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排华法案

来源: 2026-06-04 00:30:0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排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的移民排外法案。移民排外至今仍是每一个国家的移民法宗旨和主权。不同的是美国的排华法案只针对华人,但只存在于一定的历史阶段(1882-1943),而且这种针对有其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

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后中国劳工大量移居美国。中国劳工干活卖力且要价低,在加利福尼亚淘金潮和东西大铁路建设中赢得了名声,特别受到雇主的青睐,但对原有的黑白低文化苦力阶级形成排挤压力。这样就形成了华工和雇主为一方美国穷人为另一方的两大对抗势力。暴力冲突时有发生,它的影响到了政府无法不管的地步。

1882年国会通过了关于移民的排华条款(美国法典第8篇第7章)。这一条款禁止再从中国移民或从第三国接受华人移民。也禁止华人在美国购置不动产。暂定十年有效。它遏制了劳工之间的矛盾,也缓和了资方及政府对美国劳工的矛盾。之所以只针对华人是因为当时的劳工利益威胁只来自于中国,大规模的暴力冲突也只发生在华工和本地美国人之间。可见排华法案的本意并非种族歧视或仇恨,而是要稳定国内生态,也准备在必要时撤销。

那么为什么它会越来越被看作种族歧视的一种呢?为说明问题,让我们做个简化的人口模型:

假设两千年前,夜郎国全部迁居到一个无人大岛,生活逐渐好起来。这样就有周围国家的人来夜郎谋生。夜郎只收华人,其他一概不收,并定为法律,大家都很高兴。过了相安无事的一千八百年,世界交流发展了,有个有钱的夜郎人到象牙海岸娶回了一位黑姑娘。因为是结婚,政府也就收留了。这是岛上的第一个黑公民。然后事情多了:黑姑娘的亲友都来申请移民,结果都准了。于是很快发展出一个少数民族。这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抱怨夜郎过去的种族歧视。这个说他的高祖父从前飘到了夜郎请求收留却不许登陆,结果死在海上。那个说她的曾高祖母怀孕了只许她移民夜郎而曾高祖父却不能,结果曾高祖父一个人孤苦伶仃死在非洲。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当初不许这第一个黑姑娘进来,算不算种族歧视?不算!因为在移民政策上有选择偏向是每一个国家的主权,不仅不违反国际法,也不违反道德伦理。但是接受了第一个黑人移民以后算不算歧视?算!因为当初享受不到夜郎权利的人现在成了夜郎公民的祖先,也要按夜郎公民对待。归类到种族歧视的迫害就成了最容易的抱怨理由。这听起来也的确不人道,但它的本意并非歧视。

回到本题。美国的法律本身也在不停地改进。排华法案经过多次延期,到了1943年,国会废除了排华法案并在美国法典中增加了新的条款,每年接受105名华人移民。到了1965年又有人提议,1943年的移民条款对华人还是不友好。于是取消了对华移民限额与不动产限制。到了2012年,美国国会按照现代价值观认为排华法案的历史有违人道和尊重,遂通过决议向所有受到排华法案影响的华人道歉。这一做法和里根总统在1988年签署的公民自由法案是同样的道理。该法案针对1941年-1945年美日战争期间将十二万日裔美国人拘禁的史作出道歉。这些都是感人的和解姿态。它反映了人文主义在美国的发展历程。

作为华人,如何看待排华法案反映了自己的素质。看到美国政府自己都做出了道歉,咬住不放可以得到某种形式的补偿。也许这是多数人的观点。但是从当时的开拓条件,法律环境,和民族纠纷看问题,愿意理解美国政府的难处并且学习其不停的自新精神才是自己的福音。

值得指出的是,排华法案并不排除华人赴美求学。辛亥革命前清政府共向美国派出三百名留学生。民国初期中国政府共向美国派出一千八百名留学生。美国社会也一直在吸收杰出的中国留学生。他们成了颇有建树的学者和企业家。其中有容闳、赵元任、杨振宁、李政道、陈省身、丁肇中、王安、袁家骝、吴健雄……凡不下千人,全部在1965年移民条款前得益。而1965年后移民美国的华人更多,每年超过1万,渠道主要是杰出人才、政治庇护、或亲属移民。今天的美国有华人移民超过500万,生活条件远超全美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