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 关于江泽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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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 关于江泽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 转贴

《人民春秋》电子月刊

2012年2月15日 总第141期

目录(rm1202a,b两个文件)
【本期专辑】
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判决书全文 人民法院
吕加平文字狱的几篇关键文章 吕加平

出版单位:毛泽东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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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加平文字狱的几篇关键文章

(编者按: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以重刑,是现代中国
的文字狱。任何人根据“判决书”的“罪状”,都不可能看出有任何“煽动颠覆国家政
权”的意图。这样的“罪状”,全中国的老百姓的日常言语、文字中,对当前的官僚腐败
的痛恨和诅咒都比“判决书”中的言辞都更加激烈。也就是说,如果用“判决书”的标准
来说,全中国的大多数人都可以被定为“煽动国家政权罪”。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以
莫须有的罪名,务必将吕、金、于重惩。真正的原因是吕加平的文章犯了大忌,对江泽民
的个人历史公开质疑,并要求党中央予以调查。在吕加平发表的上百篇文章中,只有一篇
是有金安迪的名字出现的,而就这一篇文章,就构成了金的八年徒刑。于此即可看出问题
是触犯了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主要是江泽民,之后,吕又点名了邓小平。
将“触犯国家领导人”等同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未免太不尊重国家的法律了。
以下几篇文章,特别是第一篇,是吕加平严重犯忌的文章,登载于下。)

一、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等问题应该调查(2003年3月29日)


二、关于江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 (2009年12月5日)


三、关于江的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新证据(2010年8月6日)

一、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等问题应该调查

一、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等问题应该调查


吕加平
(2003年3月29日)


吕加平按:本文已于3月26日以要求调查的报告形式通过内部渠道送达给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委会胡锦涛总书记和八位常委,以及送交给了中央军委、中纪委、政法委、中组部、国防部、
总参谋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监察部、人事部、高检等委、部领导和北京市公安局
领导,现特以文章形式予以公布。
                           2003年3月30日

据香港凤凰卫视3月13日引用香港《文汇报》记者采访两会的报道,江泽民主席3月12日在
参加湖北省代表团的讨论时向在座的湖北代表们发表了7分钟的讲话以后,专门腾出时间介绍
了他在湖北武汉工作时的一些往事“花絮”。他说:“1966年至1970年我在武汉锅炉研究所当
所长,当时正值文革,造反派问我最怕什么,我说最怕毛主席。就为了这句话,我被批斗了三
天,在高温下晕了过去,被人们用‘十滴水’抢救了过来。”“我这辈子就在武汉晕过这一次
。文革时我是赞成百万雄师的观点的,造反派把我的档案查了个底朝天。也好,证明了我历史
清白。也许正是这样,我才当上了总书记。我认为年轻人应该了解文革这段历史。”然后他又
回忆了一些在东湖游泳、喜欢吃武汉豆皮、素面和喝黄鹤楼的白酒等小“花絮”[注1]。


江泽民在十六大上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继任了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此时仍还兼任人大第九
届国家主席和国家的中央军委主席。他通过对湖北人大代表们轻松閒谈的方式,专门介绍自己
在文革中被造反派批斗三天而晕倒抢救的经历和自己的档案已被造反派“查了个底朝天”的情
况,本人认为他这是为了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说明自己的历史是绝对清白的,要人们对他放心

江主席的这段对于自己历史清白的自我介绍,使人们有幸得知和了解他在当普通人时的一
些历史经历,因此很感新鲜与好奇,同时却也使人不免要提出这样一些问题:


一、在文革时人人都声称自己热爱毛主席,江主席说他当时是赞成“百万雄师”的观点的
,而以百万产业工人为主体的武汉“百万雄师”是以最最热爱毛主席、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
线为著称的革命群众组织,因此赞成“百万雄师”观点的江泽民也应该爱毛拥毛,而不会像那
些自己有什么问题怕被揪斗清算的人那样害怕毛主席。可是在造反派问他最怕什么时他却说最
怕毛主席,这就奇怪了,他为什么会害怕毛主席呢?据一位网友介绍说,当江在湖北代表团大
谈自己这段经历时,随同的几位高级官员很是不安和紧张,湖北代表们也并没有把他的这些介
绍当作“花絮”来听,而是在感到新鲜和好奇的同时心里都在问,江主席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大
谈自己在武汉文革中被造反派批斗的往事和强调自己历史清白呢?散会后吃饭时代表们更是纷
纷议论江主席为什么会有害怕毛主席的心理?纷纷猜测他是不是因为自己有什么重大问题怕被
发现追查清算才怕毛主席的?而他表白自己的历史清白,是不是恰恰表明他的历史并不清白呢


二、江主席说自己因为赞成“百万雄师”观点和说了句“最怕毛主席”的话就被造反派批
斗三天,并晕倒而用防中暑的“十滴水”抢救,造反派又把自己的档案查了个底朝天。但是江
主席的这个说法似乎并不符合事实。


1962――1966年江泽民在一机部所属的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工作(1962――1965年现任国务
院副总理的曾培炎也在该所工作)。1966年5月,也就是文革开始之前,江从上海调到北京一
机部。当时一机部(汪道涵时任该部副部长,李岚清为该部部长秘书,贾庆林是该部团委副书
记,后调该部外事局)在武汉筹建重点科研项目热工研究所,即江所说的锅炉研究所,刚调到
一机部的江泽民被决定派往该单位任所长和党组织的代理书记。据1990年2月3日《南方日报》
一篇介绍江泽民在文革初期靠边站的文章披露,由于该所是新组建单位,领导干部和科技人员
很多是从全国各地抽调来的,其党组织的领导也是临时任命的,大多互不认识和了解,因此这
个以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科研单位不太可能像当地单位那样形成观点鲜明对立的两派
矛盾与斗争。江的档案这时也许还在上海或北京一机部,而且当时武汉和全国也还没有开展清
理阶级队伍运动,因此即使该单位有造反派,也不可能因为江说了一句“最怕毛主席”的话就
成立专案组,对处于三不管状态的江的档案历史去作“底朝天”的彻底调查,所以说江主席的
这段话有些言过其实了。这些被江称为造反派的人现在应该都在,他们最清楚当时有没有像江
所说的那样斗他查他的。


三、在江泽民十六大上继任中央军委主席和第十届人大上继任国家军委主席以后,报刊媒
体在介绍他的简历时都说他在1943年参加了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学生运动。然而这种说法似乎也
存在有一些疑问,而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也会影响江主席是否历史清白。


本人是中国二战史研究会1980年创建成立时入会的老会员,除欧洲大西洋战场、苏德战场
外,亚洲太平洋战场的中国抗日战争也是本人研究的重点课题。但据本人所知,在中国的日本
占领区学校里,并没有发生过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学生运动,只有秘密的地下反日抗日斗争活动
,在国统区才有要求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抗日的学生运动。因为在日寇血腥残暴的殖民武装占领
之下,任何中国师生要想上街集会游行、举行抗议示威、进行罢课罢教等反对日伪、要求抗日
的学生运动,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一旦发生这种学生运动,必会遭到日、伪的残酷镇压而格
杀勿论的。


江泽民1943年时才17岁。据西安的金安迪先生[注2]从《江泽民传》[注3]一书中查到


江的身世资料得知,此时他高中毕业后进入汪伪南京的中央大学就读。由于在日占区,尤其在
汪伪的“首都”南京,是不太可能发生由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学生运动的,因此可以肯定他不可
能参加这种不会发生的学生运动。所以说江在1943年参加了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学生运动这种说
法,显然是不懂当时历史背景常识的外行话。此时的江泽民最多与南京伪中央大学里的中共地
下党组织有接触和联系,或参加了该地下党领导的地下反日活动,而不是学生运动。但问题是
,当时南京日伪中央大学里是否有中共地下党组织存在?如果有,江是否参加了该组织领导的
反日活动?如果江参加了这种活动,又有谁证明?


