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掺沙子的技术,实际条文并不是这么说的,而且这条约现在仍然对台美有效

条约全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BE%8E%E5%88%A9%E5%A0%85%E5%90%88%E7%9C%BE%E5%9C%8B%E5%8F%8B%E5%A5%BD%E9%80%9A%E5%95%86%E8%88%AA%E6%B5%B7%E6%A2%9D%E7%B4%84

 

》》共管领海:两国船舶可自由进入对方国家领海和内水,并经营对方国家之国内航线。在危难时,一方船舶可以无条件进入另一方不开放或禁止进入之水域。

前半句没有对应段落,但显然是错的,因为后面有条文讲到不开放的口岸和领水。(既然不开放就不能自由进入)。后半句对应的段落是

-> 五 倘締約此方之船舶,由於氣候惡劣,或因任何其他危難,被迫避入締約彼方對外國商務或航業不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領水時,此項船舶,應獲得友好之待遇及協助,以及必需與現有之供應品及修理器材。本款於軍艦及漁船以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所規定之船舶,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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