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粮制度在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制定,由公社代交公粮。在交完公粮、低价完成统购粮、集体留粮后,才是社员的口粮

中共伪政权是一盘剥型政权,中共伪政权统治区也就是一盘剥型社会。

这个哪怕到今天,也是非常明显。

这个和它的发家史有关。

它在武装叛乱时期,主要靠打土豪、杀地主、绑票杀人和压榨百姓来壮大和发展。

也因此,盘剥和压榨是其统治的主旋律。

人民公社就是中共伪政权的这样一个奴隶庄园。

6亿中国农民说白了,其实全部都是其农奴。

交公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交公粮”作为一项正式的国家制度,主要经历了从初步实行到法律确立,再到最终废止的过程:
  • 初步实行(1953年):1953年10月,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正式开启了农民向国家计划征购粮食的历史。
  • 法律确立(1958年):1958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以粮食实物缴纳农业税的制度正式确立,这也是人们常说的“交公粮”的法律依据。
  • 历史渊源:从广义上讲,这种向国家缴纳粮食的传统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即所谓的“皇粮国税”。
  • 最终废止(2006年):2006年1月1日,国家正式废止了农业税,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农民从此告别了交公粮的义务。
交公粮的历史阶段概览
 
阶段 时间 核心标志
萌芽与统购 1953年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制度化确立 1958年 颁布《农业税条例》
高峰期 20世纪60-80年代 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柱
全面废止 2006年 取消农业税,结束交粮历史
人民公社时怎么交公粮?
 
 
 
在人民公社时期(1958年-1983年),“交公粮”是一项高度组织化的集体义务,其核心特征是
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实物缴纳、先国家后集体
以下是当时交公粮的具体流程和制度细节:
 
1. 任务的下达与分配
  • 定产与定购:国家根据土地质量和常年产量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
  • 层层分解:公粮任务由国家下达到公社,公社分给生产大队,最终落实到生产队(当时农村最基础的核算单位)。
  • 征购比例:国家征购粮食通常占集体产量的 16%~21% 左右,但在特殊年份(如大跃进时期)由于浮夸风,征购任务曾出现严重超标的情况。
 
2. 交粮的具体环节
  • 统一收获与脱粒:粮食收获后由生产队统一在晒场脱粒、晾晒。只有达到“干、饱、净”标准的粮食才能上交。
  • 集体运送:交公粮通常是全队的一件大事。社员们会动用独轮车、牛车甚至肩挑背扛,排成长队将粮食运往公社或县城的粮库(粮站)。
  • 检验与入库:粮站工作人员会进行严格检验(用插样器检查水分和杂质)。验收合格后,开具收据,粮食正式入库。
 
3. 分配顺序:先公后私
在人民公社的分配体系中,粮食的去向有着严格的先后顺序:
  1. 公粮(农业税):无偿交给国家。
  2. 统购粮(爱国粮):按国家规定的固定价格卖给国家。
  3. 三留后提:留下明年的种子粮、饲料粮及集体的公积金、公益金储备。
  4. 社员口粮:最后剩下的部分才按“人头”和“工分”分配给社员作为基本生活用粮。
 
4. 补偿与供应
  • 低价补偿:虽然农业税(公粮)是义务,但“统购”部分国家会支付一定的现金,尽管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 返销粮:对于受灾或严重缺粮的生产队,国家会根据情况返卖部分粮食,称为“返销粮”。
人民公社时期粮食流向示意图
 
类别 性质 去向
农业税 义务、无偿 国家粮库
统购粮 计划内有偿 国家粮库(工业化建设)
集体留粮 生产储备 生产队仓库(种子/饲料)
分红粮 分配收益 广大社员(口粮)
 
 
 
 
 

一个交过"公粮"的农民回忆:

交公粮的那些年里,我和父母几乎把家里最好的粮食挑出来交给它们,但到了粮仓那里,收公粮的人趾高气扬,高高在上不说,还挑三拣四,部分人真是低三下四的在哀求他们收下。

那时我最害怕的人是检验员,因为水份是随他们说多少,一天中他们也总会让 一部分人把本该能入仓的粮食挑回去晒几个太阳再送过来。

记忆中我家运气好,几乎没被检验员无端的整过。

当柔弱的妇女儿童们把一袋袋粮食倒得不够高处时,还会遭受谩骂和羞辱,那一刻他们通过别人的疾苦在庆幸着自己的小幸福。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愿当年交过公粮的人们老有所依……

图:1993年,信阳农村, 农民交公粮的热闹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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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I:"当年不交公粮会有何下场?" 