四、对于江泽民何时入党的问题,十六大结束后对他的简历介绍是1946年入的党,这次十
届人大结束后介绍的更是明确具体,是1946年4月入的党。可是江的这个入党时间似乎也有些
问题。


  据《江泽民传》一书介绍,江泽民的亲生父亲叫江世俊,在日本占领江苏期间是侵华日军
反华宣传机构的高官,是一个真正的汉 奸,江泽民也许正是凭了这层汉 奸家庭背景关系进了南
京的汪伪中央大学读书的。1945年9月3日日本战败投降,中国失地开始光复,国民党政府在当
月26日颁布《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甄别办法》,对日本侵华时的沦陷区公立专科以上的在
校学生进行甄审。同年10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命令,将上海交大、重庆交大和南京中央大
学三校合并为一,以上海徐家汇的上交大为校址。由于南京中央大学和上海交大等6所院校被
列为汉 奸伪学校,其在校学生为伪学生,均要进行甄审,因此江泽民也要被作为有汉 奸嫌疑的
伪学生进行审查甄别处理。可是就在这时,正待甄审的江泽民却突然离校跑掉了。


  据一位名叫“西林残阳”的网友在今年3月11日给我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称,江泽民当时
跑到了江西省永新县一个名叫棉花坪的小地方,饥寒交迫、流落街头。当地的一位农民收留了
他,并让他在自己家中躲了半年[注4]。


此时抗战已经胜利,如果说在南京伪中央大学读书的江泽民在1943年就参加过中共南京和
该校地下党领导的“学生运动”,或者又如果他只是读书而没有什么叛国投敌的汉 奸嫌疑问题
,他完全可以像其他学生一样在校待查。可是他却在国民政府要对他甄审之时突然逃走躲了起
来,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这次江的离校外逃之举属实的话,只可能作这样的解释:


(1)因暴露了他与中共地下党的关系,怕受到国民党的迫害,由地下党安排出外躲避。
但当时国民党还没有回来(国民政府直到1946年5月才重回南京,日本投降后来南京的只是国
民党政府的一些接收大员),而他逃到江西藏匿又毫无外援,因此可以肯定他的这次半年避难
并不是由地下党所安排的,而是害怕对他的伪学生问题进行追查清算的一种自行逃难;


(2)该校并没有中共地下党组织,或者即使有,他也并没有与该地下党有什么联系,因
此在自己遇险时中共地下党不可能为他提供保护,他只能自己想办法避险而逃;


(3)他本人可能在该伪中央大学中参加了如“铁血团”之类的汉 奸组织,有严重的汉 奸
问题,怕国民政府回来调查甄审时发现;


(4)他父亲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汉 奸,他怕国民政府查他父亲而会牵连到他。


因此江泽民感到如果国民政府对他进行甄查,必有大难相降,于是就立即“走为上”,外
逃躲避藏匿。


在江泽民出逃期间,中共上海学委利用广大学生对甄审的不满情绪,发动6校学生成立了
学生联合会,并从1945年10月到1946年3月的半年内(正好是江避难江西永新棉花坪的半年之
内)组织6校学生先后7次上街游行(其中最著名的是11月6日的示威游行,简称11.6游行),8
次请愿,多次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与此同时,南京、北平等地被列入伪学校的学生也在当地
中共地下党的领导和鼓动下相继行动,走上街头游行抗议,引起社会舆论很大反响。因此,如
果江泽民此期间仍在南京,并与中共南京和伪中央大学的地下党组织有联系,,那么他一定会
参加南京和该校地下党领导的此类反甄审活动的。但从未有过文字材料可以证明江在此期间参
加过此类活动。由此也就可以推断,此时江泽民并不在南京,而是外出了,很可能就是到江西
永新棉花坪避难去了。


国民政府见反甄审事态扩大,为了息事宁人,同时也准备进行反共内战(上党战役在1945
年10月国共重庆谈判时就已打响),便由教育部出面,在1946年3月收回甄审命令,改为“一
面接收,一面上课”。


江泽民家人见国民政府取消了对伪学生的甄审,知道危险已过,就在当月把江从江西接回
,江也就躲过了此劫。江临走前在那位农民的一本旧医书上写下了如果今后他发达了,一定会
回来报答这家人之类的话,并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江泽民从江西避难回来后,因国民政府教育部已将南京中央大学与上海交大、重庆交大合
并迁往上海交大校址,因此江就被合校转到了上海交大继续就读。这次十届人大对江的简历介
绍中说他在1946年4月加入了中共地下党,可是江泽民在1946年3月份刚刚从江西回来到上海交
大,4月份却就加入了中共地下党,这就不免有些奇怪了:他到上海在什么地方入的党?是上
海交大还是别的什么地方?他有汉 奸家庭背景,本人也有汉 奸嫌疑,因怕甄审还在外面躲藏了
半年,又是从江苏的南京刚到并不熟悉的上海,他怎么能一到上海就加入了上海的地下党呢?
如果他是在上海交大入的党,那么他又是依靠什么神通关系在到上交大才一个月就能与上海和
上交大的中共地下党取得联系并深受信任而能如此快速地入党的呢?或者说他刚来上海交大才
一个月就受到中共上海地下党的信任并马上吸收入党,这可能吗?


值得注意的是,据《江泽民传》一书资料所述,中共上海地下党市委成立于1945年8月9日
,当时分管学运的领导人是吴学谦。也在上海从事学运工作的还有乔石、钱其琛、薛驹(原中
共中央党校副校长)、钱李仁(原中联部部长)、朱良(继任钱李仁之职)、徐惟诚(原中宣
部副部长)等。1946年4月,中共中央直辖的上海局成立,吴学谦仍分管学运。如果江泽民此
时在刚到上交大后就加入了中共上海地下党,吴学谦、乔石、钱其琛等应该知道。1946年5月
,国民党政府自重庆迁回南京,中共代表团同时迁往,并在上海成立了办事处,直接领导上海
地下党活动,组织了著名的6.23游行[注5],周恩来在南京遥控指挥。这样的行动,以及后
来上海地下党向苏北解放区输送大批上海进步青年参加革命的行动,作为已是中共上海地下党
员的江泽民是应该参加的。可是现在没有任何文字史料和当事人可以证明江泽民以地下党员身
份参加了6.23游行和接受执行了地下党分配的具体任务,在此期间他似乎也没有介绍发展过其
他人加入中央上海地下党,因此对于他在1946年4月参加地下党或此时在上海交大加入中共上
海地下党一说值得怀疑;


