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姑母,是教员,教研室主任是她好姊妹。文革初她们都曾被自己的学生(包括最受器重的学生),写大字报揭发批判(工作组抛材料所致,后话),但也不算激烈,相对那些脱帽右派教师的“大刑侍候”(也就扫地、打扫厕所什么的) ,堪称温和对待。后来,教研室主任的“待遇”升级,不可避免,批斗终成为姑婆婆为好姊妹愤然、揪心之事。。。 1968年,学生们(含红卫兵小将)兴起去北疆戍边,当然也有姑婆婆教的学校和班级,其中教研室主任最器重的那位学生,是第一批。此学生打过那位教研室主任,打人当时候也曾让姑婆婆给教研室主任带话:那不是真打,是暗示教研室主任“不要当众对抗太厉害”。。。姑婆婆斥之为“撒谎都不会!”而这话也带到了,然而她们都开始不再理那个学生。这回该学生要离开城市了,主动来话别,姑婆婆毕竟没挨打,趁势给个台阶系人之常情,姑婆婆还应请求,陪该学生到楼上教研室主任家登门致歉。喧寒之后,说明来意,那个学生:过去我有对老师做的不对的地方,向您道歉陪不是了请您能原谅云云(大意)。教研室主任循循善诱: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认识到了,说出来了,别人应当会原谅的。双方对具体指哪件事都没有提。教研室主任的确希望学生说出来具体的(指打人)。而终因同去的别的人闲话多,没有提及。事后双方都认知:还不能算原谅了,只是有了可以原谅该学生和被老师原谅的气氛。。。学生即赴北疆,一年后在珍宝岛牺牲(获烈士待遇)。。。姑婆婆后来一直劝那位教研室主任,竟是“你已经原谅他了,不必自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