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共产党的土改犯下了何等的反人类罪行,这才遭到还乡团的报复。事实上,大部份地主都被斩草除根。

来源: MengHua2008 2011-07-17 11:51:0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191 bytes)
回答: 蒋介石是地地道道的反人类罪犯 -ZT继开2011-07-16 23:20:55

1947 年7月17日,全国土地会议在河北平山召开,刘少奇主持会议。会上,刘承认,自实施《指示》以来,解放区内仍有1/3地方没实行中共中央提出的土改政策。在实行土改的解放区,出现土改运动不到位现象,没有将农民很好地组织起来。刘发言说:“全国土地改革只晋冀鲁豫及苏北比较彻底;山东、晋察冀、晋绥都不彻底,尚须激烈斗争,才能解决问题……”刘认为,土改运动之所以不彻底,原因在于干部队伍中存在严重不纯现象,很多抗战时加入革命队伍的地主富农分子表现有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之人占比重很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经过贫农团和农会,发动群众放手发扬民主”,才能彻底改造各级党、政干部,完成土改任务。刘知道并明白:“这个方法,……若在全国实行,必致有数十万党员及大批干部被群众抛弃,或被批评斗争与审判,若干事变,亦将不可避免要发生。”(见《刘少奇年谱》下卷,第86-88页)。

 

会后2个月不到,也就是9月13日,一份令解放区所有地主闻风丧胆的、比《指示》更为激进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全国土改会议上出炉了。该大纲具有共产主义早期社会理念框架,其内容也是6点:

 

1, 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土改前的封建性剥削债务。

2, 乡村农会将上述接受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平均分配。

3, 乡村农会接受地主的房屋、农具、牲口,粮食等其它财产,并徵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再按乡村全部人口重新分配,地主与农民一样,也可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4, 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经营不受侵犯。

5, 土地改革之合法执行机关为各级“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

6, 政府组织骨干分子建立人民法庭,审判一切对抗或破坏此法的罪犯。

 

不可思议的是:当全国土地会议在平山还未结束,晋绥边区这边已闻风而动,率先成立乡村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告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论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隐藏了财富装穷的地主,化装成商人,化装成农民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 不管他是甚么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和地主不同,但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一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恶极大的富农,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为了帮助其他农民翻身,中农必须拿出长(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的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傻瓜、懒汉帽子。看不起穷人的观点应当取消。

……

《告书》最后强调说:“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支持,那么,我们“该批评的,该斗争的,该处分的,该撤职的,大家都可以批评,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如果是共产党员,大家认为可以开除党籍的,也可以……开除。”(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版)。

 

当时,兴县有个出名的开明绅士,名叫刘象坤,他是个热心肠人,却因为有财富而被当作恶霸地主活活打死。他的儿子为了表示自己与父亲一刀两断,竟一把夺下民兵手里带尖刀的步枪,在其父尸体上补上两刀。刘象坤哥哥刘少白(其名写入《毛选》,见《毛选》第四卷“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一文,毛认为他是抗战时期开明绅士),他担任边区参议会副议长,也被农民们押回老家斗争,撤消一切职务。该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说了几句公道话,即被打得晕死过去。众人以为他死了,就把他拖到黄河岸边,准备扔进黄河,没想到刘玉明这时苏醒过来,几个土改积极分子端起刺刀,就在他胸口猛扎两刀,直到他停止呼吸为止。(刘少白于1942年写过一首歌颂朱德的诗:“古今名将兮,但知事君,一将成功兮,万众牺牲,专治(制)君主兮,杀戮功臣,以暴易暴兮,千古痛心!”倘若刘少白在天之灵发现这个国家还是在以暴易暴地轮回,一定会失望透顶。)

 

在兴县,还有一个名人,名叫“牛友兰”,他的名字也写入《毛选》,被毛认为是抗日爱国绅士。毛泽东1948年路过晋绥时住的窑洞(即:当时的晋绥军区司令部,现为蔡家崖革命纪念馆),就是他家的房子。抗战中,他把房屋、店铺、工厂、土地、金钱等值钱的财物全部捐献出来。土改前,他已落得身无分文,过苦日子。土改到来时,却在劫难逃。就因为他曾是晋西北首富,成份不好,秋后算账。也因为他姓牛,斗牛大会上,有人别出心裁地拿一根铁丝穿过他的鼻子。当时,铁丝把鼻翼下脆骨搞断了,老牛鲜血直流,会场上人人震惊,而他的儿子——牛荫冠(时任晋绥边区行署副主任)大摇大摆地牵着其父游街示众。牛友兰受不了这种污辱打击,回家后即绝食。三天后含恨去世,终年63岁。

 

姚依林之妹姚锦女士曾编著《姚依林百夕谈》(2003 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该书谈到他1947年亲自参加的一次土改会议,里面这样记录:“此会甚‘左’。会上支持农民对地主挖浮财,没收工商业,人身消灭。当时农民仇恨地主,往往一来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厉害。如搭个‘坐蒋台’,让地主站上去,下边拆台,把地主摔下来。晋绥行政委员会主任、共产党员牛荫冠的父亲是晋西北兴县首富、大地主兼工商业主,在县城有四万白洋买卖。他因是开明绅士,曾捐款一万元抗战,成为边区参议会议员。土改到来后,他被斗,用绳牵鼻,让他的儿子牛荫冠拉着游街,牛荫冠不敢不划清界线。”

 

