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就算杀“土豪”过份,毕竟不是叛盟来杀国民党,所以以这理由清党没道理

来源: gungho 2011-01-27 08:28:0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098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gungho ] 在 2011-01-28 06:50:05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ZT) 1927年2月以后,武汉国民党人对农民运动的态度明显地变得激进起来。邓演达、孙科等均纷纷表态,或赞扬当今农民"在乡村中从事打倒反革命的土豪劣绅,为国民政府除去心腹之患,并且为将来民主社会的建设奠定了一个坚固的基础";或宣传必须要解决土地问题,才能真正解放农民,最终成就国民革命。孙科:《国民革命中之农民运动--为湖北省农民协会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作》,1927年3月6日《汉口民国日报》;邓演达:《现在大家应该注意的是什么?》,1927年2月18日《汉口民国日报》第一张第一页。他们宣称:如果因为要实现最近政纲中的要求不得不围县署、杀土豪,根本说不上是什么"暴动"或"反常"。初民:《什么是农民运动目前实际需要的政纲》,1927年3月7日《汉口民国日报》第一张第二页。甚至公开演讲称:农民兄弟"多打一个土豪劣绅,就是多做了一件革命工作"《湖北农运之困难及最近策略》,1927年6月10日《汉口民国日报》第二张第三页。。

以甘乃光为部长的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农民部发表宣传大纲,一面批驳农会是所谓土匪,农民运动是所谓痞子运动的说法,一面主张:第一,要解决农民的痛苦,必须实行"耕者有其田";第二,"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和种种反革命势力不能够用和平的方法打倒,我们要用我们的锄头镰刀爽爽快快的把他们压服下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民部:《总理逝世两周年纪念对农民宣传大纲》,1927年3月7日《汉口民国日报》第二张第一页。而唐生智等湖南省的国民党领导人,这时也公然宣称:"现在对地主、对资本家正是进攻时期",甚至还异口同声地赞同鲍罗廷关于"痞子流氓做先锋"的观点,声称"专靠做农运的几个人,是不成功的"《省农民协会昨日欢迎顾问纪事》,1927年2月22日长沙《大公报》第七版。。

  在这样一种气氛下,原本主张"惩一儆百",不咎既往的湖南省政府,在其制定《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时,并没有将这一方针写入其中。该条例认定:凡凭借政治经济力,或其他特殊势力(如团防等),在地方有下述行为者,均应以土豪劣绅治罪。(一)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者。(二)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及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三)勾结逆军盗匪蹂躏地方者。(四)杀害人民及纵火决水强奸掳掠者。(五)压迫平民因而致人有死伤或损失者。(六)苛索民财或假借名义敛财肥己者。(七)擅理民刑诉讼,或包揽词讼压迫平民者。(八)破坏或阻挠地方公益者。(九)侵蚀公款者。凡犯以上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罪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凡犯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之罪者,并得没收其财产。凡犯第五款、第七款之罪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二等以上有期徒刑,并得没收其财产一部或全部。凡犯以上第八款之罪者,处三等以上有期徒刑。凡犯以上第九款之罪者,未满500元者,处四等或五等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千元以下之罚金;500元以上,未满千元者,处二等至四等有期徒刑,并科2000元以下之罚金;千元以上,未满3000元者,处一等或二等有期徒刑,并科6000元以下之罚金;30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其财产。《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1927年1月29日长沙《大公报》第六版。而后湖北省推出的《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也照样搬用,只是稍稍细化了相关的内容。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者一条,加上"作反革命宣传者";勾结逆军盗匪蹂躏地方一条,在"地方"之后又加上了"党部及党部人员";将杀害人民及纵火决水强奸掳掠一条,改为"与匪通谋坐分赃者";压迫平民致人死亡或损失者一条,分做致人死亡和致人有伤害或损失者两条;擅理民刑诉讼或包揽词讼压迫平民者一条,改为挑拨民刑诉讼,从中包揽,图骗图诈者。同时增加两条,一是包揽乡间政权,武断乡曲,劣迹昭著者;一是欺凌孤弱,强迫婚姻,或聚众掳掠为婚者。其刑罚力度大致相同。《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1927年3月10日,台北党史馆藏档,汉1573。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