五、今年第十届人大结束后介绍江的简历时说,江1947年毕业于上海交大,但对于江毕业
后直至1949年上海解放的两年间在上海干什么,是否由上海地下党安排具体工作等并未提及。
据《江泽民传》一书所提供的历史资料表明,1947年江在上交大毕业后于1948年进入了美资海
宁洋行下属的食品工厂任动力科技术工程师,同年该厂被国民党联勤总部斥资收购,改为京沪
杭警备司令部属下的第一粮粖厂,江仍任动力工程师。由于该厂属国民党严格控制的军工企业
,对厂内工作人员、尤其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的审查极为严厉,有共产党嫌疑的,不受信任的,
均不得重用。那么江在上交大毕业后是自己进入该厂工作的,还是由上海地下党安排或同意才
打入进去的?该厂有没有地下党组织存在?进厂后他与美国资方和国民党有什么关系?有没有
可能加入了国民党等,也都不太清楚;


六、十六大和十届人大结束后对江的介绍中都说他是1946年入的党,可是我本人又听说江
是在1956年8000多名留苏人员回国后集体办理入党手续时由当时担任鞍钢总经理的马宾同志介
绍入的党(江泽民在1955年被派往苏联留学,当时在中国驻苏大使馆任职的钱其琛专门负责管
理留苏学生事务)。本人认识马老,前两年本人亲耳听到与他接近的人说起他在1956年介绍江
入党的事。那么江泽民是在解放前的1946年入的党呢、还是解放后的1956年入的党呢?如果他
已在1946年入了地下党,为什么1956年还要入一次党呢?这两个入党时间哪一个是真的呢?这
也是人们关注的大问题。


七、江泽民在3月12日对湖北代表们说,由于“造反派把我的档案查了个底朝天”,所以
“证明了我历史清白”。并说“也许正是这样,我才当上了总书记。”他的这种说法似乎也是
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


(1)任何中共党员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他的历史清白与否,不是由造反派的所谓
调查说了算的,而是要由党的组织部门调查审查落实并下组织结论后才能算的。何况如前所说
,当时江所在单位的造反派不太可能对他的历史作“底朝天”的调查,即使有过这样的派性调
查也不能作算,因此这并不能证明他的历史是清白的;


(2)中共党员分成解放前入党和解放后入党两类,而解放前入党的又分成在解放区、部
队里公开入党和在国统区、沦陷区秘密加入中共地下党两种。对于解放前在解放区、部队中入
党的和解放后入党的,除高级干部要专门立案政审调查并作出结论,确保其出身历史清楚、政
治表现没有问题外,解放后入党的和留苏回国后集体入党的一般党员和干部,,除有明显的问
题外,一般不作严格的立案审查,只作履历调查,也就是对履历表上填写的内容、时间、证明
人等是否确实和前后是否一致进行审查核实。但是对于解放前加入地下党的党员,尤其是领导
干部和高级干部,为了防备敌方间谍分子、特务汉 奸、阶级敌人和反革命分子混入党内,也为
了搞清我方党员有否叛变投敌为敌服务行为,不论任何人,也不论其职位高低,解放后上级党
的组织部门,甚至中调部、公安机关负责甄别干部的部门,一定要对他进行极其严格的、甚至
是“底朝天”的立案调查审查,并必须作出组织结论。在审查中只要发现问题,存有疑点,又
无法查证落实的,就不能使用,或限制使用,或立即清除法办,绝对不能提拔重用。


如果江泽民真是于解放前的1946年4月在上海某处或上海交大加入中共上海地下党的党员

,他的出身历史和入党后的工作表现有否问题,解放后必须要由上级党的组织部门对他进行立
案调查审查,并必须要下组织结论才能作算。所以他所在单位的造反派即使对他进行了“底朝
天”的调查也是无用的,也是不能作为可以认定他历史是否清白的依据的。


那么上级党的组织部门对他解放前秘密加入地下党和入党后的工作与表现是否作过立案调
查审查和组织结论呢?很显然,他说他的历史清白是因为造反派对他的档案作了“底朝天”的
调查后才得以证明的,这种说法表明,他解放前加入地下党和政治表现的历史并没有经过党的
组织部门专案调查政审,也没有作过组织结论,最多像解放后入党的党员那样作了一些履历审
查。反过来讲,江泽民这样说,似乎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组织审查和历史结论。这似乎也可以证
明,他很可能是在解放后入的党,而不是在解放前入的地下党,否则不可能没有组织审查和组
织结论,而只有造反派的调查和结论;


(3)据《江泽民传》一书介绍,在文化革命时,上海原地下党被“四人帮”怀疑为叛徒
集团,制造了地下党冤案。1968年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时,“四人帮”对原上海地下党员进
行了大规模审查,共建立了39个中心专案组,845个卫星专案组,被审查者达3600多人。仅上
海市就有原上海地下党员担任上海区、县、局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99人被审查,其中65人
被拘捕或隔离审查,4人被逼自杀。应该说,如果江泽民也是原上海地下党员的话,也应在此
次审查之列,并且在这次大规模审查中不可能不证明他的入党介绍人、同事或上级以及被他发
展的党员者的姓名、身份、表现等,也不可能不被他们证明自己的地下党员身份和表现,并且
必然要给别人写外调材料或别人给他的外调材料。可是直到现在却还没有任何文字史料可以证
明江泽民接受过对他上海地下党员身份的有关调查和审查。因此他是否在1946年4月于上海交
大加入地下党,或者是否在上海别的什么地方入的党,甚至是不是中共地下党员,都很值得怀
疑;


(4)文革中,任何人如果有汉 奸家庭背景或自己有汉 奸嫌疑问题的,尤其那些是地下党
员的当权派,一旦被查出发现,单位里不论是造反派还是保守派,都会将他当作阶级敌人、混
入党内的异已分子、日伪汉奸而对他进行严酷的批斗和专政,并会追查下去,对他如何加入地
下党和有否叛变投敌的种种问题都要一查到底,真会查个“底朝天”。可是江泽民武汉单位的
造反派只是因为他说了一句“最怕毛主席”才对他批斗了一下,可见他们尽管批斗了他,并如
他说的对他档案“查了个底朝天”,却并没有查出他父亲是汉奸,也没有查出他曾就读于汪伪
中央大学而有汉 奸嫌疑的问题,更不知道抗战胜利后他因害怕国民政府对他进行伪学生甄审而
到江西永新避难之事,否则可能早就被斗死了。由此也可以表明,他的档案中并没有这些内容
,他从未向党组织交代过这些问题,因此党组织也就没有对此进行审查和下过组织结论,造反
派即使调查,也根本不可能查到如此严重并可将他往死里斗的问题。


八、根据《江泽民传》一书披露,江泽民的祖父叫江石溪,早年行医,后弃医行商,1933
年去世。江石溪有子女七人,其中三人早年夭折,长大成人的有在抗日战争时堕落为卖国汉 奸
的老大江世俊,也就是江泽民的生父;老五江世雄,文革初期红卫兵批判时被推倒在地,后中
风而死;老六江世候,即江上青,1928年参加革命,1939年牺牲,时年28岁,他只比江泽民大
15岁;老七江树峰,扬州大学教师,1993年11月在北京去世。


