤县大炼钢铁运动,到11月10日结束。炼出来的生铁,生产成本达每吨2613元。
而这些砸了铁器扔进土高炉,又耗尽民力炼出来的“钢铁”,全是和炉渣融在一起的废铁渣。
总的统计,从积肥运动拆毁民房12000多间,大办水利工程拆房取料3188间,人民公社化运动大搞“三化”,生活集体化后公共食堂缺柴火拆烧民房2147间,到灭虫运动拆烧民房、仓库3168间,大炼钢铁拆房3600多间。
1958年“大跃进”一年中,奉贤县共拆毁焚烧民房25000多间。
这一场场的拆房烧屋运动,使奉贤农村整个笼罩在一片黑烟盖地、火光冲天之中。
据中共中央转发的一份调查报告,奉命处理“奉贤惨案”的上海干部们汇报形容当时的情景说:“站在高处看奉贤,就象日本鬼子扫荡后的情景一模一样”,“断瓦残壁,历历皆是,触目惊心,一片凄凉”。
广大社员愤恨地说:“灭虫突击队是放火队”;“为几条虫子就敢拆房烧屋,拿人命去灭虫命”;“强盗抢还剩下屋壳子,现在连屋壳子也没有了,惨哪!”
第三十九章 查处“奉贤事件”(4)
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县委第一书记王文忠讲话说:“大跃进嘛,讲那么多温良恭俭让干什么!搞生产要跟打仗一样,要敢拼命,不怕死,敢打硬仗和大仗。不能跟小脚女人一样!”
王 文忠凶狠狠地大批右倾保守思想,说:“右倾保守已经成为党的工作贯彻实施下去的绊脚石,对县委布置的工作阳奉阴违。水利工程上不去,汇报说没有材料,为什 么手软?有的合作社拆房挖墓搞砖、搞木料,任务完成很快。这次积肥运动,要想办法,要张旗鼓作动员。落后分子,坚决打下去,拿下去!”
县委书记、副书记滔滔不绝,严令各级干部必须把积肥运动当作中心工作来抓,如有松懈,严惩不贷!于是,全县被批斗的干部47人,其中11人被毒打致伤。
奉贤县委领导的口号是:“要使粮棉卫星上天,先送肥料火箭!” 大跃进大放“高产卫星”,县委领导人就指望上了积肥运动。
奉贤积肥运动曾掀起两次高潮:1957年冬至58年春,1958年夏。两次高潮,奉贤县委领导人都因“工作方法好,成效大”获上级表彰。而全县百姓却因此房毁家破,流离失所,饥寒交迫。
根据县委的布置,1957年冬至1958年春,全县从各农业社抽调了30万高级社社员,投入积肥和水利运动。号称是“三十万大军战江南”。
县委书记和各乡、社第一把手挂帅,30万农业大军没日没夜地连续苦战在“积肥战场”和“水利战场”。
县委要求:“破冰积肥,白天满田人,夜晚满田灯”。河湖港汊,日夜红旗招展,锣鼓喧天。社员们驾着船捞河泥,挥动锄泥土,天寒地冻,一身冰碴一身泥。是役,社员致病受伤870余人。
生产要肥料,灭虫要农药,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要水泥。
到了1958年6月中旬,中共奉贤县委领导在全县大张旗鼓地搞起了群众性的“三土”(土化肥、土农药、土水泥)运动。放起了“三土高产卫星”。
至10月4日,奉县放出“三土卫星”,声称全县已建成小“三土工厂”50376个,生产出“土化肥”635万吨,土农药29865万吨,土水泥2823万吨。材料上报,奉贤又赢得了上级表彰。运动就是一切。放“卫星”的过程就是目的。
为了搞土化肥,县委提出口号:“大拆旧墙砖,深挖禽畜棚栏土,大翻客堂(南方民居中堂间)废泥。”各地强令干部通宵苦干,日夜连轴转,拆房子取砖,挖堂屋取土,禽畜棚舍挖地三尺,堆在一起“发酵”后报积肥“卫星”。
县委觉得这样干还是不过瘾,不如“什锦汤”够意思:湖塘河港围起来,放起“卫星”就没了边,说是多少就是多少,谁也没办法把湖塘河港里的水称出重量来。一时间,奉县各公社放“什锦汤卫星”就漫天神吹没了边。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大办人民公社的号令后,奉贤县委闻风而动,大办人民公社运动一个多月,至10月上旬,全县实行了公社化。
