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其子女,被还乡团“还”过的人的子女, 可以逃荒要饭参加八路,这是我的原话,我并没说其父母没被“还”过,因为我不知道“还”了还是“没还”,但是很多回忆录说了他们的子女很多都积极参加了八路,不积极者或从山东河北“闯了关东”或从山西“走了西口”,而文革中在农村的地富子女是不可能到任何地方去的,包括关东西口,那儿也有地富子女呀,已去了的不算。为免杠头,纠正一小点, 文革后期的确有地富女儿从四川嫁到河南来,大多也只好嫁给河南的地富儿子, 那边的不易嫁出这儿的难娶老婆。
再添几句,为什么河南(相信不止是河南)的地富子弟不容易娶老婆?因为河南的成份要一代一代管下去,地主的儿子就是地主(虽然号称有选民权),地主死了, 孙子就是地主子女,也是地主,很多地方大队训四类分子话是要地富子女一起去站着听的,不去是不行的, 你要是自说自话提什么法律什么政策是要挨打的。 所以有女儿的人家为免下下一代免遭此“苦”,嫁不出去也不嫁给地富子女,很多地富子弟要不娶不上媳妇,要不只能娶个瞎子跛子驼背傻子或生了孩子的大姑娘什么的,这你知道么? 这就是地富子弟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