江泽民说在江上青死后他被过继给了江上青家,做了江上青的继子,所以他是革命烈士子
弟。其实江泽民是江家的长子长孙,他还有一个姐姐江泽芬和一个弟弟江泽宽。在中国的社会
伦理传统和子嗣继承规矩中,如果没有特别特殊的情况,长子长孙是不可以作过继的。因此,
作为江家长子长孙的江泽民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过继给他的叔叔做养子的,可以过继的只可能是
他的弟弟江泽宽。因此所谓江泽民已过继给了江上青、是江上青的养子之说,是江泽民在解放
后自己说的,不符合中国子嗣继承的规矩。可是江泽民为了表现和突出自己已过继给了江上青
,是江上青的养子,不仅从不提及自己的生父,甚至也故意冷落自己的亲姐亲弟,掩饰与他们
的父子和兄姐弟关系。而对江上青则竭力宣传,还着意重用提拔江上青的女儿江泽玲、江泽慧
及她们的亲属,以表明江上青是自己“敬爱的父亲”,江上青的女儿是自己的妹妹。因此直到
现在人们都还不知道江泽民的生父是谁,干什么的,死于何因何时,江的亲姐弟如何,只知道
江泽民是江上青的继子,是烈士子弟。尤其在张爱萍将军对他是江上青继子之说正式认可后,
更是名正言顺、理所当然了。很明显,江泽民这样做,有捞取烈士子弟身份、掩盖其不光彩的
汉 奸家庭背景和自己汉 奸嫌疑以及在入党问题上的历史之嫌。


从以上所列的八条,对于江泽民的历史是否清白的问题,起码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1、江泽民虽然担任党、国家和军队的最高领导达一十三年之久,在这次十六大和十届人
大上又继任了党和国家的中央军委主席,但对于他是否在1943年参加了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学
生运动”,是否在1946年4月加入中共地下党,以及在哪里入的党,表现如何,有谁证明等问
题,都很不清楚,有颇多疑点,甚至与事实严重不符;


2、他对于汉 奸父亲和自己在汪伪汉 奸中央大学的情况,以及因怕国民政府甄审他的伪学
生问题而外逃藏匿之事,似乎都没有向党组织交代过;


3、解放后他的历史也似乎没有经过党的组织部门立案审查和作过组织结论,因此他很可
能不是解放前入党的地下党员,而是解放后才入的党;


4、如果真是这样,这表明他向党组织隐瞒了历史,长期欺骗了党、人民和军队,并还在
继续这种造假的隐瞒和欺骗行径,这对党、人民、军队和国家安全所造成的损失和将会带来的
危害是无可估量的,极端危险的。


《人民日报》在1955年3月1日头版发表《严密人事制度》的社论指出:


“要辩明一个工作人员是否在政治上忠诚可靠,就必须在接收和任用他的时候对他的历史
做认真负责的审查,要仔细的检验他的证明文件和审查他的档案材料,在必要的时候还应到群
众中去调查和对应他的历史。”“要防止暗藏的阶级敌人混进我们党内,除了各级党组织按党
员标准吸收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外,在党员、干部调动工作或因其他缘故需要转移组
织关系的时候,必须有一套严密的证明文件制度。”


本着这个原则,也为了对党、国家、人民和军队负责,本人和金安迪先生作为在共产党和
中国政府领导下的无党派中国公民都认为,党中央和国家权威部门应该公布江泽民真实履历、
历史情况和组织结论。如果江泽民的历史问题没有党组织进行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没有作过组
织结论,不能证明他的历史清白和对党忠诚,应成立党、国家和军队的联合调查组,彻底调查
江泽民的历史和入党时间等问题。否则在如此严酷的国际环境中把中国人民解放军交给他指挥
,核按钮掌控在他手里,国家安危由他定夺,是极不负责任的。同时我们也希望那些同意我们
意见的人们,尤其那些曾出生入死打过天下的老一辈战士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向党中央和政
府提出公布和调查江泽民历史的要求,以对党、国家、人民和军队负起一个中共党员和中国人
的应有责任。
                  
(8800字) 写于湖南邵阳

注释


[注1]凤凰卫视13日消息,据香港文汇报记者邹珍贵、张小焱北京报道,江泽民主席今日在
此间爆料,透露自己迄今唯一一次晕倒的往事,以及在文革中因脱口说了一句“最怕毛主席”
,被造反派批斗了三天的经历。


曾当武汉锅炉研究所所长


江泽民主席今日在对湖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发表完讲话后,看了看放在桌上的手表,说:
“现在快11点30分了,我的讲话用了7分钟。我今天不耽误大家的吃饭时间,接下来跟你们讲
一点我在湖北工作时的花絮。”此时的江主席显得轻松而兴奋。


“1966年至1970年,我在武汉锅炉研究所当所长,当时正值文革,造反派问我最怕什么,我说
最怕毛主席,就为了这句话,被批斗了三天,在高温下晕了过去,被人们用‘十滴水’抢救过
来。”


“我对东湖有很深的感情”


“我这辈子就在武汉晕过这一次。文革时我是赞成百万雄师(当时武汉的一个群众组织)
的观点的,造反派把我的档案查了个底朝天,也好,证明了我历史清白。也许正是这样,我才
当上了总书记。我认为年轻人应该了解文革这段历史。”


江主席还透露,“在武汉时,每天傍晚5点多至6、7点,我都一个人到东湖游泳,我的游
泳水平是在东湖练出来的。东湖就在武汉大学的边上,让我记忆犹新,我对东湖有很深的感情
。”


说到这儿,江主席想了想,“还有什么花絮来着?”说着,他拿出带来的小本,翻了翻,
“对,对,还有武汉的豆皮!”看来,江主席对湖北的确是充满感情,小本子上写了不少。
喜爱宝通寺素面黄鹤楼白酒


“另外,我还喜欢去武昌洪山宝通寺吃素面,喝二襾黄鹤楼白酒。我尤其喜欢武汉的豆皮
,特别好吃,那可真是叫香!”被江主席所感染,代表们都笑了起来。


[注2]金安迪是本人的网友,虽从未见过面,但我们之间通过网络和电话经常探讨一些问
题。金先生生于1953年,1982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无党派人士,现从事职业管
理及咨询研究。其父金光祖原为中山大学教授,抗日时期经周恩来、吴玉璋特许赴延安参加革
命,改名康迪,即“抗敌”之意。在延安历任自然科学学院(院长徐特立)教务长,延安光华农
场场长,陕甘宁边区政府农业科长等职。李鹏,叶选平、任湘(任弼时之侄)等人均为其学生,
解放后一直在陕西从事农业高等教育和科研领导工作,直至1983年去世;母亲张慰9岁参加抗
日救亡,为邓颖超创建的孩子剧团成员,1947年随叶剑英撤出北平到延安,解放后一直从事高
教工作;姑父母均为抗日时期老干部,姑父解衡解放后曾任公安部副部长,离休前任公安部顾
问。