人民公社要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全国一盘棋”,公社化运动中奉贤县委大搞“三化”,坚决彻底。
组织军事化。县委规定,16岁以上,50岁以下,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外,全民皆兵,统统编为民兵。
16岁到30岁为基干民兵,平时通过军事化组织,大搞大兵团运动的生产运动,组织为农业常备兵团和专业兵团,专业兵团又下设深翻兵团、积肥兵团、钢铁兵团和副业兵团。
行动战斗化。兵团按营、连、排为单位,实行集体居住,男女分开,夫妻分居,父子拆散。统一劳动,统一居住,统一休息。听哨声起床、吃饭、出工、收工、实习、睡觉。
生活集体化。最关键的是吃公共食堂,集体住大屋。据1958年10月2日的统计数字,全县共办起2021个公共食堂,共有65001户,吃食堂的有266104人,占当时农业总人口的91%。
在实行“三化”之后,奉贤县委提出口号,要求社员吃在地头,干在地里,睡在田头。
各公社在田头搭起草棚,集体扎营集体睡,以便爬起来就出工劳动,干到半夜爬上铺就睡觉。江南的夏夜,蚊叮虫咬,社员们受尽了活罪。
此外,奉贤县委规定,为彻底解放妇女,废除家庭私有制,各公社要组织幼儿园、托儿所。
在“共产风”一风吹的情况下,一切财产归公。每个人只剩下换洗衣物,打在一个小包袱里,随身带着走。
用不着的统统打烂、烧毁,以割断“资本主义尾巴”。社员房子充了公,公社还不放心,怕见物思旧。
在集中居住后,各公社还放火烧了一些空房子。仅仅为了实现“共产共居”,断绝社员还家之念,全县就拆烧民房2147间。
被“解放”出来的妇女社员,统统被编入各娘子军连,参加各种大兵团作战,累死累活。
结果许多妇女劳累过度,造成子宫下垂、流产、闭经、不生育、浮肿等疾病,直至大批死亡。
更令人发指的是,“被解放”出来参加人民公社的妇女,“共产共居”,许多人成为干部宣泄*的*隶和玩物。
废除家庭私有制,夫妻分居。年轻夫妻忍不住,就偷偷地在空房、棚子或野地里交合,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批斗甚至毒打。新寺公社的干部就批斗、毒打过23对野合夫妻。
干部们在公社化之初,有家室者也是偷偷摸摸,找间空屋求欢作乐。到了后来,干部们逐渐体会到权力的份量,不少作风腐败者不仅夫妻有乐,甚至以减少劳动任务,安排轻松活路,入党、入团、提干,小恩小惠,多发一点粮食等等手段,淫人妻女。
有的干部,为玩弄奸污一位妇女,他用入党提干的引诱手段,将其强奸。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的目的,他指使生产队干部把这位妇女的丈夫以“破坏公社财产,对人民公社不满”罪名,送到“劳改队” 进行“劳动改造”。
新寺公社社员给这类干部编了一首顺口溜:“如今干部不一般,白天吃喝晚上玩。开口就骂举手打,社员难过鬼门关。鬼子爱抢花姑娘,干部围着女人转。十八姑娘看上眼,上床一碗大米饭。如果女人不情愿,一家大小全完蛋。丈夫抓去送劳改,爷娘食堂都停饭……”
农民们说,人民公社的干部如今是实行“共产共妻制”了,拿人家的老婆女儿当成公共财产来用。你不答应就送劳改,这些东西比日本鬼子还要狠。
第四十章 查处“奉贤事件”(5)
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卷大地,人民公社社员则如农奴一般,为公社服牛马苦役。
奉贤干部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实行“全民专政”,无论男女老幼,略有不如其愿,成人送进“劳改队”,儿童则关进“儿童集训班”。
奉贤县委把农村中的不满情绪,看作是富裕中农代表的一种抗拒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潮,是反对人民公社运动的主要势力,必须坚决打击。所谓富裕中农思潮的典型言论和行动有以下表现:
