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让他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高官厚禄。

1949年北平解放前夕,作为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首席代表,不顾特务恐吓与寓所爆炸、幼女遇难之痛,坚持出城与解放军谈判,为《北平和平协议》签订奠定基础,被毛泽东誉为“真正代表了民意”。 [3]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等职,从事译著与文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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