[注3]《江泽民传》一书于1996年1月15日由台湾时报出版企业公司出版发行。作者杨中
美,1945年9月22日生于江苏武进县。1967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大文史系。1981年春赴日,入
日本东京立教大学专攻中国近代史与日中关系史。1985年获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瞿秋
白与瞿秋白思想。1986年任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所特邀客座研究员。1989年获日本东京立教
大学博士,并任日本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著作还有《胡耀邦评传》、《李鹏评传》
等。杨中美在《江泽民传》的后记中写道:“……李登辉和江泽民这两位隔岸领导人,尽管出
身不同,但有许多惊人的相似点。李登辉与江泽民一个学农,一个研工,都放洋留过学;一个
赴美读博士,一个留苏攻机电专业,都是科技出身的政治领袖。李登辉与江泽民兴趣与才情也
相类似:李登辉擅长英、日语,江泽民精英、俄语;李登辉能拉一手小提琴,江泽民能弹钢琴
,且会吹笛弄箫拉二胡;江泽民爱好文学戏剧等,李登辉也好此道。当然,两人最为相似之处
是:两人都是国共领袖蒋经国、邓小平不次擢拔登位的,也都是在没有很牢固的政治权力基础
的弱势情况下,随机应变,乘势而为,在似乎无个性的政治运作中接二连三的渡过政治危机战
胜对手,逐渐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力和基础。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一种世纪交替之际的中国
现象(吕加平按:也就是本人和金安迪先生所探讨的国共两党“第三代现象”。见本人2003年2
月24日发表在本人个人主页上的《耐人寻味的国共两党“第三代现象”》一文。本人主页网址
:kk8259.redi.tk)。因鉴于此,很值得关注世纪交替之中国现象的读者读一读江泽民传。据很
可靠的消息,好学的江泽民曾十分兴趣地阅读和研究过周玉寇小姐写的《李登辉的1000天》一
书,作者也很希望李登辉先生读一读江泽民传,这或许也有助于台湾海峡两岸中国领导人的相
互了解或良性互动关系的进展。”


[注4]2003年3月11日23时59分一位名叫“西林残阳”的网友给本人发了一份电子邮件,
全文如下:


吕先生:拜读了你的大作(吕加平按:指本人2月24日写的《耐人寻味的国共两党“第三代
现象”》一文),使我解开了关于江**身世的一段有趣的插曲,这段插曲,外界几乎是根本不知
道的。

 在四十年代中期,江**曾经逃难逃到了江西永新一个叫棉花坪的地方,饥寒交迫,流落街头。当
地一个农民收留了他,并且一呆就是半年多的时间,后来才被他的家人接走。在走之前,江在那
位农民家的一本旧医书上写下了说如果今后他发达了、一定回来报答这家人之类的话,并且签
下了自己的名字。

 江**当总书记以后,曾去过井冈山,途中就在永新呆了一天,而且特意去看了一下棉花坪。但是
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为什么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地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看看。


 1997年,当时那位农民的后人找到了那本旧医书,大吃一惊。就找到了尉建行妻子(也是永新人
)的一个亲戚,想通过他来想点办法,但是最后还是被那个亲戚劝住了。

 这件事我也是非常偶然才知道的。但我一直都搞不懂,为什么江会逃到江西来。现在从你的
文章看来,应该是在1945年,也就是日本投降后!因为他的汉奸父亲,怕被清算,才逃出来的!而他的
入党时间,也只能是1956年! 西林残阳


[注5]6.23游行。1946年6月23日,中共地下党领导下的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推派著名民
主人士马叙伦、胡厥文等11人赴南京请愿,要求国民党政府停止内战。上海市各界300多个团
体的5万多人聚集在火车北站欢送代表团赴南京请愿,随后欢送人群进入市区游行示威。游行
队伍由各大学的学生带头,高呼反内战、要和平、要民主、要自由,以及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
政等口号。当时中共地下党在火车北站附近建立了秘密现场指挥部,周恩来在南京遥控领导。
请愿代表团到达南京后在下关遭国民党特工围打,包括著名人士郭沫若在内的多人被打伤。周
恩来亲自去医院看望,毛泽东致电慰问。上海各界致电或撰文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反对国民党
政府的舆论空前。
    
                         (全文11400字)



二、"关于江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

二、"关于江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


吕加平
(2009年12月5日)

文前说明

文前说明:此文是笔者12月1日所写,并已通过公安国保和国家安全部门的组织系
统呈交于中共党中央、胡总书记、中央政法委、中纪委、公安部和国安部等领导及
部门,笔者于12月5日对该文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现以12月5日的版本为准,并
作为附件附于12月26日文后。


=========================================================


曾经站在中国最高权位上发号施令十数年并又当"太上皇"的江,在其神圣
不可侵犯的唬人画皮里面,裹着的竟是一个"二奸二假"的黑核心。其黑核心中"
二奸"的第一奸,是江本人和他的亲生父亲都是日伪汉 奸,第二奸是,他还是一个
效力于苏联克格勃情报间谍机关和向俄出卖奉送大片中国领土的苏俄奸细;其"二
假"的第一假,他是一个冒充解放前加入中共地下党的假党员,第二假,他又是一
个冒充中共烈士江上青养子的假革命烈士子弟。关于江的这个"二奸二假"严重历
史问题以及他的政治诈骗问题,据笔者所知的情况大致简介如下:


一、日伪汉奸问题


江的生父叫江世俊,排行老大,日寇侵华初期他投靠日本,成为华中地区以
梁鸿志为头目的伪南京维新政府汉 奸要员。1940年3月,于1938年12月中旬投降日
本的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携其妻陈璧君率领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曾仲鸣等一
批国民党高官要人,与日寇沦陷区地方性的伪华北王克敏临时政府和伪南京梁鸿志
维新政府合流成立全国性的南京汪伪中央国民政府后,他又转而成为该汪伪中央政
府的宣传部副部长,是一个货真价实、卖国求荣的日伪大汉 奸;江世俊之子江1943
年十七岁时在老家杨州高中毕业,这位汪伪高干子弟靠其生父的汪伪高干关系,到
南京专门为日寇侵华服务、为汪伪卖国反共效力培养汉 奸精英人才的汪伪中央大学
就读,并加入了汉 奸反共组织,据说曾受到设在上海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汪伪特工
组织总部特务头子丁默邨或李士群的接见并合影嘉奖。


1945年9月3日日本战败投降,汪伪政府彻底覆灭,作为该卖国反共汉 奸政府
高官要员的江世俊和其他汪伪大汉 奸一样,受到国民党政府的通辑、逮捕和惩处。
而国民党9月收复南京后即于当月26日颁布《收复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甄别办法》,
对日本侵华时期沦陷区里由日伪掌握的公立院校专科以上的在校伪学生进行审查,
对他们是否汉 奸予以甄别,一旦查出某学生参加汉 奸组织或有汉 奸罪行的,即以投
敌卖国汉 奸罪逮捕法办。同年10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把上海交通大学、重庆交通
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三校合并为一,校址定在位于上海徐家汇的上海交大,并把南
京中央大学、上海交大等六所院校列为为日伪服务的汉 奸伪院校,对在校的伪学生
进行甄别处理。


江因是汪伪高干子弟,又就读于汪伪汉 奸大学并有汉奸嫌疑,也成为国民党
政府追查惩办的重点对象。他闻讯后害怕被查出自己的汉 奸问题而像其父一样受到
清算严办,所以极为担忧惊恐而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
即就迅速离校,匆匆逃跑,隐名埋姓,东藏西躲,流浪奔波。据说后来跑到江西省
永新县一个名叫棉花坪的偏僻村庄躲避了起来,虽因盘缠用尽、难以维继,但算他
命大,被当地一位听信他编造受难谎言的好心农民收留,并让他在自己家中躲藏了
半年。