例如,有一个富裕中农,听到要办人民公社,就告诉其他富裕中农:“要办人民公社了,物件充公”。于是卖家具,杀猪宰羊,人心惶惶。
有的富裕中农在办公共食堂时,不愿把家里的粮食充公交给食堂,东藏西藏。有的人不愿意吃食堂,说:“公共食堂象喂猪的”,“吃又吃不饱,活又太重了”。
在组织集体生活,集体居住时,有的人在搬家前杀鸡宰羊,大吃大喝,并说:“现在杀两只吃,以后恐怕杀不成,吃不成了”。
其实这不过是农民的心里话,但奉贤县委认为这是严重的阶级斗争,必须坚决打击。
要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惩办富裕农民及地、富、反、坏分子。惩办那些发牢骚、讲怪话,对“三面红旗”不满的坏分子,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群众积极性,实现农业大跃进。
1958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下达了《关于举办‘集训’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不满社会主义的地、富、反、坏分子和流氓进行集训式劳动改造。
经县委批准,奉贤县公安局在南桥乡江海合作社试办了全县第一个“劳改队”,命名为“跃进队”,后改名为“劳改队”。
各社送来一批所谓地、富、反、坏分子,集训劳改。县公安局提出,有条件的地方都可以举办“劳改队”、“劳教队”。
8月上旬,经奉贤县委书记处讨论决定,全县城乡要掀起“集训”高潮,各人民公社,各管理区要普遍开展集训工作,设立集训队。
很快,全县建立起集训队、劳改队170多个。一时间,社社设立劳改队,各管理区争相成立集训队。
集 训队、劳改队不但“劳动改造”所谓 地、富、反、坏分子,从家乡逃难外出当作“流窜犯”的农民群众,改造所谓“二流子懒汉”,即因各种情况完不成任务的社员群众,以及被干部认为发牢骚,思想 不满,或被干部看不顺眼的社员,就连完不成任务的“白旗”干部,“思想右倾保守”的干部,通通都被送劳改。
当时,许多领导把送劳改当成主要工作手段,大路小道。捆绑送劳改的不绝于途。”
公社化后,县委决定对干部要加强工作力度,批斗不够压力,最有效的办法是送劳改。
“插红旗,拔白旗”,全县掀起了定跃进措施,报高产指标的“社会主义生产竞赛”狂潮。凡指标不理想的,一律“插白旗”,批斗、撤职、送劳改。
经县委同意,奉贤县公安局召开各公社公安员会议,强令各公社的每个营,都要成立一个“劳改连”。
各个公社迅速成立“劳改队”,一些原已办起“集训班”的营纷纷扩办起“劳改队”。一个大办“劳改队”的浪潮迅速席卷奉贤。
“送劳改”成为县、社、营、队干部推动大跃进、“争上游”、“放卫星”,以及干部惩罚群众的法宝。
“劳改队”的主要“改造手段”,一是体罚,二是超强度劳动任务,三是对继续改造不好的实行饿饭,监禁,毒打。
泰日公社党委书记还以“不服从领导”、“右倾保守”等罪名,将光辉公社的一个身为江苏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劳动模范而放高产卫星不力的支部书记斗争、撤职,然后送公社办的“劳改队”劳动教养。
该公社党委副书记带检查团深夜到二营四连检查生产。因社员姚某等5人(均属所谓富裕中农、地、富、反分子)当晚开夜工时提前收工睡觉,正好撞上了。
副书记立即勒令未开夜工的群众起床紧急集合,他指挥检查团的干部将姚某等5人紧紧捆起来,要他们坦白罪行,然后宣布将他们捆送一营“劳改队”。
其中,富裕中农王某在“劳改队”中因强迫劳动过度,劳累死亡。
后据中共上海市委工作组奉命复查,奉贤因干部严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直接造成死亡的共102人,其中死于“劳改”、“集训”的23人(打死7人,自杀16人);
