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条等价於:双方船只在对方口岸、地方及领水內有与對方本囯船只同等航行權。
来源:
方外居士
于
2026-03-11 1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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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此方之船舶及載貨,在締約彼方之口岸、地方及領水內,不論船舶之出發口岸或目的口岸為何,亦不論載貨之產地或目的地為何,在各方面,概應給予不低於該締約彼方所給予其船舶及載貨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