土改中,对付地主富农的办法五花八门、惨绝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锥子捅、绳索綑、石头砸、火钳烫、石灰扑眼,耳朵插*点灯之外,还有好多种。比如“磨地”,所谓磨地,是把棱角锋利、黄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后把要斗的人衣服脱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双脚在这上面来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为止。

 

另一种办法叫“坐圪针柜”,就是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剁碎的枣树圪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进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柜里的人从这边滑到那边,又从那边滑到这边,全身被圪针刺得肉肿皮烂。

 

还有一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四方墩就是长城的烽火台,有三丈高。墩下铺满石头弹子,被斗的人从上面被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干脆拿大石子朝他脑袋砸去。直到脑浆迸裂,七孔出血,方才住手。

 

有个姓韩的教书先生,他的老婆被一个姓田的土改分子兼少先队员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将她摔死不算,田某还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她的裤子被没收,转手分给其他妇女穿。

 

另有一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脚朝前,被人撵着一路狂磨。他的身上还坐着一个女人,压着一个石磨,为得是增加身体与地面摩擦力。没多久,他的后脑勺被磨塌,脊背上的肋骨全部裸露出来,一根一根的,脑浆与鲜血一路都是,惨不忍睹。

 

牛荫冠在晚年编写《牛荫冠纪念集》一书中这样写道:“曾经看到一位乡长被綑在树上,被人们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 

 

确实,在土改积极分子眼里,天下所有地主都是剥削农民的坏人,是坏人就必须坚决打倒。诸不知,中国社会阶层有它的特定结构。很多地主其实是发了财的富农,而富农来自中农。换言之,地主就是发了财的农民。然而,这些发了财的农民,其权宜在土改中得不到任何保障,转而成为无地之民斗争对象。不管他们对红军或抗日战争曾作过多少贡献,都将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的祭品。而农民,不管他如何坏,如何恶,都是好人。比如说,李佩芝(王若飞夫人),从延安来到晋绥边区从事土改工作,她所依靠的土改积极分子有小偷小摸毛病的二流子,因为小偷小摸,曾经被村里一个富裕中农打过。土改时,此人见公报私仇机会来了,一下子就把那富裕中农打死了。群众对此不满,李佩芝却回答说:“你们怎么能不懂得贫雇农的穷苦呢?正因为贫穷,所以他才去偷人。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就模糊阶级界限。”只是此人极不争气,后又偷了军区一匹布,让军区给抓了起来,当作斗争对象押到会场。李佩芝端着碗饭送到会场给这个人吃。当即遭到群众围攻,李佩芝振振有辞地推销着她的那套阶级界限理论。群众心里好坏分明,此事后来闹得很大。

 

闹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闺女,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又忙着分起地主的老婆和他的闺女来。因为地主都被斗死了,或者自己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

 

《山西日报》记者鲁顺民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配给了贫雇农。

 

据《中国的土地改革》一书记载,一些地区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财宝”运动成为风潮,不仅仅如此,还发展成了“打堂子”运动。开始还以村为单位,即让地主、富农净身出户,把他们的财物都拿来分掉。后来觉得本村的是熟人或亲属,不好下手,便发展成为以区、甚至以县为单位的“联合打荡”,在村与村、区与区之间互相“扫堂子”。 在重新划分阶级,彻底平分土地的大风潮下,不仅仅是地主,就连一些中农也未能幸免,在山东黄县,“同一时间封了全县各村地主、富农和部分中农的门,将其全家扫地出门,没收全部财产,实行武装管制,并责令一切富裕些的农民献房、献地、献东西。”

 

面对土改中耸人听闻的“暴力化”、“左倾”现象,毛泽东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晋绥当事干部一番。他在1947年12月25日发表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说:“农村户口中,地主富农只占百分之八左右……中农、贫农、雇农合占百分之九十。”毛的意思很明确,革命要胜利,必须要见鲜血。他在其后发表的几篇文章中(见《毛选》第四卷)均肯定了晋绥土改的成绩、意义和作用。即便是在1948年2月15日起草的《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一文,也没对主持土改工作的刘少奇提出半点批评意见。就是由上海市高校“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编写组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对当年轰轰烈烈的晋绥土改只字不提。

 

历时一年半的土改运动使解放区的整个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许多地区几乎颗粒无收,饿死的党员干部的普通群众不计其数。这里,我引据《山西历代纪事本末》于“老区土地改革运动”一文资料,上写:“据1948年6月22日统计,兴县8个区域290个村,打死1050人,其中有地主380人,富农382人、中农345人。贫雇农40人;自杀共863人,其中地主255人、富农285 人、中农310人,贫雇农11人;被斗争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的63人。”

 

悲剧!悲剧的一页历史。孟子曰:“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总结历史,土改运动由刘少奇全权负责,刘埋下这笔历史老账没人提,也没见后人站出来说“清算”与“赔偿”四个字。但见一片沉默,心底多善良的中国农民呵!

 

这里,我倒觉得智效民先生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一文中说得一针溅血。他说:“如今,大家都对刘少奇在文革中遭受的迫害深表同情。殊不知在土改,‘四清’和文革初期,由于他的存在,惨遭迫害的人真是不计其数。这就提醒我们:一个暴虐时代的形成,还有许多无耻的帮凶,这固然是他们自己的可悲之处,也是我们民族灾难深重的主要原因。”(见该书“引言”部分。)

所有跟帖: 

这些大都来自中共土改参加者的回忆,绝对属实。不是楼主那些片面的编造宣传。 -MengHua2008- 给 MengHua2008 发送悄悄话 MengHua200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7/2011 postreply 1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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