笔者已将此文通过组织系统上交给了胡锦涛总书记、中纪委、政法委以及公
安、国安、国保等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笔者也希望凡是看到此文并关心此事者能够
响应、支持和呼吁这个对江"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的调查,并通过多种渠道
将此文递交给党中央、胡总书记、中央常委李长春、习近平、中纪委贺国强书记和
何勇副书记、政法委周永康书记和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国安部耿惠昌部长以及中央
和有关权威部门,以推动和促进这个调查,而只要一旦把江的奸假贪腐黑盖子揭开
,必将会大有利于全国性反腐败运动的大规模开展。


(17300字)

三、关于江的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新证据

三、关于江的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新证据


吕加平
(2010年8月6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春秋》电子月刊

2012年2月15日 总第141期

目录(rm1202a,b两个文件)
【本期专辑】
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判决书全文 人民法院
吕加平文字狱的几篇关键文章 吕加平

出版单位:毛泽东学会

订阅:
To: renminchunqiu-request@maostudy.org
Subject: subscribe

投稿、来信:editor@maostudy.org
网址:http://maostudy.org
FTP: ftp://maostudy.or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春秋》电子月刊

2012年2月15日 总第141期

目录(rm1202a,b两个文件)
【本期专辑】
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判决书全文 人民法院
吕加平文字狱的几篇关键文章 吕加平

出版单位:毛泽东学会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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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来信:editor@maostudy.org
网址:http://maostud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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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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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判决书全文