全县被送入“劳改队”进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共有5700多人。无辜被撤职、停职的干部有660余人。
1958年初,奉贤县公安局开始大办“儿童集训班”,对所谓“顽劣”儿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和改造。
1958年2月和1958年8月,奉贤县先后两次掀起所谓“大打改造儿童犯的人民战争”的高潮。
“大兵团作战”,废除家庭,共产共居,孩子们流离失所,衣食无着。奉贤县民众长时期家里做不了饭,全靠吃食堂。而食堂很快处于缺粮断炊状况,孩子们就更是在劫难逃了。
“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是轻松活,其工作人员,大都是干部家属或亲戚。这些人仗着有权有势,图轻松自在,哪管孩子们的死活。小孩子离不开父母,不是哭就是叫,在“幼儿园”和“托儿所”里挨打挨饿是常事。
食堂对小孩本来就定量低,许多食堂规定,一岁到三岁的吃老称一两,四岁到七岁的吃二两,八岁到十岁的吃二两五,十一到十五岁的吃三两……粮食不足,吃不饱,孩子们饿得一天到晚哭哭啼啼。
几个月下来,一个个饿得象瘦猴。死亡和发病的孩子越来越多,尤其是越小的孩子问题越多,死亡率创历史最高纪录。
大些的孩子们就到处乱窜,偷偷摸摸搞吃的。这就出现了上海市委在上报中共中央的有关材料中说情况一些地区的小孩因家中没大人,食堂克扣吃不饱,饿得受不了,而跑到地里偷吃庄稼,到食堂偷吃的。其它偷偷摸摸事件不断发生。
当时,这在全国来说都是普遍发生的现象,一时偷偷摸摸的小孩子们,成为全国公安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打击对象。
2月,县公安局先后排出两名公安干部,到南桥镇调查摸底,准备集中审查“顽童”。
经镇党委同意,县公安局于三月和*月间,先后两次在南桥镇举办“儿童集训班”。
共集训儿童270多人,其中大多数是10—13岁的儿童,最小的年仅6岁。
在2月和8月的大抓“儿童犯”战役中,先后有三千多名“儿童犯”“落入法网”。
据上海市政法部调查统计材料表明,奉贤县公安局49名公安干警,有打骂和刑讯行为的26人,股、所长11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8人。
落到这样一群公安干警的手里,“儿童集训班”的儿童们可就遭罪了,种种体罚、虐待成了家常便饭。
9岁儿童杨秋林,在“集训班”干部的威吓逼供下,交待说曾偷过200元钱。
此后,他终日惊恐不安,担心自己会再遭到吊打审问,最后冒险逃出“集训班”,但被公安干警抓了回来。
“集训班”的干部为让他不再逃跑,竟用绳子把他的腿牢牢拴在房门上,绳子深深地勒进杨秋林幼细的小腿之中。
12岁的卫某,原先是个精明活泼的孩子,不过有些滑头、调皮。关进“集训班”后,多次被公安干部和工作人员打耳光,用脚踏,用皮带抽,还罚他跪在翻转过来的竹扁担上,竹扁担放在一堆碎砖块上。疼得他实在难以忍受。
频繁而又严重的体罚,致使卫某几乎神经崩溃,一天到晚吓得掉了魂似的,静静的夜晚常常听见他在睡梦中惊喊:“我坦白,我坦白!”有一天夜里,因惊恐不安,失足跌进小便池里。
更令人发指的是,集训期间竟有少女遭到公安人员凌辱。
“集训班”公安干部利用职权之便,对2名集训少女进行猥亵、*。
据当时对被集训过的88名儿童调查了解,受过捆绑、吊打、扯耳朵、抽皮带、煽耳光、晒毒太阳、罚跪和*待等刑罚的就有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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