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公平是普遍存在的。父亲是学生时期就已加入地下党(1939)并是组织委员。皖南事变后,1941年奉命动员进步青年参加

新四军(重新组建的)(那时只招到了8位进步青年,大部分已是党员,因为1940-1942是反共高潮,中共太弱太危险!)他的军龄以1941年起算,尚可勉强合理,可笑的是参加革命工作的前面三年不予计算。他文革时期被关押的时候,对他地下党这段时间查的很严,幸运的是,当时的入党介绍人健在,且担任江苏省的高级职位,证明了,他不是脱党,而是奉命参军。而同时期参军的都给予了证明。明明是正式参加革命,但没有领薪水(如没有从中共领津贴或经费,就不是职业革命家,不算参加革命工作)。中共对土地革命战争(1928-1936)的红军及游击队特别优待,离休时除了薪水,给予额外2个月薪水补贴。1937-1942给予额外1.5个月补贴。1942-1945给予1个月补贴。1945-1949,给予离休待遇。我父亲那时不但没有任何薪水,还要给党组织交党费,(他说每月给8个袁大头),中共对地下党的不公还体现在南下政权对老区地下党组织的排挤和打击。家父建国伊始,曾给叶飞当过秘书,知道地方政府(主要是南下干部及参加长征的)对老区地下党和没参加长征的干部的打击和镇压是非常残忍的,有几次审查“叛变”问题不做结论的,有故意强加罪名判刑入狱的,这个中共黑幕是外人所不知道的。对陕西陕北帮的残酷打击,只算一小部分,对福建江西老区党员干部的打击和迫害是,1950-1959,然后文革1966-1970,再来一次。父亲1959年在福州军区和最高法院工作组一起的主要任务,就是调查平反一部分被错误判刑的老区地下党干部。典型案例是福建省军区副参谋长,交代不清他带部队1938“叛变”中央军,然后奉命在1948年再起义的历史。只用何长工和姬鹏飞可以证明这段使命。他们两个都不做声。叶飞说再不啃声,这个人就会掉脑袋的,才迫使他们为这人做了说明。父亲自己被关押时期也为自己的同学写过证明材料。总之共产党对自己人,前者对后来者,不仅不宽容,而且是喜欢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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