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巧断“乔木”官司

来源: 朱东东 2009-11-05 06:59:3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45 bytes)
“乔木”者,林中之秀木也,挺拔竖直,可作栋梁砥柱。
   故文人常借喻以自励。
   四十年代,毛泽东断名南北两“乔木”的故事一时传为佳话。
  乔冠华和胡乔木两位都是共产党内的大手笔,大秀才,曾经南北两乔南天北地遥相呼应,各领风骚。(南乔者;乔冠华也,北乔者:胡乔木也)由于南北“二乔”谁也不肯放弃“乔木”的署名权,一场“大战”无可避免。于是“人名官司”一直打到毛泽东那儿。
   老毛不亲不疏,并不偏袒自己的大秘书胡乔木。他先问乔冠华:原来用何名字?乔答:“冠华”。于是,毛泽东出面仲裁:“乔冠华这个名字甚好,以后你就叫乔冠华,因你姓中有乔,今后不必再用‘乔木’一名。”稍停,毛泽东转向胡乔木:“你原名胡鼎新,名中没有‘乔’字,保留乔木一名,全名就叫胡乔木。两位意下如何?”乔冠华和胡乔木一听言之有理,况且又打了个“平手”,便双双接受了毛泽东的“调解”。
    后来,毛泽东曾作打油诗云:“古有大小二乔,今有南北二乔。此乔非同那乔,中间多了一条。”(大概意思,也许笔者记错)
    呵呵嘻嘻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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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es 中间多了一条 mean they are men? -yma16- 给 yma16 发送悄悄话 yma1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5/2009 postreply 0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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