(
编者案:以下刊载的为最近从国内传出的北京法院于2011年5月10日发出的审理吕加平、
金安迪、于钧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决书。吕加平判刑10年,金安迪8年,于钧
艺3年、缓刑5年。
判决书中多处出现“某某某”,绝大多数是指江泽民;另外有关中美暗盘交易文章中系指
邓小平。吕加平在网上被公认为批江第一人,但在起诉中揭批江泽民并不是罪名,也不是
罪状。起诉和判决的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罪状为:
“吕加平等人在上述文章中造谣、诽谤"腐败势头不能制止,腐败局面继续恶化的主
要症结,就是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现行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执政,但在相
当程度上,成了党主导、决定一切,凌驾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通过的法律、现行法制和法
规之上,这样又导致个人权力凌驾于党组织集体之上"、"而现在改革近三十年了,却不仅
带来了仍然的落后,甚至更加落后,而且还带来了一个全党全社会的腐败长期泛滥和各种
社会危机的严重问题,真正做到了既落后又腐败的'双祸临门'、双管齐下、祸国殃民、不
可收拾。这叫特别痛恨落后腐败并把克服落后、铲除腐败、企盼中国强大的全部希望、热
情和年华都寄托在改革成功上的中国人民又怎么看、怎去想呢";这二十多年来中共在中
国执政党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实际上并不存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军队并没有在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中共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空架子,它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也早已被枪指挥党的权
力倒置给破坏和颠覆了"、吕加平等人通过上述煽动行为,妄图达到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
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1)一中刑初字第2036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吕加平(曾用名:吕嘉平),男,69岁(1942年6月14日出生),出生地上海
市,汉族,高中文化,邵阳市歌舞团退休职工,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175号3栋3
单元101号。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0年9月4日被羁押,同年9月5日被监视居
住,2011年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海彦,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金安迪,男,57岁(1953年5月23日出生),出生地陕西省咸阳市,汉族,大
学文化,无业,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兴盛里6号楼24号。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于2010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9月20日被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
京市第一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常卫东,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于钧艺,女,70岁(1941年1月5日出生),出生地四川省重庆市,汉族,大学
文化,湖南省祁剧院退休职工,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175号3栋3单元101号。因涉
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0年9月4日被羁押,同年9月5日被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
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石红英,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刑诉【2011】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加
平、金安迪、于钧艺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2011年4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
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查员王翠杰、代理
检查员王燕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加平及其指定辩护人李海彦,被告人金安迪及其指
定辩护人常卫东,被告人于钧艺及其指定辩护人石红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
被告人吕加平伙同金安迪、于钧艺于2000年至2010年间,在本市海淀区普安店66号、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175号3楼3单元101号等处,编写《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由来》、
《"特别动议"是中国具体实行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利器》等煽动性文章,并以邮寄信件、发
送电子邮件和上传至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上述文章先后在"博讯新闻网"。"新世纪
新闻网"等互联网站登载,并被他人点击浏览。
吕加平等人在上述文章中造谣、诽谤"腐败势头不能制止,腐败局面继续恶化的主要
症结,就是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现行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执政,但在相当
程度上,成了党主导、决定一切,凌驾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通过的法律、现行法制和法规
之上,这样又导致个人权力凌驾于党组织集体之上"、"而现在改革近三十年了,却不仅带
来了仍然的落后,甚至更加落后,而且还带来了一个全党全社会的腐败长期泛滥和各种社
会危机的严重问题,真正做到了既落后又腐败的'双祸临门'、双管齐下、祸国殃民、不可
收拾。这叫特别痛恨落后腐败并把克服落后、铲除腐败、企盼中国强大的全部希望、热情
和年华都寄托在改革成功上的中国人民又怎么看、怎去想呢";这二十多年来中共在中国
执政党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实际上并不存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军队并没有在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中共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空架子,它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也早已被枪指挥党的权力
倒置给破坏和颠覆了"、吕加平等人通过上述煽动行为,妄图达到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被告人金安迪在吕加平编写的部份文章过程中为吕提供信息、帮助修改文章稿件并进
行传播。
被告人于钧艺在上述期间协助吕加平打印文章稿件,并以发送电子邮件、上传至吕的
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
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作案后分别被查获归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犯罪的
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坚定结论,物证、书证,到案经过等证据,认
为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
二款的规定,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吕加平、于钧艺在法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均未提出异议。
吕加平的辩护人提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吕加平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
大,罚罪情节较轻;吕加平到案后认罪态度端正,真诚悔罪,且其已届七十,请法庭对其
从宽处罚。
于钧艺的辩护人提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于钧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应认定为
从犯;于钧艺的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金安迪的辩护人提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金安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
从犯,应在五年以下酌情量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吕加平伙同金安迪、于钧艺于2000年至2010年间,在北京市海淀区
香山普安店66号、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175号3栋3单元101号等处,编写《共产党一
党专政的由来》、《二十多年来中共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存在吗?》、《"特别
动议"是中国具体实行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利器》等煽动性文章,并以邮寄信件、发送电子
邮件和上传至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上述文章先后在"博讯新闻网"、"新世纪新闻网"
等互联网站上登载,并被他人点击浏览。
吕加平等人人在上述文章中造谣、诽谤"腐败势头不能制止,腐败局面继续恶化的主
要症结,就是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现行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执政,但在
相当程度上,成了党主导、决定一切,凌驾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通过的法律、现行法制和
法规之上,这样又导致个人权力凌驾于党组织集体之上"、"而现在改革近三十年了,却不
仅带来了仍然的落后,甚至更加落后,而且还带来了一个全党全社会的腐败长期泛滥和各
种社会危机的严重问题,真正做到了既落后又腐败的'双祸临门'、双管齐下、祸国殃民、
不可收拾。这叫特别痛恨落后腐败并把克服落后、铲除腐败、企盼中国强大的全部希望、
热情和年华都寄托在改革成功上的中国人民又怎么看、怎去想呢";这二十多年来中共在
中国执政党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实际上并不存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军队并没有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中共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空架子,它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也早已被枪指挥党的
权力倒置给破坏和颠覆了"、吕加平等人通过上述煽动行为,妄图达到颠覆我国国家政权
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被告人金安迪在吕加平编写的部份文章过程中为吕提供信息、帮助修改文章稿件并进行传
播。
被告人于钧艺在上述期间协助吕加平打印文章稿件,并以发送电子邮件、上传至吕的
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
被告人吕加平、于钧艺作案后于2010年9月4日分别被查获归案。被告人金安迪于同年
9月19日被查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在案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于东东的证言证明:2003年九、十月份,他父亲吕加平提出想建立一个个人
网站发表文章,他就将吕加平个人主页这个网站放在他的个人电脑上,网址是
kk8259.126.com,后来改为AA8259.126.com等。每次都是父亲写完文章后,他母亲帮忙录
入发到邮箱内,他再进入父母的邮箱,如父亲让他把文章上网,他再放到网站上。他父亲
的邮箱地址japing_1@sina.com,母亲的邮箱地址junyimusic@sina.com。他母亲将收集的
网友地址曾经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到母亲的邮箱,大概有几百个邮箱地址。
2、证人吕嘉戈的证言证明:吕加平听说他有一个病人是中央领导的秘书,就提出让
他把吕加平写的材料通过这个秘书转递上去。大概在2005年或2006年深秋,他转交了吕加
平的文章。2006年或者2007年时,他听说吕加平在网上发了一篇文章,还把他的名字也抖
落出去了,他非常恼火,就跟吕加平吵了一架。之后,他和吕加平就没有来往了。
3、证人胡锁明的证言证明:大概是在2010年6月底7月初,他读了吕加平写的两篇文
章,一篇是讲吕向中央检举了某某某的问题,另一篇是《二奸二假》,大概是7月中旬,
他给吕加平写了封信,意思是可以补充一些证据材料,并把他家里的电话和通信方式告诉
了吕加平。大概是7月底,吕打来电话,他给吕加平介绍了一些情况。吕加平说要把他提
供的情况整理后写一篇文章,写好后寄给他审核。8月中旬他收到了吕加平寄来的信,但
这篇文章已经在外间传开了。他看了吕加平写的这篇文章很惊讶,文章内容好多不是他的
本意,篡改了他的意思。
4、证人邓桃一的证言证明:2010年8月2日上午,他和周重庆去了吕加平家,吕加平
向他们讲了某某某"两奸两假"问题,并将"某某某两奸两假"、"不答复的答复"两份材料给
他们看,吕还给他念了一封上海老干部的信,吕加平说准备写一篇"两奸两假新证据"的文
章。离开时,他和周重庆各带走了一份"两奸两假"、"不答复的答复"。8月9日上午,吕加
平打电话约他到吕家,给他看了"某某某两奸两假新证据",并说再通过邮局发出去一些,
还给了他50至100份,让他帮助发,每封信都写好了收信人和地址。第二天,他在隆回县
邮政局将吕给的信件发了出去。
5、证人刘珍球的证言证明:他通过了一个姓唐的网友认识了吕加平,因为他对二战
史感兴趣,就跟吕加平见了面,后吕让他们到吕家,还给了他们一些资料,现资料就在他
家里。
6、证人唐海丁的证言证明:他是通过一个"角马俱乐部"的组织认识吕加平的。2010
年6月29日,他让刘珍球跟他去找一下吕加平,他们跟吕加平见面后聊了一些关于二战历
史的问题。吕加平邀请他们去了吕家,吕加平把关于某某某的两份文章给了他,也给了刘
珍球一些资料,他回家后发现这些资料网上都有,就给销毁了。
7、证人金阳答复证言证明:2010年11月26日公安人员对她父亲金安迪的位于西安市
下架什字小区10号楼3单元4层12号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手提电脑等物。
8、证人张辉的证言证明:2002年时吕加平在网上发表一些文章引起关注。他得知后
就和吕加平联系,并保持交往,后来吕加平写了一篇关于某某某身份入党的文章,吕加平
想向军事科学院、中央军委、某某某办公室,其他中央领导人秘书处办公室等单位和个人
邮寄。因当时吕加平发的信已经被有关部门拦截,所以吕加平就想让他帮助邮寄。他把这
些信全部以平信的方式投寄了。
9、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证明:2004年2月24日公安人员
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香山普安店66号吕加平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发现并扣押了吕加平撰
写的部份文章打印稿、手稿及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10、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证明:2004年3月3日公安人员
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清缘小区8-1318(上)号进行检查,将于东东使用的电脑主机一
台予以扣押。
11、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2010年9月
11日公安人员对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秀堂村117号吕嘉戈中医诊所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
并扣押《共产党一党执政的由来》文稿1份。
12、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工作说明》及物证照片证
明:2010年8月20日公安人员对邵阳市东风路175号吕加平的住处搜查,发现并扣押DELL牌
笔记本电脑一台、kingston一个、多份涉案文章及部份文章的手稿等物。
13、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说明》、《扣押物品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2010年8月
20日吕加平儿子胡大林将家中用于上网的两台电脑的硬盘交至公安机关(希捷牌电脑硬盘
两块)。
14、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扣押非邮快递清单》、《扣押邮件清单》
及物证照片证明:公安人员扣押了从2010年8月4日至8月17日吕加平寄出的多封信件,内
含多份涉案文章。
15、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在刘珍球处扣押《关于某的
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10页;在邓桃一处扣押《关于某的假中共地
下党员问题的新证据》8份、《关于某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5
份。
16、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2010年9月
19日公安人员对福州市仓山区江南水都名筑20-1003室金安迪的暂住处进行搜查,发现并
扣押笔记本电脑3台等物,提取涉案文章、《关于某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
查的呼吁》23份、《上面对"二奸二假"一文"不答复"的答复与该文究竟是谣言还是事实》
15份、《某某某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最新证据》15份,《二十多年来中共执政党的领导
地位和核心作用存在吗?》1份。
17、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2010年11月26日在金阳的见
证下扣押手提电脑1台等物。
18、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页面截屏图像、页面文件分别证明:
