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二三事
外公年青时做赶牲口运货的营生,可能类似于”马帮”。因为身材高大会武艺,就成了这些赶牲口人的头,别人都愿意跟他结伴一起走,那是解放前。解放后要建立地方政权,因为在当地有些威望,外公就被点名当了乡长。
外公不识字,乡长的工作就是身上带着一个公章在乡里巡视,遇有纠纷的调解一下,遇有要乡政府出具证明的,就说”你把你的事写在纸上拿来”,等字写好纸送上来,外公盖上章一件公务就算完成了。
分房子时,外公坚决不要房子,宁肯借住在别人家里(那户搬到外地去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怕共产党长不了,占了别人的房子要倒霉的。我父亲经常讥笑外公没有政治头脑:若是怕共产党长不了就不应该去当共产党的乡长,这才是真正要杀头的事。
外公的乡长也没做久,因为没有文化,政权上轨道后就被换了,回家做了一个普通农民。76年后私有财产观念回头原房主回来要收房子,给出两条选择:要么花400元把房子买了,否則把房子拆了把材料运走。这时外公已老,舅伯当家,400元是很大的数,愁坏了。当时舅伯给生产队当保管,事杂心烦,正闹意见不想干了,队里就挽留道”队里可以给你垫付房款,条件是继续做保管员”,这样才保住了房子。这恐怕是最令外公歉疚的一件事。
外公是分田以后才去世的,据说身上还有十几块大洋,解放后一直留在身边。
