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停战生效后,交战双方应立即无条件全面遣返对方战俘.可是美国节外生枝,要来个所谓的自愿遣返,完全违背了国际法.中国方面当然不干,但杜鲁门发誓在这问题上决不退让,结果大家就有打了两年.
到53年,斯大林死了,苏联要和美国改善关系,不知是谁就提出了个"折衷"方案,由当时和中国关系很好的印度领头,在第三国对战俘进行甄别,以确定其本人的意愿. 结果21,839名中国战俘中14,235人去了台湾,让蒋介石好风光了一阵.就这样违背国际法的行为,中国最后还是在停战协议上签了字.两年(51-53)的仗是一无所得.
以中国和美国当时的差距,能打个平手,对中国而言就是胜利。但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到最后是中国做了让步才达成停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