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黄金十年”1937年钢铁产量只有4万吨,日本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来源: 纽约唐人 2013-05-18 00:07:2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055 bytes)
民国“黄金十年”1937年钢铁产量只有4万吨,日本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黄金十年”中国钢年产量是日本的1/145。

(摘要)

蒋介石所谓“黄金十年”的真相

钢铁是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之一。然而,据说拥有大量西方留学归国经济人才的蒋氏南京政权,却似乎根本没有钢铁生产的意识,不仅自己不建设钢铁产业,而且把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拱手送给外国,结果造成了可怕的“自宫效应”。

中国建设近代钢铁工业,是从1890年创办汉阳钢铁厂开始。这个设有两座小高炉、两个小平炉和两个小转炉的工厂,建设了4年才投入生产。从那时起,到1948年,50多年时间,中国生产了760多万吨钢。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7年,就生产了1433万吨钢。更值得注意的是,旧中国生产的760多万吨钢中,大部分并不是自己的民族企业生产的,因为其中的600多万吨钢是日本侵占中国期间,在鞍山、本溪、唐山、大连和上海设立工厂生产的,是归日本。国民党登台的1927年,全国钢产量是3万吨,到1935年才达到5万吨,也就是国民党所吹嘘的黄金十年中的黄金八年,民族钢产业的产量只增加了2万吨。与后来我们大家都不太看得起的印度相比,我们的人均生铁仅为是印度的0.8,人均钢材是印度的1/27。到了1937年,日本年钢产量580万吨,中国为4万吨,仅为日本1/145。

在这所谓的“黄金十年”,由中国民族资本建成的唯一大型钢铁企业,还是山西军阀建立的西北实业公司。而在抗战发挥重要作用的兵工署第二十四工厂(兵工署重庆炼钢厂),则是四川军阀刘湘亲手建立(事后国民党中央归还刘湘挪借垫付建厂款75万元),于抗战后交给国民党中央的。这家炼钢厂于1937年1月1日划归军政部兵工署,真正接管在1月底;月8日,重庆炼钢厂3吨电炉冶炼出炭素工具钢4吨。   

在蒋政权方面,先是国民政府实业部在1928年要在南京附近地区,后是资源委员会1935年要在湖南湘潭建中央炼钢厂,但都只是光打雷、不下雨,没有任何实际结果。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汉阳钢铁厂在北洋军阀时期年钢产量就达到5万吨,但于1925年停止炼钢。国民党接管后,经过十多年的统治,竟然没有使该厂恢复炼钢。到1938年10月21日武汉失守前夕,只将汉阳钢铁厂30吨马丁炉2座,35吨及50吨高架起重机2部及铸锭用模等附属品拆走,运入四川。令人发指的是,汉冶萍自己不产钢,但却将挖出的铁沙,以及炼出的生铁大部运往日本八藩钢铁厂,又铸成杀人武器,用来屠杀中国人。1935年以后,日本在东北鞍山等地建设的钢铁厂陆续投入生产,结果使得旧中国“名义上”的钢产量迅速提高。

下表为1927年到本1937年中国钢产量(含日本产量):

  

  年份钢产量铁产量(万吨)

  1927 3.0 43.7

  1928 3.0 47.7

  1929 2.0 43.6

  1930 1.5 49.8

  1931 1.5 47.1

  1932 2.0 54.8

  1933 3.0 60.9

  1934 5.0 65.6

  1935 25.7 78.7 (日本在东北鞍山等地钢铁厂陆续投入生产)

  1936 41.4 81.0

  1937 55.6 95.9

在所谓的“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只知道从外国买钢铁,因为经手人可以从中得到百分之二三十的回扣,成为率先致富的重要手段,皇亲国戚当然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动力去发展自己的钢铁工业。结果导致中国的钢铁工业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工业倒退的情况。例如北洋军阀时期能造炮钢、枪管钢,经过民国“黄金十年”的“大发展”后,反而全不能造了。北洋军阀统治下的1920年全国工矿业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为22260万元,国民党在中国当了十年家,又是继承,又是吞并,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全国工矿业的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居然不升反降,老本亏了不少,变成20600万元了。对于这种劣绩,居然还有人大谈什么黄金十年,这面皮当有一墙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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