(1)2010年10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
"吕加平"的文章《共产党一党执政体制的由来》,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
www.usc.cuhk.edu.hk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未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作者署名
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
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一个。
(2)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特别动议"方式是中国具体实行政治民主化的利器》,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
www.maostudy.org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3年1月15
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1月21日,国际互联网存在登
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共计2个。
(3)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三个代表"思想与"一党多派"体制》,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com的网
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3年1月14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
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28日,国际互联网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
接共计4个。
(4)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某某某的成功法宝:进行串联的四种方式与"双重标准"》,该文章存在于域名
为*****.com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3年2月7日,作者
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约9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
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4个。
(5)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私下串连--中共三代领导人的成功之诀》,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com的网站,
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4年2月28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
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
共计3个。
(6)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杨某将军 人民感谢你说真话》,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www.wyzxsx.com的网
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7年3月29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
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
链接共计1个,共计点击6442次。
(7)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二十多年来中东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存在吗?》,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
www.centurynews.com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7年5月27
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28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
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4个,共计点击浏览155次,回复51篇。
(8)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关于某某某与美暗盘交易--私卖台湾主权真相和后果的揭示与分析》,该文章
存在于域名为*****.com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8年2月
2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
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4个,共计点击浏览194次。
(9)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关于某某某与美暗盘交易--有关私卖台湾主权史实的补充材料》,该文章存在
于域名为*****.com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8年2月2
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
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7个,共计点击浏览968次。
(10)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拉萨藏独暴乱事件为什么没事先制止》,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
www.maoflag.net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
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29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
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4个,共计点击浏览2768次,回复12篇。
(11)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关于某某某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该文章存在于
域名为www.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10年
1月9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29日国际互联网上存
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14个,共计点击浏览2373次,回复8篇。
(12)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吕加平:"二奸二假"某某某答复很妙》,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com的网站,该网
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作者署名为吕加平。经对该文
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15
个,共计点击浏览6864次,回复22篇。
(13)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三大队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署名"吕加平"的文章
《关于某某某的假中共地下党员的最新证据/吕加平》,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com的
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作者署名为吕加
平。经对该文章搜索发现,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际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
页链接共计7个,共计点击浏览3152次,回复28篇。
19、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网监鉴字【2004】008号坚定结论证
明:经对送检的白色电脑主机进行技术鉴定,发现该主机建有"吕加平"网站,该主机有一
个"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其内容是吕加平个人网站的内容,压缩文件中共有217个网页文
件,其中共有吕加平的105篇,吕加平个人主页目录中可见如下文章题目:《共产党一党
执政体制的由来》,文件创建时间为2002年5月1日;《"特别动议"方式是中国具体实行政
治民主化改革的利器》;《某某某"为人民服务"的"三个代表"思想与"一党多派"体制》,
文件创建的时间为2003年10月7日;《某某某夺权保权的成功法宝:进行串连的"四种方
式"与"双重标准"》,文件创建时间为2003年10月7日;《私下串连--中共三代领导的成
功之诀》,文件创建时间未003年10月7日。
20、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声像资料检验报告》证明:经对送检吕加平的
戴尔便携式电脑一台、金士顿U盘一个、希捷硬盘两块等进行检验,从戴尔便携式硬盘的
文档中可见如下文章题目::《共产党一党执政体制的由来》(2000年12月21日);
《"特别动议"方式是中国具体实行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利器》(2002年2月28日);《某某
某"为人民服务"的"三个代表"思想与"一党多派"体制》,(2003年1月14日);《某某某夺
权保权的成功法宝:进行串连的"四种方式"与"双重标准"》(2003年2月7日);《私下串
连--中共三代领导的成功之诀》(2003年2月1日);《杨某将军 人民感谢你说真话》
(2007年3月18日);《二十多年来中共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存在吗?》(2007
年5月10日);《关于某某某与美暗盘交易私卖台湾主权真相和后果的揭示与分析》
(2008年1月8日);《有关某某某私卖台湾主权史实的补充材料》(2008年1月8日);
《拉萨藏独事件为什么未能事先制止》(2008年4月21日)。在金士顿U盘中有上述部份文
章题目。在希捷320GB硬盘中可见保存有大量电子邮箱地址等情况、在希捷120GB硬盘中可
见吕加平与杨某联系的内容。
21、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两份《声像资料检验报告》分别证明:对起获的
金安迪的四台便携式电脑数据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在四台电脑中分别发现名为:《某
某某假中共地下党员的最新证据》《"二奸二假"是谣言还是事实》《(一文)私卖台湾主
权真相和后果的揭示与分析》《拉萨藏独事件为什么未能事先制止》等涉案文章。
22、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提取情况及文章打印证明:在
andye55@126.comjunyimusic@sina.com的电子邮箱之间往来发送涉案文章;名为
jiapin_2@sina.com的邮箱向多个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撤案文章、另证明在名为
jiapin_5@126.com电子邮箱中可见部份涉案文章.
23、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提取情况及文章打印件证明:在
andye55@sina.com电子邮箱中有涉案文章。
24、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在公安机关签字确认的上述十三篇含有煽动性言
论的文章证明:被告人吕加平确认其撰写了上述文章。被告人经;金安迪确认他为其中部
份文章提供资料信息,经吕加平授权他将一篇文章发至博讯网。被告人于钧艺确认上述十
三篇文章是吕加平所写,她帮助打印,其中一篇文章她通过电子邮件只发给金安迪一人,
其他大部分文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25、北京市公安局第一总队出具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明:2010年9月3日接公
安部通报情况,经查:2000年以来,吕加平伙同其妻于钧艺及金安迪等人编写煽动性文
章,并通过信件、电子信箱及互联网等方式散布、传播、攻击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煽动颠
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于当日对吕加平、于钧艺、金安迪立案侦查。
26、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证明:2010年9月4日11时,在邵阳市东风路175号将
吕加平、于钧艺抓获。
27、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证明:2010年9月19日,在西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配
合下,将金安迪约至西安市公安局将其抓获。
28、湖南省祁剧院出具的材料证明:于钧艺系湖南省祁剧院退休职工;吕加平系湖南
省邵阳市歌舞团退休职工。
29、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材料证明: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的姓名、住址等
情况。
30、被告人吕加平、于钧艺的供述及被告人金安迪在侦查期间的供述与上述证据基本
相符,并可互相印证。
对于吕加平的辩护人提出吕加平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
轻的辩护意见,经查:吕加平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长,并采用刻意歪曲、捏造事实、攻击
污蔑的手段,损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威信,制造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国家政权的不
满,且吕加平编写的文章被广泛传播,影响恶劣,故吕加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属
罪行重大,辩护人提出的此项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被告人金安迪提出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他无关的辩解,经查:同案人吕加平、于
钧艺的供述均证实,金安迪为吕加平编写的文章提供信息、资料,并将吕加平编写的一篇
文章发送到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且金安迪在预审期间对其为吕加平编写的文章理清思路、
提供资料、修改文章等行为均予以供认,故在案证据能够认定金安迪积极参与实施煽动犯
罪行为,金安迪的辩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金安迪的辩护人提出金安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在五年
以下酌情量刑的辩护意见,经查:金安迪在吕加平编写文章的过程中积极策划,为吕加平
编写文章提供帮助,并进行传播,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且金安迪等人犯罪的时间
长、传播广,犯罪性质严重,属于罪行重大,故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
予采纳。
对于于钧艺的辩护人提出于钧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且于
钧艺的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先后编写十余篇煽动性文章较小造谣、诽谤,并分别采用邮寄信件、
发送电子邮件和上传至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宣传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
主义制度,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吕加
平、金安迪、于钧艺编写儿子的时间长,上述煽动性文章被多家网站登载,并被多人浏
览,危害严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重大。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
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予惩处。因被告人吕加平供认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
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于钧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
处罚。由于被告人于钧艺供认犯罪事实,有悔改表现,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
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辅助的
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及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
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吕加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
自2011年1月17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止)。
二、被告人金安迪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
自2011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止)。
三、被告人于钧艺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
权利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该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判长 孙庆宏
代理审判员 郑文伟
代理审判员 翟长玺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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