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入学时的规定是

在校期间一律不允许谈恋爱。不久后因特殊情况发生,(上报省高教局后)改为大龄学生(老三届)可以谈恋爱,但不准结婚,其他人仍然是不允许。但到最后一年,有少数年轻(非老三届)的谈恋爱公开露出水面,学校没有处分,但是分配时故意不让这些人分到同一个地方,即使有名额。算是某种程度的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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