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引自 1966 年 8–9 月上海 “破四旧” 抄家高潮期的官方统计与档案研究(如卢汉超教授)
一、被抄家户数(1966.8.23–9.25)
- 全市共抄家:15.77 万户(占当时全市 241 万户的 6.5%)
- 市区:11.45 万户(占市区 139 万户的 8.2%)
- 工商业者家庭:约6 万户,几乎全覆盖
- 高级知识分子、教师家庭:1231 户(8.23–9.8 半月统计)
二、抄家所得(财物总量)
1)贵金属与珠宝
- 黄金:64.9 万余两(≈32,450 公斤)
- 金银首饰:90.7 万余件
- 钻戒、钻石:4 万余只
- 珠宝、玉器、古玩:27 万余件
- 银元:239 万枚
2)外币与现金
- 美钞:334 万美元
- 其他外币:折合330 余万元人民币
- 人民币现金、存款、公债:3.76 亿元
3)文物、字画、家具等
- 字画、古籍、文物、硬木家具等:数量极大,没有精确总件数,各区、街道、学校红卫兵组织分别登记、封存,后部分上交、部分流失或损毁。
三。后续去向(简要)
- 金银、外币:大部分上交人民银行,按牌价折算,纳入国库或冻结账户。
- 文物、字画:一部分送上海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保存;一部分在运动中损毁、散失;少量被个人占有或外流。
- 房产:大量私房被没收、挤占,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有部分落实政策发还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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