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朝鲜高宗宣布朝鲜独立,改国号为大韩帝国。此处的“韩”既来自朝鲜半岛南部古称“三韩”,同时“韩”字在韩语中也有“伟大”或“第一”的意思。1910年日韩合并后,日本恢复“朝鲜”的名称,并设立朝鲜总督府。而在上海成立的韩民族流亡政府则自称为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大韩民国”的国号来源于“大韩帝国”。
1945年朝鲜半岛光复之后,1948年成立的南方资本主义政权沿用了临时政府时期的国名,即大韩民国。北方的共产党政权则沿用了日治时期的名称——朝鲜,定国号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此后政治意义上的“朝鲜”仅指朝鲜半岛北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际控制的大陆地区,在确定朝鲜族、朝鲜语、朝鲜半岛等名词时曾全部沿用北方的称法。在与大韩民国建交之前,一般称其为“南朝鲜”,在建交以后,对其简称更换为“韩国”。 而在香港以及台湾至今依然称北朝鲜为“北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