当年不交公粮会有何下场
 
 
在那个交公粮(农业税)的年代(主要指2006年正式废止前),如果不按时按量上缴,后果通常非常严重。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被视为严重的政治任务。
以下是不交公粮可能面临的几种主要后果:
  • 强制执行(“扒粮”或“搬家”): 基层干部、民兵或乡镇“催粮队”会直接登门。如果农户拿不出粮食,他们会强制带走家中储存的粮食,甚至是折抵粮款的财物,如生猪、羊只,甚至是拖拉机、电视机、农具,乃至家中的桌椅板凳。
  • 高额罚金与滞纳金: 除了补齐差欠的公粮,农户还需支付远超粮食价值的滞纳金或罚款,这往往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 人身限制与“蹲小黑屋”: 在执行过程中,抗拒交粮的农户可能会被带到乡政府、村委会或临时的“学习班”进行关押、批评教育,短则几天,长则更久。
  • 株连与社会信用受损: 不交公粮会影响到家庭成员。例如,子女在参军、升学、考公或办理各种证明文件时,可能会因家里有“欠税”记录而受到阻碍或拒绝。
  • 严重的冲突与肢体伤害: 在极少数极端的抗争或强力催收过程中,往往会引发激烈的肢体冲突,导致人员受伤,甚至出现过一些悲剧性的恶性事件。
  • 扣发补贴: 在后期,如果农户欠缴公粮或“三提五统”(村提留、乡统筹),政府发放的各项涉农补贴(如良种补贴)会被直接扣除抵充欠款。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农业税废止的背景当年的催粮政策细节,我们可以继续聊聊。
想知道当年催粮政策细节
 
 
当年催粮政策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场高度动员的行政行动。其核心在于“任务到头、责任到人”,具体细节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看:
 
1. 任务指标的下达与“军令状”
  • 层层加码: 每年夏秋两季,县级政府会向乡镇下达征收任务。乡镇政府再将指标分解到村、组,最后落实到每户人家的头上。
  • 责任捆绑: 基层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工资、绩效、甚至“官帽子”直接与征收进度挂钩。如果任务完不成,干部会被扣发工资或就地免职。这导致了基层干部在执行时往往不计后果。
 
2. “三提五统”的复合结构
除了正式的“农业税”(公粮),农民还需缴纳“三提五统”:
  • 村提留: 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 乡统筹: 用于乡镇办学校、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路等五项事业。
    这些附加费用的征收标准往往由地方自定,极易出现乱收费和“摊派”现象,增加了农民的实际负担。
 
3. 极具威慑力的执行手段
  • 催粮队的组建: 乡镇政府会抽调精干力量、民兵、甚至司法人员组成专门的“催粮工作组”或“清欠办”。
  • 现场办公与驻村制度: 工作组会直接驻扎在村里,实行“白加黑”式走访。对于所谓的“钉子户”,会采取定点蹲守、轮番谈话的方式。
  • 强制查封与抵扣: 在政策执行的高峰期,如果农户确实无粮无钱,工作组会采取“以物抵税”的硬性措施,拉走牲畜或查封财产。
 
4. 宣传与心理攻势
  • 高音喇叭: 村里的广播会反复播放缴纳公粮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公开表扬早交的,通报批评迟交的。
  • 公开通告: 在村头张贴“征收进度表”,利用邻里压力和社会舆论促使农户尽快缴纳。
 
5. 政策的转折与废止
这种高压的催粮政策在2000年后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社会矛盾而受到国家高度关注。
  • 税费改革: 2000年开始推行改革,将“费”并入“税”,统一征收比例。
  • 彻底废止: 2006年1月1日,中国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从此走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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