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1929 列强对华十年武器禁运 民国百年 民国百年
禁运协议的理由虽被统一口径称为“推动中国南北和议”,但其实诸国各怀心事。西、葡、巴本来就跟中国没有什么军火贸易,参与禁运只是做个顺水人情;沙俄自身存亡已成问题;法国在华支持和平运动,则是与其战时盟邦合作的延伸。真正值得追问其动机的,只有美、英、日三国。
为商业强国和国际贸易秩序的维护者,和平统一对英美在华商业利益是极大利好。此外,提倡军火禁运对英美还有一额外好处:遏制日本在中国的势力扩张。(民国初年,中国武器进口呈列国竞售、德械居首的局面,到欧战末期,日本独占90% )。
而日本接受禁运协议,则是多方面促成的结果。因为欧战已经结束,美欧有大批闲置军械可以倾销中国,日本不但难以维持目前垄断地位,还可能要面对被列强武装起来的中国。鉴于这些考量,日本政府接受了禁运协议。
禁运实施了十年。列强不但不与中国军阀签署军售合同,连以往合同的交付也搁置下来。
禁运在1924年之前尤为严格,军火价格因之飞涨,在1920年的青岛,一颗步枪子弹卖到了1元,折合海关白银0.63两;在1924年的上海,一支法制左轮手枪及百粒子弹能卖150元,是法国马赛原价的十九倍半。
当然,这样的高价是市场无货,零星贸易走入黑市所致。军阀作战需用,自不能靠此等来源支撑。由于北洋政府从未接受协议,列强在法理上只能约束其国民的军售行为,而无权禁止所有运售中国的军火。到1924年后,虽有英国利用自己的地盘及影响竭力制止,还是有大批来自德国、捷克等非禁运国的军火输入中国,对禁运实效形成冲击。
此外,尚有一种纯政治目的的军火输入,即苏俄对广东政府与冯玉祥的“无偿”援助。这些军火的到来,打破了南北势力平衡,并深远地改变了之后的 历史,而列强费尽心力执行的禁运政策,恰恰为苏俄渗入搭建了舞台。
1924年至1925年,苏俄军火大批运至。为日本得到情报者就有三批,合计有步枪28000杆、机枪905挺(应有夸大)、炮90尊,此外还有子弹、炮弹及飞机机件。 1926年,又有两批军火运来广州,此时已是北伐前夕。
在冯玉祥方面,苏俄给予的军火多经陆路送来,很难为列强掌握情报。据被发现的两张收据,在1926年6月以前,苏俄以值630万卢布的军火交予冯玉祥,并准备继续付400万卢布的军火。1925年12月,冯部俄国顾问有一说法,称冯军现有步枪约59000杆,其中包括“最近收到的13600杆”。
长期以来,在国共两党的宣传里,国民革命军的火力优势都被刻意忽略,只强调战争性质、士气精神等意志因素。然全军采用一式步枪、饷弹充足,且拥有机关枪和炮队,在物质上就远胜于绝大多数军阀部队了。东征陈炯明时,这种对比尤其明显。
总的来说,广东政府应当算列强军火禁运最大的受益者。禁运不但增加了对手购买海外军火的成本,还提升了他们自产军火的难度,广东政府的俄援则畅通无阻。北伐军的建立以及第一期北伐的胜利,俄援应为一大助因。
1929年,英国见全国已统一于南京政府,遂提议废止禁运,得到列强响应,长达十年的军火禁运,正式宣告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